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356

356.那些通过知识

356.那些通过知识和科学获得聪明和智慧的人就不同了,他们将一切事物都用来服务于他们的生活,同时承认神性,热爱圣言,过着既属灵又道德的生活(对此,参看319节)。对这种人来说,学问只是变得智慧、佐证信仰的一种手段。我发觉,甚至看见其心智的内层对光是透明的,这光呈亮白、火红,或天蓝色,如同晶莹剔透的钻石,红宝石和蓝宝石,这取决于他们从其学问所获得的对支持神性和神性真理的确认。真正的聪明与智慧在灵界显为可见时,就具有这种表象。这种表象源于天堂之光;而天堂之光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一切聪明与智慧的源头(参看126-133节)。这光所聚焦的层面就是心智的内层,像色彩那样的细微变化便存在于这个层面;这些变化是由通过诸如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也就是通过学问而对神性真理的确认产生的。因为人的心智内层探究属世记忆的事物,可以说用属天之爱的火熬炼其中支持它的事物,把它们提取出来,并净化它们,直到它们变成属灵的观念。只要活在肉身,人就意识不到这一点,因为在这种状态下,他既作属灵的思考,也作属世的思考,却没有注意其属灵的思维,只注意其属世的思维。然而,一旦进入灵界,他就意识不到他在世时的属世思维,只知道他的属灵思维了。人的状态就是这样发生变化的。

这一切清楚表明,人正是通过知识和学问而变得属灵,这些也是变得智慧的手段,但这仅适用于那些在信仰和生活上承认神性的人。这些人也先于其他人被接入天堂,在那里住在那些在中央的人当中(43节),因为比起其他人,他们更处于光明。在天堂,他们就是“发光如同穹苍的光”、“发光如星”的聪明和智慧人;而那里的简单人则是那些承认神性,热爱圣言,也过着属灵和道德的生活,但其心智内层并未通过知识和学问获得充分发展的人。人的心智就像土壤,其品质取决于它如何被耕种。

注:在天堂可以看到最美丽的色彩(1053, 1624节)。天堂里的色彩出自那里的光,是那光的修改或变化(1042—1043, 1053, 1624, 3993, 4530, 4742, 4922节)。它们是源于良善的真理之表象,表示诸如属于聪明和智慧的那类事物(4530, 4677, 4922, 9466节)。

关于知识的不同类型(摘自《属天的奥秘》)

人要在知识上充分接受教导,因为他通过知识学习思考,然后理解何为真理与良善,最终变得智慧(129, 1450—1451, 1453, 1548, 1802节)。知识构成人的文明、道德生活,以及属灵生活得以建立并基于其上的首要事物或根基;要本着运用它们的目的来学习它们(1489, 3310节)。真正的知识打开通往内在人的道路,然后照着功用将内在人与外在人联结起来(1563, 1616节)。理性官能通过知识出生(1895, 1900, 3086节)。但不是通过知识本身,而是通过对将它们付诸于功用的情感出生(1895节)。

既有向神性真理敞开的知识,也有不向神性真理敞开的知识(5213节)。要除灭空洞的知识(1489, 1492, 1499, 1581节)。知识若以爱自己爱世界为目的,并强化这些爱,使人远离爱神爱邻,就是“空洞的”,因为这类知识关闭内在人,甚至关闭到人不能从天堂接受任何事物的地步(1563, 1600节)。知识既是变得智慧的手段,也是变得疯狂的手段,内在人通过它们要么被打开,要么被关闭,因而理性功能要么被发展,要么被摧毁(4156, 8628, 9922节)。

如果人以善用为目的,尤其以关注永生的功用为目的,那么内在人就通过知识被打开,并逐渐得以完善(3086节)。然后,来自属灵人的属天、属灵事物就会触及属世人中的知识,并选取凡适合之物(1495节)。这时,主便经由内在人从属世人里面的知识当中提取出凡对属天生命有用之物(1895—1896, 1900—1902, 5871, 5874, 5901节)。而不适合或反对的知识则被抛到一边,并被逐出(5871, 5886, 5889节)。

