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2.我曾与天使谈论小孩子,想知道他们是否摆脱邪恶,因为他们不像成人那样有实际的邪恶。我被告知,他们同样陷入邪恶,事实上也无非是邪恶。只是和所有天使一样,主使他们远离邪恶,将他们保守在良善中,以致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似乎凭自己处于良善。因此,当孩子在天堂长大成人时,为避免他们误以为他们里面的良善来自他们自己,而非来自主,他们时不时地被带回到自己与生俱来的邪恶里,并留在其中,直到他们知道、承认并相信事情的真相。
有一个在婴孩时期死去并在天堂长大的人就持有这种观点。他曾是一个国王的儿子;于是,他被带回到他与生俱来的邪恶生命中,然后从他的生命气场发觉,他有一种在别人面前发号施令的强烈欲望,并视通奸为无关紧要之事;这些邪恶就是他从父母那里遗传来的。不过,一旦认识到自己的真正性质,他便再次被接到他以前所在的天使当中。
在来世,没有人会因自己的遗传之恶受到惩罚,因为这不是他的恶;也就是说,他的遗传性并不是他的错;他只因他的实际邪恶,也就是说,只为他通过实际生活而归给自己的遗传之恶受惩罚。因此,把长大成人的孩子带回到其遗传之恶的状态中,不是让他们为此受惩罚,而是让他们知道,他们自己无非是邪恶;他们从自己所在的地狱被带上天堂,完全是主的怜悯;他们在天堂是主的恩典,而非自己配得。这会防止他们因自己里面的良善而在他人面前夸耀,因为这违背相爱的福分,就像违背信之真理那样。
注:所有人都生在各种邪恶中,甚至到了他们的特性无非是邪恶的程度(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47, 2307—230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节)。因此,人必须再生,也就是重生(3701节)。人的遗传之恶就在于他爱自己胜过爱神,爱世界胜过爱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如无物,除非为了自己的利益,因而为了自己的缘故;因此,遗传之恶就在于爱自己、爱世界(694, 731, 4317, 5660节)。当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占据主导地位时,一切邪恶便从它们而来(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7490,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节)。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6667, 7370-7374, 9348, 10038, 10742节)。一切虚假皆出自这些邪恶(1047, 10283—10284, 10286节)。只要把缰绳给这些爱,它们就会不顾一切地向前猛冲;自我之爱甚至觊觎神的宝座(7375, 8678节)。
9407.“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表它因这一层上的内在真理而透明,它里面的一切都因主而透明。这从“蓝宝石的作工”的含义清楚可知,“蓝宝石的作工”是指当在圣言字义里面感知内义时,因而当从主发出、诸如在天上的神性真理通过它闪耀出来时,这字义的品质。因为圣言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它在起源上是神性,但在经过天堂时,在至内层天堂是属天的,在第二层或中间天堂是属灵的,在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中是属灵-属世的,在世上则是属世和世俗的;这最后一个就是它在面向世人的字义上的特点。由此明显可知,这在次序上系最低层或最末层的字义就包含属灵和属天意义,并从至内在包含神性本身在自己里面。由于这些内在意义包含在最低层的意义或字义中,并且被那些以属灵的方式理解圣言的人看见,所以这字义由“蓝宝石的作工”来代表,因为它传送天堂之光的光线,让这光线穿过,是透明的。
为给出对这种透明的某种概念,以人类的言语为例来说明。这种言语来源于一个人所关注的目的,他想通过言语来阐明这个目的。这目的就是他的爱;因为一个人以他所爱的东西为目的。从这个目的流出这个人的思维,最后流出他的言语。凡对此进行认真思考的人,都能看出并发觉事情的确如此。目的是言语的首要组成部分,这一点从一个普遍规律清楚看出来,即:一切聪明都有一个目的在自己里面,没有目的,就没有聪明。众所周知,思维是由第一个部分所产生的第二个部分;因为不经思考,没有人能说话,而没有一个目的,也没有人能思考。所说的话由此产生,这些话是最后的组成部分,严格地说,被称为言语,这个事实也是众所周知的。既然如此,那么当一个人关注别人所说的话时,他关注的不是说话者所用的词语,而是来自说话者的思维并通过这些词语所传达的意义。有智慧的人则关注目的,因为目的产生以言语来表达的思维,或说他为了目的而出于思维来说话;也就是说,关注的是说话者的目的是什么、他爱的是什么。这三个组成部分就存在于人类的言语中,其中所说的话充当外在层面或外在形式。
这种对比能使人对字面上的圣言形成某种概念。因为天上的天使关注字面上的圣言,并感知那里的事物,其方式与某人通常感知以所说的话来呈现的一个人的思维是一样的;在至内层天堂,则与某人通常感知一个人的目的或意图是一样的。不同之处在于,当某人阅读圣言的字义时,这字义在天堂是听不见,感知不到的;唯有内义可以,因为在天堂,他们只感知圣言的属灵和属天意义,感知不到它的属世意义。一层意义相应地转入另一层意义,因为它们彼此对应,圣言完全通过对应写成。这一切表明,当论到圣言时,“蓝宝石的作工”所表示的透明是什么意思。
但是,一个人若不能在理解力的更高层面,也就是在完全高于物质事物的层面上进行思考,就无法理解这一切,甚至不明白这一观念:除了字面上所感知到的意义外,圣言里面有可能还有别的什么意义。如果这个人被告知,文字含有一个与真理有关的属灵意义在自己里面,这属灵意义意义反过来则含有一个与良善有关的属天意义在自己里面,而且这些意义都经由字义闪耀出来,那么他首先会大吃一惊,然后把这个观念当作胡说八道加以弃绝,最后则嘲笑它。活生生的经历已指示我,当今基督教界的人,尤其世上有学问的人就是这个样子;那些推理反对这一真理的人自诩比那些肯定它的人更有智慧。然而,在被称为黄金和白银时代的远古时代,学问就在于以这种方式来说话和写作:若不能使隐藏的智慧透过字义闪耀出来,就不会关注字义;这一点从最古老的书,包括外邦作家所写的书,以及他们语言中残存的片段很明显地看出来。因为他们的知识是对应的知识和代表的知识,如今这种知识是已经遗失的事物之一。
之所以主脚下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并且这表示字义上的圣言的透明,是因为“石头”一般表示真理,而“宝石”表示从主的神性闪耀出来的真理。“石头”一般表示真理(参看643, 1298, 3720, 3769, 3771, 3773, 3789, 3798, 6426, 8609, 8940-8942节);“宝石”表示从主的神性闪耀出来的真理。被称为“乌陵和土明”的亚伦胸牌上的“十二颗宝石”就表示这种真理(3862, 6335, 6640节)。
