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339

339.前面说过,孩

339.前面说过,孩子要么具有属天的性质,要么具有属灵的性质。具有属天性质的孩子很容易与具有属灵性质的孩子区分开。前者的思维、言语和行为如此温柔,以致除了从对良善的爱,对主之爱和对其他孩子的爱所流出之物外,几乎没有任何东西出现。但具有属灵性质的孩子在思维、言语和行为上就没有如此温柔;相反,有某种类似展翅之物以细微的方式在他们身上显现出来。这种区别还可从他们的烦恼和其它事物看出来。

属天的奥秘 #4642

4642.“以扫就是

4642.“以扫就是以东”表主的神性人身的属世和肉体层级。这从“以东”的代表清楚可知,“以东”是指在与真理的教义事物联结的属世良善方面(参看3302, 3322, 4241节),因而在属世和肉体层级方面的主的神性人身。因为教义事物就像真理的身体;也就是说,它们在灵义上形成属世真理的肉体部分。正因如此,“以东”代表主的神性人身的属世和肉体层级。教义可以说是真理的化身,或就像真理的肉体遮盖物,因为教义本身并非真理,但真理在教义里面,如同灵魂在肉体里面。
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主的神性属世良善。不过,它的衍生物纯由名字来描述,原因如前所述,即:该良善的衍生物远远超出任何人的理解力,甚至超出天使的理解力。因为天使是有限的,有限的不可能理解无限的。即便如此,当阅读本章时,包含在这些名字里面的衍生物就凭借来自主的一种神性之爱的流注以一种总体印象被传给天使,这种流注则凭借赋予他们对何为神性良善的一种感觉的天上火焰。
人若以为圣言哪怕就其一点一划而言,不是被启示的,或以为它是以任何其它方式,而不是以每一个系列皆代表神性事物,因而代表属天和属灵事物,并且每一个字皆表示这些事物的方式被启示,必以为这些名字无非是在说明以扫的家谱。但家谱与圣言有什么相干呢?难道家谱含有神性之物在里面?但在圣言中,所有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参看1224, 1264, 1876, 1888, 4442节,以及解释名字灵义的地方)。

属天的奥秘 #6119

6119.“我们的银

6119.“我们的银子都用尽了,我们为什么死在你旁边呢”表否则,属灵的死亡就会因真理的缺乏而出现。这从“死”和“银子用尽”的含义清楚可知:“死”是指属灵的死亡,如下文所述;“银子用尽”表示真理的缺乏,因为“银子”表示含有真理在里面并适合的记忆知识(参看6112节)。至于这一事实,即属灵的死亡因真理的缺乏而出现,情况是这样:属灵的生命在于照真理行事,因而在于功用或有用的服务。因为具有属灵生命的人都对关注生活(也就是说,他们的目的是照这些真理生活)、因而关注功用或有用服务的真理拥有一种欲求和渴望。因此,他们能吸收功用或有用服务可照之成就的真理的程度,就决定了他们拥有多少属灵生命,因为它取决了他们拥有多少聪明和智慧之光。故当真理缺乏时,如阴影状态到来时的情形,在圣言中,这种状态由“晚上”来表示(6110节),属灵的生命就会衰竭。它之所以衰竭,是因为诸如属于阴影状态,也就是属于属灵死亡的那类事物进来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人们无法被保持在他们之前所在的光中,而是在某种程度上回到自我状态。因此,一个属灵死亡,即诅咒的形像从这阴影中产生。
  “死”表示属灵的死亡或诅咒,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清楚看出来;在此只引用以下经文就足够了。以赛亚书:
  祂却要以公义审判贫穷人,以正直责备地上的困苦人。以口中的杖击打全地,以嘴里的气处死恶人。(以赛亚书11:4)
  这论及主。“口中的杖”和“嘴里的气”表示神性真理,就是审判的源头;“处死”表示受到诅咒。又:
  祂已经吞灭死亡直到永远。主耶和华必擦去各人脸上的眼泪。(以赛亚书25:8)
  又:
  死了的不能再活;利乏音必不能再起;因为你刑罚他们,毁灭他们。(以赛亚书26:14)
  又:
  你的死人要活过来,我的尸首在兴起。(以赛亚书26:19)
  又:
  你们曾说,我们与死亡立约,与阴间结盟。你们与死亡所立的约必然废掉;与阴间所结的盟必立不住。(以赛亚书28:15, 18)
  耶利米书:
  免得你们盼望光明,祂使光明变为死荫,成为幽暗。(耶利米书13:16)
  以西结书:
  你们为几把大麦,为几块饼,在我民中亵渎我,杀死不该死的人,救活不该活的人。(以西结书13:19)
  何西阿书:
  我必救赎他们脱离阴间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死亡啊,我要做你的灾害;阴间哪,我要做你的毁灭。(何西阿书13:14)
  诗篇:
  你是从死门把我提拔起来的。(诗篇9:13)
  又:
  求你使我眼目光明,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又:
  曾有死亡的绳索缠绕我,阴间的绳索缠绕我。(诗篇18:4, 5)
  又:
  他们如同羊群被派定下阴间;死亡必牧养他们。(诗篇49:14)
  启示录:
  我拿着阴间和死亡的钥匙。(启示录1:18)
  又:
  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1)
  又:
  我知道你的行为,按名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你要警醒!坚固那剩下将近死去的。(启示录3:1, 2)
  马太福音: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发现照着他们。(马太福音4:16)
  约翰福音:
  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翰福音5:24)
  又:
  我要去了,你们要找我,并且你们要死在罪中。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罪中;你们若不信我就是那位,必要死在罪中。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约翰福音8:21, 24, 51, 52)
  由于“死”表示诅咒,所以属于代表性教会的人被禁止摸死人,若摸了,便不洁净,就不得不去洁净(以西结书44:25; 利未记15:31; 21:1, 2; 22:8; 民数记6:6-12; 19:11至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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