内在人的视觉从外在人的知识中只拣选那些与它的爱相一致的事物(9394节)。在内在人看来,属于爱的事物在中央,住在光明中;而不属于爱的事物在周边,住在模糊中(6068, 6084节)。适合的知识逐渐被植入人的爱,可以说居于人的爱(6325节)。人若生在对邻之爱中,就会生在聪明中;但他因生在对自我和尘世之爱中,故生在完全的无知中(6323, 6325节)。知识、聪明和智慧是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的孩子(1226, 2049, 2116节)。

变得智慧是一回事,理解是另一回事,知道同样是另一回事,而行动又是一回事;尽管如此,在那些拥有属灵生命的人里面,这些依次到来,共存于行动或行为中(10331节)。此外,知道是一回事,承认是另一回事,有信仰又是一回事(896节)。

属于外在人或属世人的知识处于尘世之光,而已变成信与爱之真理,并由此获得生命的真理处于天堂之光(5212节)。已获得属灵生命的真理通过属世观念被理解(5510节)。属灵的流注从内在人或属灵人进入外在人或属世人里面的知识(1940, 8005节)。知识是容器,可以说是属于内在人的良善与真理的器皿(1469, 1496, 3068, 5489, 6004, 6023, 6052, 6071, 6077, 7770, 9922节)。知识就像镜子,内在人的真理与良善显现在其中,如同在一个形像中(5201节)。它们一起在那里,如同在它们的最外面(5373, 5874, 5886, 5901, 6004, 6023, 6052, 6071节)。

流注是属灵的,而非物质的;也就是说,流注从内在人进入外在人,因而进入外在人的知识;而非从外在人进入内在人,因而不是从外在人的知识进入信之真理(3219, 5119, 5259, 5427—5428, 5478, 6322, 9110节)。人必须从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的真理开始,必须先承认这些真理,然后才可以请教知识(6047节)。因此,对那些以肯定态度对待信之真理的人来说,运用知识理智地确认它们是可以的,但对那些以否定态度对待它们的人来说,是不可以的(2568, 2588, 4760, 6047节)。若不通过知识信服,就不相信神性真理的人永远都不会相信(2094, 2832节)。从知识进入信之真理违反秩序(10236节)。那些如此行的人在天堂和教会的事上变得疯狂(128—130节)。他们陷入邪恶的虚假(232—233, 6047节)。在来世,他们在思想属灵的事时,好像喝醉了(1072节)。关于这种人的性质的详情(196节)。实例说明,若通过知识进入属灵事物,就无法理解它们(233, 2094, 2196, 2203, 2209节)。在属灵的事上,许多有学问的人比简单人更疯狂,因为他们持否定态度,并通过在他们眼前不断丰富的知识确认这种否定(4760, 8629节)。

那些基于反对信之真理的知识进行推理的人推理起来十分敏锐,因为他们基于因不容易被驱散而迷惑并说服人的感官幻觉进行推理(5700节)。何为感官幻觉及其性质(5084, 5094, 6400, 6948节)。那些不明白真理的人,以及那些陷入邪恶的人都能推理信之真理与良善,却不明白它们(4214节)。只是确认教义不是聪明,在确认它之前就看出它是不是真理才是聪明(4741, 6047节)。

死后,除为了理解力和生活通过知识所吸收的东西外,事实知识或记忆知识没什么用处(2480节)。死后,一切知识都会保留下来,只是变得沉寂(2476-2479, 2481-2486节)。

对恶人来说,知识就是虚假,因为它们被用于邪恶;而对善人来说,这些知识是真理,因为它们被用于良善(6917节)。对恶人来说,真实的知识并不真实,无论当他们讲出来时,这些知识看上去如何真实,因为它们里面有邪恶(10331节)。

灵人所拥有的对知识那种欲望的例子(1974节)。天使对知识和智慧拥有一种无限的渴望,因为学问、聪明和智慧是属灵的食物(3114, 4459, 4792, 4976, 5147, 5293, 5340, 5342, 5410, 5426, 5576, 5582, 5588, 5655, 6277, 8562, 9003节)。古人的知识是对应和代表的知识,他们藉由这种知识得以进入属灵事物的知识;但如今这种知识完全被抹去了(4749, 4844, 4964—4965节)。

要理解属灵真理,就必须知道以下普遍原则:

1.宇宙万物皆可追溯到良善与真理,以及它们为成为某种事物的结合,因而可追溯到爱与信,以及它们的结合。

2.人拥有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意愿是良善的容器;人里面的一切事物都可追溯到这二者及其结合,正如一切事物都可追溯到真理与良善及其结合。

