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342

342.我曾与天使谈

342.我曾与天使谈论小孩子,想知道他们是否摆脱邪恶,因为他们不像成人那样有实际的邪恶。我被告知,他们同样陷入邪恶,事实上也无非是邪恶。只是和所有天使一样,主使他们远离邪恶,将他们保守在良善中,以致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似乎凭自己处于良善。因此,当孩子在天堂长大成人时,为避免他们误以为他们里面的良善来自他们自己,而非来自主,他们时不时地被带回到自己与生俱来的邪恶里,并留在其中,直到他们知道、承认并相信事情的真相。

有一个在婴孩时期死去并在天堂长大的人就持有这种观点。他曾是一个国王的儿子;于是,他被带回到他与生俱来的邪恶生命中,然后从他的生命气场发觉,他有一种在别人面前发号施令的强烈欲望,并视通奸为无关紧要之事;这些邪恶就是他从父母那里遗传来的。不过,一旦认识到自己的真正性质,他便再次被接到他以前所在的天使当中。

在来世,没有人会因自己的遗传之恶受到惩罚,因为这不是他的恶;也就是说,他的遗传性并不是他的错;他只因他的实际邪恶,也就是说,只为他通过实际生活而归给自己的遗传之恶受惩罚。因此,把长大成人的孩子带回到其遗传之恶的状态中,不是让他们为此受惩罚,而是让他们知道,他们自己无非是邪恶;他们从自己所在的地狱被带上天堂,完全是主的怜悯;他们在天堂是主的恩典,而非自己配得。这会防止他们因自己里面的良善而在他人面前夸耀,因为这违背相爱的福分,就像违背信之真理那样。

注:所有人都生在各种邪恶中,甚至到了他们的特性无非是邪恶的程度(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47, 2307—230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节)。因此,人必须再生,也就是重生(3701节)。人的遗传之恶就在于他爱自己胜过爱神,爱世界胜过爱天堂,与自己相比,视邻舍如无物,除非为了自己的利益,因而为了自己的缘故;因此,遗传之恶就在于爱自己、爱世界(694, 731, 4317, 5660节)。当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占据主导地位时,一切邪恶便从它们而来(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 7490,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节)。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敌意、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6667, 7370-7374, 9348, 10038, 10742节)。一切虚假皆出自这些邪恶(1047, 10283—10284, 10286节)。只要把缰绳给这些爱,它们就会不顾一切地向前猛冲;自我之爱甚至觊觎神的宝座(7375, 8678节)。

天堂与地狱 #118

118.我不仅被天使

118.我不仅被天使告知,而且有时还蒙恩亲眼看到,主在天堂实实在在看似一轮太阳。因此,我很乐意用几句话来讲述我对主显为太阳的所见所闻。主并非在天堂,而是在众天堂之上看似一轮太阳;不是直接在头顶上,或在天顶,而是在天使面前正当中的高处。从相当远的距离看,祂出现在两个地方,一个在右眼前面,另一个在左眼前面。在右眼前面,祂看似一轮太阳,可以说光辉和大小恰如尘世太阳。但在左眼前面,祂看似一轮月亮,而非一轮太阳,可以说亮白和大小恰如我们地球的月亮,只是更光辉,周围还环绕着许多小月亮,可以说其中每一个都是一样的洁白和辉煌。主在两个地方看上去如此不同,是因为每个人都照着他接受主的品质而看见主。因此,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另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看祂就像一轮太阳,这太阳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火红炽热;这些人在祂的属天国度。而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则看祂像一轮月亮,这月亮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洁白明亮;这些人在祂的属灵国度。这是因为爱之良善对应于火;因此,“火”在灵义上是指爱;信之良善对应于光,而“光”在灵义上是指信。

主之所以出现在眼睛前面,是因为属于心智的内层通过眼睛观看,出于爱之良善通过右眼观看,出于信之良善通过左眼观看。事实上,无论对天使还是世人来说,右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信之良善本质上是源自良善的真理。

注:主在天堂看似一轮太阳,并且就是天堂的太阳(1053, 3636, 3643, 4060节)。主被那些在对主之爱居于主导地位的属天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太阳,被那些在对邻之仁和信居于主导地位的属灵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月亮(1521, 1529-1531, 1837, 4696节)。主在右眼前面正中间的高处看似一轮太阳,在左眼前面看似一轮月亮(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4321, 5097, 7078, 7083, 7173, 7270, 8812, 10809节)。主看似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1531, 7173节)。主的神性本身远在祂在天堂的神性之上(7270, 8760节)。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表示爱(934, 4906, 5215节)。“圣火”或“天上的火”表示神性之爱(934, 6314, 6832节)。“地狱之火”表示对自我和尘世的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欲望(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来自它(4906, 5071, 6032, 6314节)。“光”表示信之真理(3195, 348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9548, 9684节)。左眼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右眼的视觉对应于它们的良善(4410, 6923节)。在人右边的事物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有关,在人左边的事物与源自良善的真理有关(9495, 9604节)。

属天的奥秘 #8678

8678.“因为埃及

8678.“因为埃及人狂傲地对待这百姓”表由于被用来掌控那些属于教会之人的努力和力量。这从“狂傲地对待”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狂傲地对待”是指被用来进行掌控的努力和力量,如下文所述;以色列人,就是他们所狂傲对待的,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参看8645节)。“狂傲地对待”之所以表示被用来进行掌控的努力和力量,是因为这种努力和由此而来的力量就存在于一切狂傲或骄傲之中,因为狂傲或骄傲就在于爱自我胜过他人,将自我置于他人之上,想要对他人发号施令;那些想如此行的人在与自己相比时,也鄙视他人,还出于仇恨和报复迫害那些将自己置于他们之上,或不尊敬他们的人。对自我的爱,就是狂傲或骄傲,具有这样的性质:只要给它缰绳,它就会飞奔而去,在每一步都尽可能地加速,直到最终到达神的宝座,想要取代神。凡在地狱里的人都是这样。他们的这种性质从那里所发出的他们的努力能察觉出来,也能从他们为了掌权而对彼此的仇恨和可怕报复察觉出来。主所约束的,就是这种努力;这种努力也是“女人的种所要踹的蛇头”所表示的(257节)。在以赛亚书中,“路西弗”也表示这类灵人:
早晨之子路西弗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已被砍倒在地,在列族之下衰弱;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会众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云的高处,我要与至高者一样。然而你竟被送下阴间,到坑中的极处。你已从你的坟墓中被抛出,好像可憎的枝子,像被杀之人的衣服,像被剑刺透,坠落坑中石头那里的;你又像被践踏的尸首一样。(以赛亚书14:12-15, 19)
内心的骄傲,就是对自我的爱,把神性从自己那里赶走,把天堂从自己那里移除,这一点可从接受神性和天堂的状态,就是对邻之爱的状态和对神谦卑的状态很清楚地看出来。一个人能在主面前谦卑自己,能爱邻如己,甚至如在天堂那样爱邻胜己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接受神性,并因此活在天堂中。由此可见那些爱邻胜己的人处于什么样的状态,而那些“狂傲地对待他,也就是陷入自我之爱的人处于什么样的状态;也就是说,他们处于反对天堂和神性的状态,因而处于地狱里的人所处的状态。关于自我之爱,可参看前面的阐述和说明(2041, 2045, 2051, 2057, 2219, 2363, 2364, 2444, 3413, 3610, 4225, 4750, 4776, 4947, 5721, 6667, 7178, 7255, 7364, 7366-7377, 7488-7492, 7494, 7643, 7819, 7820, 8318, 84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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