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322

322.在非基督徒当

322.在非基督徒当中,和在基督徒当中一样,既有智慧人,也有简单人。为叫我获知他们的性质,我被允许与这两种人交谈,有时几个小时甚至几天。然而,如今却没有古时,尤其古教会中那样的智慧人;古教会曾覆盖中东大部分地区,宗教信仰从古教会传到众多非基督民族或外邦人那里。为叫我全面了解他们,我被允许与其中一些智慧人私下进行交谈。有一个人与我同在,他是他那个时代的智者之一,因而在学术界享有盛名。我与他谈论了各种话题,并得以认为他就是西塞罗。我知道他是一位智者,便与他谈论智慧、聪明、秩序和圣言,最后谈到主。

关于智慧,他说,除了生活的智慧外,再没有其它智慧,智慧不可能是其它任何事物的属性。关于聪明,他说,聪明出自智慧。关于秩序,他说,秩序出自至高神,照秩序生活就是智慧和聪明。至于圣言,当我给他读先知书中的某些内容时,他完全入了迷,尤以这一事实而大为喜乐:每个名、每个字都表示内层事物。令他十分惊讶的是,如今的学者却不以这种追求为快乐。我能清楚感觉到他思维的内层已经被打开。他说,他不能再听下去,因为他感受到某种事物太过神圣,以致他无法承受,它如此深深地感染他。

最后,我们的话题转向主,我说,主生而为人时,是从神成孕的;祂脱去了母亲方面的人性,并披上神性人性;掌管宇宙的,就是祂。对此,他回答说,他知道关于主的一些事,并以自己的方式明白,人类若要得救,没有其它途径。在此期间,一些邪恶的基督徒向我们泼来各种各样的诽谤;但他对此毫不理会,声称这没什么奇怪的,因为他们活在肉身时就已经在这些问题上吸收了不恰当的观念;他们若不除掉这些观念,就不能像单纯地无知之人那样承认确认真理的观念。

属天的奥秘 #8864

8864.“我是耶和

8864.“我是耶和华你的神”表在良善和真理的每一个方面普遍掌权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而非其他人(参看1343, 1736, 2921, 3023, 3035, 3448, 5663, 6280, 6281, 6303, 8274节),“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和“耶和华神”同样是指主(2921, 3023, 3448, 6303节);主凭神性良善,也就是神性存在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也就是神性显现被称为“神”(6905,709, 732, 1096,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e, 4402节)。“耶和华神”在此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和“神”都表示这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祂在人身方面甚至也是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真理,祂是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是从祂发出的。
“耶和华神”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主里面的神性本身在天上是看不见的,甚至感知不到,因而无法以信和爱来接受;只有神性人身可以。神性本身无法被传给天上的天使,更无法传给世人,除非通过神性人身,这一点凭主在福音中所说的话而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在福音书中,主说:祂是门;祂是中保;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除了祂之外,没有人认识父;没有人看见过父,甚至见过祂所取的任何形状。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神”在此所表示的,正是主。祂还是救赎人类,并把他们从地狱释放出来的那一位,这也是众所周知的。接下来的话,即:“我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由此明显可知,从西乃山上说话的耶和华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
这句话是主从西乃山上所说的第一个真理,因为它必在接下来的每一个和一切真理中普遍掌权。事实上,先说的话必被人牢记在心,并且必被视为普遍存在于接下来的一切话中的东西。下面会看到“普遍掌权”是什么意思。主说的真理都具有这种性质,即:先说的真理必在接下来所说的真理中掌权,并将它们包括在内;这些真理反过来必在之后的真理中掌权,并它们包括在内,依此类推。在本章,接下来所说的真理就是十诫,也就是内在真理,之后是律例,也就是外在真理。前者和后者必有主(祂的神性人身)在它们里面掌权,因为它们源于祂自己,就是祂自己。事实上,可以肯定的是,凡系从祂发出的真理的真理,以及从祂发出的事物都是祂自己。主的神性人身必在信的每一个部分中掌权,这在诸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它们教导没有主,就没有救恩,一切信之真理和良善皆来自主。因此,祂既是信的源头,也就是与人同在的信;祂若是信,也是包含在来自圣言的信之教义中的一切真理。这也是主被称为“圣言”的原因。
先到来的真理必在接下来到来的事物中掌权,依次类推,如前所述;这一事实从主所说的一切话,尤其从祂的祷告,也就是“主祷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个主祷文中,一切事物以这样的系列接踵而来,它们可以说构成一个从上到下逐渐变大的柱,并含有这个系列中的在先事物在自己里面。先在其中的事物是最内在的,然后依次到来的事物则逐渐添加到最内层,以这种方式逐渐变宽。最内在的事物在一切周围部分中掌权;它普遍掌权,也就是在一切细节中掌权,因为它对它们的存在都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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