类似的话出现在以西结书:
你智慧充足,全然美丽。你曾在伊甸神的园中;佩戴各样宝石,就是红宝石、红璧玺、金钢石、水苍玉、红玛瑙、碧玉、蓝宝石、绿宝石、红玉和黄金,又有鼓笛的巧工在你里面,都是在你受造之日预备的。从你被造的日子起,你在路上就是完善的。(以西结书28:12, 13, 15)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内在认知或知识方面的教会(1201节);这些宝石描述了她的聪明和智慧,就是在她幼年,或第一代时那种;“你被造的日子”表示当他们重生之时的第一个状态,因为在圣言中,“造”表示一个人的重生或新造(参看16, 88节)。
启示录中的宝石表示类似事物:
城墙的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第一根基是碧玉,第二是蓝宝石,第三是绿玛瑙,第四是绿宝石,第五是红玛瑙,第六是红宝石,第七是橄榄石,第八是绿柱石,第九是黄玉,第十是绿玉,第十一是紫玛瑙,第十二是紫晶。(启示录21: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从天而降的圣耶路撒冷,圣耶路撒冷表示在我们欧洲世界的当今教会荒废之后,外邦民族当中的一个新教会;“作为根基的各种宝石”是指在秩序的最低层闪耀的神之真理。
“蓝宝石”尤表在秩序的最低层闪耀的神之真理,如在以赛亚书:
你这受困苦在暴风雨中飘荡不得安慰的人啊!看哪,我必以彩色安置你的石头,以蓝宝石立定你的根基。(以赛亚书54:11)
此处论述的主题也是将要取代前教会的教会,这个教会由该章第一节经文中“儿子比有夫之妇还多的凄凉独居者”来表示;“安置石头”表示排列教会的真理;“以蓝宝石所立的根基”表示在最低层闪耀的真理。
耶利米哀歌中的“蓝宝石”所表相同:
她的拿细耳人比雪更明亮、比奶更洁白;他们的骨骼或身体比珍珠或红宝石更红,光润如蓝宝石。(耶利米哀歌4:7)
“拿细耳人”在代表意义上表示神性属世层方面的主(3301, 6437节),因而也表示从祂发出、诸如存在于最低层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字义上的圣言;因为此处“拿细耳人”所暗示、被说成是“比雪更明亮、比奶更洁白”的“头发”表示最低层的真理(3301, 5247, 5570节),“明亮”和“雪白”论及真理(3301, 5319节);“红的骨骼”表示记忆真理,或最低层的真理,它们作为仆人而服务于其它各层(6592, 8005节);“红润”论及存在于真理中的爱之良善(参看3300节)。由此明显可知,“蓝宝石”表示因内在真理而透明的最低层的真理。
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形状;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仿佛人的形状坐在上面。(以西结书1:26; 10:1)
“基路伯”是指主的保护和天命,免得不通过良善而靠近主(9277e节);“上面有人的形状的宝座”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5313, 6397, 9039节)。由此明显可知,“蓝宝石”表示因内在真理而透明的真理,也就是说,“石”表示真理,“蓝宝(石)”表示透明。
圣言的一切因主而透明的原因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那里的一切事物的唯一源头。事实上,最初之物是存在于随后并从它衍生而来的事物中的唯一具有生命力的要素,因为它们在它里面拥有其存在,并从它那里出来;神性真理就是主。这也是为什么至高意义上的主题唯独是主、祂的爱、天命,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尤其是祂人身的荣耀。
神性真理就是主自己,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凡从某人发出之物就是他自己。例如,从一个正在说话或行动的人发出的东西来源于他的意愿和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生命,因而构成这个人自己。因为人之为人,凭的不是脸和身体的形状,而是一个明白真理的理解力和一个意欲良善的意愿。由此可见,从主发出之物就是主;前面频繁说明,主所发出之物就是神性真理。
不过,凡不知道天堂奥秘的人可能会以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其性质与从一个人发出的话语的性质没什么不同。然而,神性真理不是所说的话;相反,它是充满天堂的神性,就像太阳所发的光和热充满世界一样。这一点可通过从天上的天使身上发出的气场来说明(1048, 1053, 1316, 1504-1520, 1695, 2401, 4464, 5179, 6206e, 7454, 6598-6613, 8063, 8630, 8794, 8797节)。在这些地方已经说明,并且也可能看出,它们是从主所获得的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的气场。但从主发出、被称为神性真理的神性气场是普遍的,遍及各处;就像刚才所说的,它充满整个天堂,构成那里生命的一切。在那里,它作为光出现在眼前;这光不仅照亮天使的视觉,还照亮他们的心智。这光还构成世人的理解力。这就是约翰福音中的意思: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4, 9-1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神性真理,这真理在本章被称为“圣言(或译为道)”;经上说,神性真理或圣言(即道)就是主自己。
这光,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被古人描述为以一个人来表现的神的头和身体周围放射出的金色光环,因为古人思想神的时候,只会想到人形式的神。
当一个人处于良善,由于良善而处于真理时,这人就被提升至这神性之光,并照其良善的量和质而被提升至内层之光。他由此而拥有一种普遍的启示或光照,在这启示或光照中,主能使他看见无数真理,并出于良善觉知它们。这时,他被引导觉知并吸收那些适合他的真理;他在最具体的事上按秩序被引导如此行,只要有助于他的永生。之所以说“在最具体的事上”,是因为主的圣治或天命普遍掌权,还因为它存在于最具体的事物中。事实上,合起来的具体事物被称为普遍之物(1919e, 6159, 6338, 6482, 6483, 8864, 8865节)。
