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9.人若知道是什么构成人里面的天堂,就能意识到非基督徒和基督徒一样能得救;因为天堂在人里面,那些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便进入天堂。人里面的天堂就是承认神性,并被神性引导。每个宗教的初始和根基都是承认神性。一个不承认神性的宗教根本不是宗教。每个宗教的戒律都关注敬拜,因而关注敬拜神性的方式,以便敬拜蒙祂悦纳;当这一点在人心里稳安下来时,也就是说,只要他意愿或热爱这一点,就会被主引导。众所周知,非基督徒和基督徒一样过着道德的生活;事实上,许多非基督徒过着比基督徒更道德的生活。过道德的生活要么是为了取悦神,要么是为了取悦世人。为取悦神所过的道德生活就是一种属灵生活。就外在形式而言,这二者看上去一样;但就内在形式而言,则完全不同。一种使人得救,一种不然。因为人若为取悦神性而过道德的生活,便被神性引导;若为取悦世人而过道德的生活,便被自己引导。
可举例说明这一点。人不向邻舍行恶若是因为这违背宗教,也就是违背神性,就是出于一种属灵动机不去行恶;但是,他不向别人行恶若只是因为害怕法律,或丧失名声、尊敬或利益,也就是因为自我和世界,就是出于一种属世动机不去行恶,被自己引导。后一种生活是属世的,而前一种生活是属灵的。若人的道德生活是属灵的,他便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若他的道德生活是纯属世的,他就没有天堂在自己里面;因为天堂从上面流入,并打开人的内层,再通过他的内层流入他的外层;而世界则从下面流入,并打开外层,而不是内层。因为从自然界到灵界的流注是不存在的,只有从灵界到自然界的流注;因此,如果天堂同时不被接受,内层依旧是关闭的。这一切清楚表明谁接受天堂在自己里面,谁不接受。
然而,没有哪两个人里面的天堂是一样的。天堂照着各人对良善及其真理的情感而各不相同。人若为了神性的缘故而处于对良善的情感,便热爱神性真理,因为良善与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这解释了为何非基督徒尽管在世时并未处于纯正的真理,却仍由于自己的爱而在来世接受真理。
注:良善与真理之间存在一种婚姻(1904, 2173, 2508节)。良善与真理处在趋向结合的不断努力中;良善渴望真理,并渴望与它结合(9206—9207, 9495节)。良善与真理如何结合,在谁里面结合(3834, 3843, 4096—4097, 4301, 4345, 4353, 4364, 4368, 5365, 7623-7627, 9258节)。
三十五、天堂和地狱皆出自人类
311.在基督教界,人们全然不知天堂和地狱皆出自人类。事实上,他们以为天使是起初被造的,并形成天堂;而魔鬼或撒旦原是光明天使,但因背叛而与其同伙遭到驱逐,从而形成地狱。天使对基督教界的这种信仰感到极其震惊,尤为震惊的是,人们对天堂竟然一无所知;而事实上,这是教会最主要的教义。由于这种无知普遍盛行,所以他们对于主在这种时候乐意向人类揭示有关天堂和地狱的许多事,由此尽可能驱散因教会走到尽头而与日俱增的黑暗感到由衷欢喜。
为此,他们想叫我代表他们声明:在整个天堂,没有一位天使是起初如此被造的;在整个地狱,也没有一个魔鬼曾被造为光明天使并遭到驱逐。相反,所有人,无论属天堂的还是属地狱的,皆出自人类;在天堂的,是那些在世时活在天堂的爱与信中之人;在地狱的,是那些活在地狱的爱与信中之人;地狱作为一个整体,被称为魔鬼和撒旦;在后的地狱名为魔鬼,是被称为恶魔的人所住之地;在前的地狱名为撒旦,是被称为恶灵的人所住之地。我会在下文描述这些地狱的特征。
天使坚称,基督教界对天堂里的人和地狱里的人之所以持有这种信仰,是因为他们从圣言取了一些经文,然后仅照着尚未被出于圣言的纯正教义光照和解释的字义来理解它们。然而,尚未被纯正教义光照的圣言字义会将心智朝四面八方引入歧途,产生无知、异端和错谬。
注:作为一个整体的地狱,或合在一起的地狱之人被称为魔鬼和撒旦(694节)。那些在世时已是魔鬼之人死后就变成魔鬼(968节)。教会的教义必须来源于圣言(3464, 5402, 6822, 6832, 10763, 10765节)。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9025, 9409, 9424, 9430, 10324, 10431, 10582节)。真正的教义对那些阅读圣言的人来说,就是一盏灯(10400节)。纯正的教义必须出自那些被主启示的人(2510, 2516, 2519, 9424, 10105节)。那些脱离教义专注于字义的人不会获得对神性真理的任何理解(9409—9410, 10582节)。他们被引入许多错谬(10431节)。那些从源于圣言的教会教义教导并学习的人与那些唯独从字义教导并学习的人之间的区别是何性质(9025节)。
2173.“撒拉”在此是指在真理方面的主。这从“撒拉”的代表清楚可知,“撒拉”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直觉真理,在此是指理性真理,原因和刚才亚伯拉罕的一样。“撒拉”代表真理(可参看1468, 1901, 2063, 2065节)。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良善与真理只能以一种婚姻来代表,因为这是良善与真理彼此间的真实关系。事实上,一种神性婚姻存在于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之间,或可以说,存在于爱的事物和信的事物之间,或也可说,存在于意愿的事物和理解力的事物之间。意愿的事物是良善的形式,理解力的事物是真理的形式。这样一种婚姻就存在于主在天上的国度中,也存在于主在地上的国度,即教会中;同样存在于每个人及其每一个事物里面,事实上存在于一切最小细节里面。凡没有这种婚姻存在于里面的,都没有生命。来自这神性婚姻的这样一种婚姻(尽管在形式和种类上不同)就存在于整个自然界及其所有部分中。否则,任何事物都不会在那里持续存在。由于这种婚姻无处不在,所以出现在先知书,尤其以赛亚书中的每个主题都以双重词语来表达:一种词语涉及属天之物或良善,一种词语涉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可参看683, 793, 801节)。类似于婚姻的某种东西无处不在(可参看718, 747, 917, 1432节)。这解释了为何“亚伯拉罕”代表主的良善,“撒拉”代表主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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