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319

319.人若知道是什

319.人若知道是什么构成人里面的天堂,就能意识到非基督徒和基督徒一样能得救;因为天堂在人里面,那些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便进入天堂。人里面的天堂就是承认神性,并被神性引导。每个宗教的初始和根基都是承认神性。一个不承认神性的宗教根本不是宗教。每个宗教的戒律都关注敬拜,因而关注敬拜神性的方式,以便敬拜蒙祂悦纳;当这一点在人心里稳安下来时,也就是说,只要他意愿或热爱这一点,就会被主引导。众所周知,非基督徒和基督徒一样过着道德的生活;事实上,许多非基督徒过着比基督徒更道德的生活。过道德的生活要么是为了取悦神,要么是为了取悦世人。为取悦神所过的道德生活就是一种属灵生活。就外在形式而言,这二者看上去一样;但就内在形式而言,则完全不同。一种使人得救,一种不然。因为人若为取悦神性而过道德的生活,便被神性引导;若为取悦世人而过道德的生活,便被自己引导。

可举例说明这一点。人不向邻舍行恶若是因为这违背宗教,也就是违背神性,就是出于一种属灵动机不去行恶;但是,他不向别人行恶若只是因为害怕法律,或丧失名声、尊敬或利益,也就是因为自我和世界,就是出于一种属世动机不去行恶,被自己引导。后一种生活是属世的,而前一种生活是属灵的。若人的道德生活是属灵的,他便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若他的道德生活是纯属世的,他就没有天堂在自己里面;因为天堂从上面流入,并打开人的内层,再通过他的内层流入他的外层;而世界则从下面流入,并打开外层,而不是内层。因为从自然界到灵界的流注是不存在的,只有从灵界到自然界的流注;因此,如果天堂同时不被接受,内层依旧是关闭的。这一切清楚表明谁接受天堂在自己里面,谁不接受。

然而,没有哪两个人里面的天堂是一样的。天堂照着各人对良善及其真理的情感而各不相同。人若为了神性的缘故而处于对良善的情感,便热爱神性真理,因为良善与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这解释了为何非基督徒尽管在世时并未处于纯正的真理,却仍由于自己的爱而在来世接受真理。

注:良善与真理之间存在一种婚姻(1904, 2173, 2508节)。良善与真理处在趋向结合的不断努力中;良善渴望真理,并渴望与它结合(9206—9207, 9495节)。良善与真理如何结合,在谁里面结合(3834, 3843, 4096—4097, 4301, 4345, 4353, 4364, 4368, 5365, 7623-7627, 9258节)。

属天的奥秘 #9632

9632.“在上面再

9632.“在上面再盖上獾皮”表在此之外(另一覆盖层),就是由源于外在良善的真理构成的覆盖层。这从“盖”、“皮”和“獾”的含义清楚可知:“盖”是指覆盖层,如刚才所述(9630节);“皮”是指外在真理(9471节);“獾”是指良善(9471节)。无需进一步解释到目前为止关于居所、它上面的罩棚,以及罩棚之上的两层遮盖物所说的这些事,因为它们具有这样的性质:由于缺乏适当的知识,它们是很难理解的。因为哪里缺乏这种知识,哪里就有盲目,因而哪里就没有对光的接受,随之也没有对这个问题的任何概念。很少有人知道,居所代表并由此描述的是天堂,罩棚及其两层遮盖物代表并描述了它的外在部分。之所以不知道这些事,是因为几乎没有人意识到这一事实:圣言中所写的一切都表示天上的事物,因此那里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内义或灵义。几乎没有人知道,这内义或灵义并未显明在文字上,不过仅通过文字显明给那些因学习了对应关系而在阅读圣言时从主接受光照的人。
  事实上,几乎没有人意识到这一事实:一个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这种人,无论就其内层还是外层而言,都对应于天堂(9276节)。如果早就知道这些事,基督教界中那些已经获得关于人体各个部位的知识的学者就能接受某种理解之光,从而对天堂拥有某种概念,然后也能发觉柜子、施恩座和它上面的基路伯代表天上的哪些事;陈设饼或脸饼的桌子、灯台、金香坛表示哪些事物;以及居所,它的幔子、板、座代表哪些事物;最后知道罩棚和它上面的两层遮盖物又表示哪些事物。因为类似事物出现在人里面,无论他的内在还是外在。它们也在他的身体里面以物质的形式呈现自己;内在事物与他的这些肉体部位有一种精确的对应关系。因为除非属于身体的外在事物与属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事物有一种精确的对应关系,否则身体里面不会有任何生命,从而也不会有与它们相一致的任何行动。
  之所以说类似事物出现在帐幕中,如同出现在人里面,是因为自然层面或自然界中的代表类似人的形式,并和它们所类似它的部位具有同样的含义(9496节)。人里面的外在事物提供了四层覆盖物,以围绕并包裹更内在的一切事物;这些覆盖物就是动物的皮和身体的实际皮肤所指的。至于后者与内在事物的对应关系,可参看前面通过经历所提到的内容(5552-5559, 8980节)。构成帐幕顶盖和两侧的遮盖物代表类似事物。理解力能由此对天堂所取的形式获得某种光。然而,这光却在所有那些对存在于人体里面的事物没有明确知识,同时对人体里面的这些事物所对应的属于信的属灵事物和属于爱的属天事物没有明确知识的人身上熄灭了。既然就后者或这些事物和生理学而言,大多数人不仅由于缺乏知识,还由于缺乏信仰而处于黑暗,事实上处于幽暗之中,那么就没有必要解释它们了;因为如前所述,由于缺乏在这些问题上的理解之光,它们是无法理解的。
  

属天的奥秘 #2173

2173.“撒拉”在

2173.“撒拉”在此是指在真理方面的主。这从“撒拉”的代表清楚可知,“撒拉”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直觉真理,在此是指理性真理,原因和刚才亚伯拉罕的一样。“撒拉”代表真理(可参看1468, 1901, 2063, 2065节)。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良善与真理只能以一种婚姻来代表,因为这是良善与真理彼此间的真实关系。事实上,一种神性婚姻存在于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之间,或可以说,存在于爱的事物和信的事物之间,或也可说,存在于意愿的事物和理解力的事物之间。意愿的事物是良善的形式,理解力的事物是真理的形式。这样一种婚姻就存在于主在天上的国度中,也存在于主在地上的国度,即教会中;同样存在于每个人及其每一个事物里面,事实上存在于一切最小细节里面。凡没有这种婚姻存在于里面的,都没有生命。来自这神性婚姻的这样一种婚姻(尽管在形式和种类上不同)就存在于整个自然界及其所有部分中。否则,任何事物都不会在那里持续存在。由于这种婚姻无处不在,所以出现在先知书,尤其以赛亚书中的每个主题都以双重词语来表达:一种词语涉及属天之物或良善,一种词语涉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可参看683, 793, 801节)。类似于婚姻的某种东西无处不在(可参看718, 747, 917, 1432节)。这解释了为何“亚伯拉罕”代表主的良善,“撒拉”代表主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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