10283.“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表不能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这从“人的肉身”和“倒”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肉身”是指他的自我,如下文所述;“倒”是指赋予。因为“倒”与“触”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倒”论及液体,如油、酒和水;“倒出来”论及神性、属天和属灵的事物;而“触着”论及干物质和肉体事物,“触着”表示赋予(参看10130节)。由此可推知,膏油不可倒在肉身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不可赋予一个人的自我,因为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主的神性良善不可能被赋予邪恶的东西。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23, 1024, 1047, 5660, 5786, 8480节)。
人的自我的一部分属于意愿,一部分属于理解力;意愿部分由邪恶构成,理解力部分则由这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构成。也就是说,前者,就是自我的意愿部分,由“人的肉身”来表示,后者,就是理解力部分则由这肉身的血来表示。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将它指示给你的,不是血肉,乃是我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16:17)
显而易见,此处的“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血”在此表示从人之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出来的虚假,“肉欲”表示源于它的意愿部分的邪恶。“血”表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表示由于意愿中的人自己的东西而在理解力部分中的人自己的东西(参看4735, 9127节)。
以赛亚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使他们吃自己的肉,喝自己的血醉倒”表示使他们充满邪恶和邪恶的虚假,因而充满他们自己的东西;因为邪恶和虚假都是自我出来的。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表示倚靠人自己和人的自我。
以赛亚书:
人民都成了烧火的燃料。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将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9-21)
“烧火的燃料”表示将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变成人自己的;“受饥饿,不饱足”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膀臂上的肉”表示人之自我的这两个部分;“玛拿西”表示意愿里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吃”表示人自己的。“火”表示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参看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受饥饿,不饱足”之所以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是因为“饥饿”或饥荒和“口渴”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荒凉(5360, 5376, 6110, 7102, 8568e节);“右边”表示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参看10061节);因此,“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表示无论他们接受多少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教导,仍就不会接受它们。
“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良善(参看5351, 5353, 5354e, 6222, 6234, 6238, 6267节);“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节);因此,就反面意义而言,“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几乎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吃”表示变成人自己的(3168, 3513, 3596, 4745节);由此明显可知“吃自己膀臂上的肉”表示什么,即将源于自我的邪恶和虚假变成人自己的。之所以说“膀臂上的肉”,是因为“膀臂”和“手”一样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能力,他信靠这能力(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撒迦利亚书:
我就说,我不牧养你们。要死的,由他死;余剩的,让各人吃别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不牧养”表示不教导并改造;“要死”表示丧失属灵生命;“吃别人的肉”表示将源于别人自我的邪恶变成人自己的。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的邻舍,肉体肥大的埃及之子行淫。(以西结书16:26)
“耶路撒冷”表示败坏的教会;“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表示通过唯独始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因而通过感官记忆知识而歪曲教会的真理。“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参看402, 2117, 3654节),在此表示败坏的教会;“行淫”表示歪曲真理(参看2466, 2729, 8904节);“子”表示真理,也表示虚假(参看1147, 3373, 4257, 9807节);“埃及”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记忆知识(参看9340节提到的地方);“埃及”也表示属世层(参看9391节提到的地方)。因此,“肉体肥大”描述了那些倚靠感官证据推理教会的真理,并得出结论的人。那些如此行的人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因为倚靠感官证据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就是倚靠身体感官的幻觉或谬论而如此行。因此,“肉体肥大”表示感官人,因为他们出于身体中自己的东西进行思考,或说他们自己的身体感知主宰了他们的思维。
