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353

353.虚假的聪明与

353.虚假的聪明与智慧是指缺乏对神性的承认的一切聪明与智慧。事实上,凡不承认神性,而是承认自然界以取代神性的人,都出于肉体感官进行思考,纯粹是感官的,无论他们在世界因成就和学问而受到多高的敬重。因为他们的学问没有上升越过诸如在这个世界上出现在他们眼前的那类事物;他们将这些事物保留在记忆中,以几乎物质的方式看待它们,尽管这些知识在形成他们的理解力时服务于真正的聪明。科学是指各种实验知识,如物理学、天文学、化学、力学、几何学、解剖学、心理学、哲学、政治历史学,以及文学、批判学和语言学。

否认神性的神职人员不能将他们的思维提升越过外在人的感官事物,并且看待圣言和看待其它知识没什么区别,并未把它们当成思维的事,或通过开明的理性头脑深入考虑的事。这是因为他们的内层已被关闭,连同内层被关闭的还有那些最接近其内层的外层。它们之所以被关闭,是因为他们背离天堂,将那些能仰望天堂的官能,也就是如前面所说的人类心智的内层向后弯转。因此,他们不能看见任何真理或良善,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事物都在黑暗里,而虚假与邪恶倒在光明中。

然而,感官人能进行逻辑推理,其中一些人推理起来甚至比其他人更娴熟、敏锐。但他们却出于由其知识所确认的感官谬论进行推理;他们因能以这种方式进行推理,故自以为比别人更有智慧。以情感点燃其推理的火是爱自己、爱世界的火。这种人就是那些陷入虚假的聪明与智慧之人,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指的人:

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见,也不明白。(马太福音13:13-15)

又:

你将这些事向聪明智慧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马太福音11:25-26)

注:感官层是人生命的最外层,附于并嵌入其肉体部分(5077, 5767, 9212, 9216, 9331, 9730节)。凡基于身体感官形成其一切判断和结论,并且除了亲眼所见、亲手所摸的外什么也不信的人就被称为感官人(5094, 7693节)。这种人以其最外在的心智进行思考,而不是在自己里面进行更内在的思考(5089, 5094, 6564, 7693节)。他的内层被如此关闭,以致他看不见丝毫神性真理(6564, 6844—6845节)。简言之,他处于粗糙的属世之光,因而看不见出自天堂之光的任何事物(6201, 6310, 6564, 6598, 6612, 6614, 6622, 6624, 6844—6845节)。因此,他从内在反对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6201, 6310, 6844—6845, 6948—6949节)。确认反对教会真理的学者都是感官的(6316节)。对感官人的描述(10236节)。感官人推理起来既敏锐又娴熟,因为他们将一切聪明都置于出于肉体记忆的谈论(195—196, 5700, 10236节)。然而,他们推理所仰赖的,是感官谬论(5084, 6948—6949, 7693节)。感官人比其他人更狡猾、恶毒(7693, 10236节)。古人将这种人称为“知识树上的蛇”(195-197, 6398, 6949, 10313节)。

属天的奥秘 #5077

5077.“埃及王的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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