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1.纯真是接受天堂的一切事物的器皿,因而孩子的纯真是对良善与真理的一切情感的一个层面。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天堂天使的纯真(276-283节)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纯真就是愿意被主,而非自我引导;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纯真,就在何等程度上摆脱自我形象;在何等程度上摆脱自我形象,就在何等程度上获得主所赋予的特性。主的特性被称为主的公义和功德。但是孩子的纯真不是真正的纯真,因为它还缺乏智慧。真正的纯真是智慧,因为人在何等程度上有智慧,就在何等程度上喜欢被主引导;或也可说,人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导,就在何等程度上有智慧。
因此,孩子从外在纯真被引入内在纯真;外在纯真是他们最初的特征,被称为孩童的纯真;而内在纯真则是智慧的纯真。这后一种纯真就是他们的一切教导和发展的目的;所以,当他们达到纯真的智慧时,在此期间作为一个层面服务于他们的孩童纯真就与他们相联结。
孩子的纯真向我表现为某种木质事物,几乎没有生命,随着孩子通过对真理的认知和对良善的情感被完善而焕发生机。后来,真正的纯真被表现为一个极其美丽的小孩,赤身露体,充满活力;因为住在至内层天堂,因而离主最近的真正纯真者在其他天使眼前总像小孩子,有的还是赤身;事实上,纯真就由赤身露体不觉羞耻来代表,如经上论到伊甸园中第一个人及其妻子的话(创世记2:25)。所以,当他们丧失纯真时,就为赤身露体而感到羞耻并藏了起来(创世记3:7, 10, 11)。简言之,天使越智慧,就越纯真,越纯真,就越看似小孩子。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婴孩表示纯真(参看278节)。
130.在天堂,光是属灵的,并且这光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推断出来:只要世人凭神性真理处于聪明和智慧,他和天使一样拥有属灵之光和来自这光的启示。人的属灵之光是他的理解力之光,这光的对象就是真理;他通过分析将这些真理排列组合,形成理性,并基于它们得出一系列结论。属世人不知道理解力看见这类事物所凭借的光是真光,因为他既没有用肉眼看见它,也没有在思维中觉察到它。然而,有许多人认识这光,并将其与那些作属世思考而非属灵思考之人所在的属世之光区别开来。那些只考虑尘世,并将一切事物归于自然界的人就作属世思考;而那些考虑天堂,并将一切事物归于神性的人则作属灵思考。
我经常被恩准发觉并看见,启示心智的真光是存在的,这光完全不同于被称为属世之光的光。我从内在被逐层提入那光;随着我被提升,我的理解力得到如此启示,以至于使我能感知到以前未曾感知到的东西,最终感知到我凭基于属世之光的思维所无法领悟的那类事物。有时,让我感到恼火的是,当这些事物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在天堂之光中被感知到时,我却无法理解它们。正因理解力拥有它的光,所以论及理解力的话,也论及眼睛,如:当理解力明白时,就说它看见了,在光中;当它不明白时,就说它在模糊和幽暗中,等等。
注:人是理性的,因为他的理解力被天堂之光光照(1524, 3138, 3167, 4408, 6608, 8707, 9128, 9399, 10569节)。理解力之所以被启示,是因为它是真理的接受者(6222, 6608, 10659节)。理解力照着人从主在良善中接受真理的程度而被启示(3619节)。理解力和源于良善的真理是一样的,而良善通过这真理得以形成(10064节)。理解力从天堂获得光,正如视觉从尘世获得光(1524, 5114, 6608, 9128节)。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始终与人同在,但它只照着人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的程度而流入(4060, 4214节)。当人从感官层被提升时,他便进入一种更温和的光,最终进入天堂之光(6313, 6315, 9407节)。当人被提升至聪明时,就会有一种进入天堂之光的实际提升(3190节)。当我从世俗观念中退出时,所感受到的光明何等伟大(1526, 6608节)。
10064.“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这从“血”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祭牲和燔祭时,“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10026, 10033节);“坛”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964节)。当提到神性良善时,也是指神性之爱,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事实上,凡人们所爱的,他们都感觉为良善,并因此也称之为良善。但一切真理皆属于信;因为凡人们所信的,他们都视为真理,也称之为真理。由此可推知,那些构成人的理解力的事物属于信,那些构成意愿的事物属于爱,因为人的理解力致力于接受属于信的真理,他的意愿致力于接受属于爱的良善。因此,构成人的理解力的真理如何,这理解力就如何,或说人的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真理的性质;构成人的意愿的良善,以及对这些良善的爱如何,这意愿就如何,或说人的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良善的性质,以及他对这些良善的爱。就反面意义而言,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信,以及由这些所构成的一个意愿和理解力也是存在的。不过,构成理解力的虚假,以及对虚假的信如何,这理解力就如何,或说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虚假的性质,以及对这虚假之信的性质;构成意愿的邪恶,对这邪恶的爱如何,这意愿就如何,或说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邪恶的性质,以及对该邪恶的爱之性质。由邪恶构成的意愿和由虚假构成的理解力来自地狱,它们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这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它们与由真理构成的理解力和由良善构成的意愿对立,而这样的理解力和意愿来自天堂,源于主,因而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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