以赛亚书: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们的马不过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此处“埃及”也表示记忆知识;“他的马”表示由这记忆知识构成的理解力;当人们利用自己,而非神的东西得出结论时,这种理解力被称为“是肉,并不是灵”。“马”表示理解力(参看2761, 2762, 3217, 5321, 6534节);“埃及的马”表示由一种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6125, 8146, 8148节)。
“肉”表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或也可说,他自己的邪恶意愿,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中论述以色列人对吃肉的渴望的地方,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那人民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的心,说,谁给我们肉吃呢?耶和华说,你们明天要吃肉。你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把鹌鹑由海面刮来,使它们散落在营地,离地面约有二肘。百姓起来,终日终夜,并次日一整天,捕取鹌鹑,将它们摆列在营的四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殃击杀百姓。于是他给那地方起名叫贪欲之人的坟墓。(民数记11:4, 18-20, 31-34)
“肉”表示这个民族的自我,或说属于这个民族的东西,这一点从这段经文的每个细节可以看出来;因为若不是这个意思,渴望吃肉能有什么邪恶呢?更何况以前就已经应许他们有肉吃(出埃及记16:12)。但由于它表示自我,因而表示一种邪恶的意愿,而这个民族拥有自我,就是一个邪恶意愿的程度超过其它民族,所以当他们渴望肉时,经上说他们“大起贪欲之心”,他们因此被极重的灾殃击杀,他们被埋葬的地方也因此被称为“贪欲之人的坟墓”。无论你说意愿的邪恶,还是说贪欲,意思都一样,因为一个邪恶的意愿就在于贪欲。人的自我只渴望它自己的东西,却不渴望涉及邻舍的任何东西,或涉及神的任何东西,除非对自己有利。由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故经上说“他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以此表示这个民族将永远是这个样子,因为“一个整月”表示永远;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他们就被极重的灾殃击杀”,因为“牙齿”表示自我的肉体层面,就是一个人心智的最低层(4424e, 5565-5568, 9062节)。至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可参看9380节提到的地方,以及摩西之歌(申命记32:20-28, 32-34)。
在圣言中,“灵”反对肉体,因为“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肉体”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如在约翰福音:
赐生命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由此清楚可知,“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也就是从祂所获得的对祂的爱和信的生命;“肉体或肉身或肉”(flesh)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因而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肉体是无益的”。在别处也是这个意愿: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顾念他们不过是肉体,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或灵)。(诗篇78:39)
由于当论及人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故明显可知当论及主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自我,也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就是在约翰福音中主的肉所表示的: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翰福音6:51, 53-55)
主的“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表示从这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它们与圣餐中的饼和酒意思是一样的;这些神性实物是祂自己的,存在于祂的神性人身里面(参看1001, 3813, 4735, 4976,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 10026, 10033, 10152节);祭牲代表源于主的良善,这些祭牲的肉也因此表示良善(参看10040, 10079节)。此外,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都提到了“凡血肉之躯”,以此表示每个人(如创世记6:12-13, 17, 19; 以赛亚书40:5-6; 49:26; 66:16, 23-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5;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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