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7.我还被指示所有这些事物如何通过适合他们天赋的快乐、宜人的手段被注入他们。事实上,我被允许看见孩子们穿着最得体的衣服,胸间和稚嫩的手臂上饰有闪耀着最迷人的天堂色彩的花环。有一次,我甚至被允许看见一些孩子与他们的保姆在一些少女的陪伴下同在一个天堂花园里;这个花园极其漂亮,但没有那么多树,某种类似月桂的事物建成的拱门构成极其复杂的门廊,有一条小路通到里面。孩子们穿戴得十分漂亮,当他们进入花园时,入口处的花丛发出至为快乐的光芒。由此可见孩子们的快乐是何性质,他们又是如何通过快乐迷人的事物被引入纯真与仁爱的良善;主不断将这些良善注入这些快乐和愉悦。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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