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1.纯真是接受天堂的一切事物的器皿,因而孩子的纯真是对良善与真理的一切情感的一个层面。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天堂天使的纯真(276-283节)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纯真就是愿意被主,而非自我引导;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纯真,就在何等程度上摆脱自我形象;在何等程度上摆脱自我形象,就在何等程度上获得主所赋予的特性。主的特性被称为主的公义和功德。但是孩子的纯真不是真正的纯真,因为它还缺乏智慧。真正的纯真是智慧,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有智慧,就在何等程度上喜欢被主引导;或也可说,人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导,就在何等程度上有智慧。
因此,孩子从外在纯真被引入内在纯真;外在纯真是他们最初的特征,被称为孩童的纯真;而内在纯真则是智慧的纯真。这后一种纯真就是他们的一切教导和发展的目的;所以,当他们达到纯真的智慧时,在此期间作为一个层面服务于他们的孩童纯真就与他们相联结。
孩子的纯真向我表现为某种木质事物,几乎没有生命,随着孩子通过对真理的认知和对良善的情感被完善而焕发生机。后来,真正的纯真被表现为一个极其美丽的小孩,赤身露体,充满活力;因为住在至内层天堂,因而离主最近的真正纯真者在其他天使眼前总像小孩子,有的还是赤身;事实上,纯真就由赤身露体不觉羞耻来代表,如经上论到伊甸园中第一个人及其妻子的话(创世记2:25)。所以,当他们丧失纯真时,就为赤身露体而感到羞耻并藏了起来(创世记3:7, 10, 11)。简言之,天使越智慧,就越纯真,越纯真,就越看似小孩子。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婴孩表示纯真(参看278节)。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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