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5.孩子主要通过适合其性质的代表或图像接受教导,这些代表或图像既漂亮、可爱,又从内在充满智慧,令人难以置信。从良善得其灵魂的聪明便以这种方式逐渐被注入他们。在此我举两个亲眼目睹的例子,由此可推断其它代表或图像的性质。首先,主被表现为从坟墓里复活,同时其人身与神性合而为一。这一切以如此智慧的方式完成,以至于超越所有人的智慧,同时又带有孩子般的纯真。坟墓的概念被表现出来,与它一起被表现出来的,还有对主的概念,只是以如此遥远的方式,以致人拿不准那就是主,仿佛他在远处。这是因为坟墓的概念含有死亡的意味,这种意味便以这种方式被除去。然后,某种看似薄薄水蒸汽的大气状的事物被小心谨慎地引入坟墓,这一切连同适当的距离表示洗礼所代表的属灵生命。后来,我又看见天使以无比的温柔和崇敬表现主降到被掳的人那里,与他们一同升入天堂(诗篇68:18;以弗所书4:8–10;彼得前书3:19–20)。为适应孩子理解事物的方式,有小小的绳索被垂下来,几不可见,柔软纤细,支撑着主上升。整个过程充满神圣的敬畏,以免代表或图像中有什么东西触及任何不包含属灵和属天之物的事物。还有其它赋予孩子的代表,如适合孩子心智的表演;通过这些表演,他们被引入对真理的认知和对良善的情感。
134.和天堂之光一样,天堂之热在各处也各不相同。它在属天国度具有一种性质,在属灵国度具有另一种性质;在每个社群也不同,并且不仅在强度上不同,在品质上也不同。它在主的属天国度更强烈、更纯粹,因为那里的天使更容易接受神性良善;它在主的属灵国度就不这么强烈和纯粹,因为那里的天使更容易接受神性真理。这热在各个社群照接受力而各不相同。地狱也有热,但这热是不洁的。
天堂之热由“圣火”或“天上的火”来表示,地狱之热则由“亵渎之火”或“地狱之火”来表示。这二者都表示爱:“天上的火”表示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情感;“地狱之火”表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欲望。爱是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热,这一事实从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可以看出来。因为人会随着其爱的强度和性质而发情感,并变得温暖;当其爱之热受到攻击时,它会变得显而易见。这就是为何人们在谈论善爱的情感,或恶爱的欲望时,通常会说“上火”、“发热”、“燃烧”、“沸腾”、“热情似火”。
注:地狱也有热,但这热是不洁的(1773, 2757, 3340节);这热所发出的气味就像世上的粪便和排泄物发出的气味;在最糟糕的地狱,则像死尸的气味(814, 815, 817, 819, 820, 943, 944, 53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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