3.有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这二者如天堂与尘世那样彼此有别,然而,此人若要成为真正的人,它们必须成为一体。

4.内在人处于天堂之光,外在人处于尘世之光;天堂之光就是神性真理本身,是一切聪明的源头。

5.内在人中的事物和外在人中的事物之间存在一个对应,因此从这边来的事物以不同的表现形式显现在那边,并且如此不同以致若不通过对应的知识,它们就无法区分。人若不知道这些和许多其它事,在属灵、属天层面只能理解并形成不和谐的观念。这意味着没有这些普遍原则,属世人的知识几乎不能服务于理性人的理解力和成长。这一切清楚表明知识是多么必要。

属天的奥秘 #9394

9394.“盛在盆中

9394.“盛在盆中”表与人同在,在形成其记忆的事物中。这从“盆”的含义清楚可知,“盆”是指形成记忆的事物。“盆”之所以是指形成记忆的事物,是因为器皿一般表示记忆知识(参看1469, 1496, 3068, 3079节),这些知识无非是形成记忆的事物。因此,这里的“盆”是指形成含有神之真理在自己里面的那类事物,而神之真理一般由“血”来表示。必须简要说明一下什么样的记忆知识与一个人所具有的生命的真理和良善有关。所学习并存在记忆中,能被召唤到理解力眼前的一切事物都被称为记忆知识。它们本身就是构成属世人或外在人的理解力的事物。由于记忆知识包括关于内在事实或认知的知识术语,所以它们作为一面镜子而服务于内在人或理性人的视觉。这时,它们就成为能被内在人看见的事物,就像外在人在物质世界习惯看见长满青草、鲜花、各种庄稼和树木的田野,或装饰各种有用且悦人之物的花园。然而,内在视觉,就是理解力,在形成记忆之物的田野或花园中,只看见那些与主宰一个人的爱相一致,而且也支持他所爱的主要观念的事物。

  所以,那些爱自己爱世界的人只看见诸如与这些爱相一致的那类事物,并称其为真理,还通过幻觉和表象使它们看似真理。后来,他们又看见诸如符合他们业已采纳的主要观念的那类事物;他们热爱这些观念,因为它们来自他们自己,或说他们自己是它们的作者。记忆知识和认知,就是形成记忆的事物,作为支持反对真理的虚假和反对良善的邪恶的手段,因而作为摧毁教会真理和良善的手段而服务于陷入这两种爱的人。正因如此,像这样的有学问的人比简单人更不理智、更疯狂;他们私下里否认神、圣治、天堂、地狱、死后生命和信之真理的存在。这一点从在来世的当今欧洲世界的学者很清楚地看出来;在那里,他们当中大量的人内心是无神论者。因为在来世,说话的是人们的心,而不是他们的口唇。由此明显可知,对那些出于爱自己爱世界的快乐进行思考的人来说,知识有什么用处。

  而那些出于属于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快乐进行思考的人就完全不同了。由于这些人的思维被主通过天堂引导,所以他们在形成其记忆之物的田野和花园中,只看见并拣选那些与他们的爱之快乐,与他们所爱的教会教义相一致的事物。对这些人来说,形成记忆的事物就像天堂的乐园;在圣言中,它们也由乐园来代表和表示(3220节)。

  此外,要知道,当记忆知识和认知,或记忆里的东西变成一个人生命的一部分时,它们就从他的外部记忆中消失,就像人的行为、举止、沉思、意图,以及总体上他的一切思维和情感通常的情形,它们通过不断的实践应用或习惯可以说成为自发和本能的。除了进入并形成人的爱之快乐的事物,因而除了进入他意愿的事物之外,没有其它东西会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关于这些问题,可参看前面的阐述和说明(8853-8858节);关于属于肉体的外部记忆和属于灵的内部记忆,也可参看前文(2469-2494节)。

  记忆知识之所以是器皿,并在圣言中由各种器皿来表示,如盆或碗,杯、缸等,是因为每一个记忆知识都是一种一般容器,该容器包含了与其一致的具体和特定真理在里面。在圣言中,这些一般容器被排列成序列,可以说被排列成捆或束;这些捆或束和序列反过来又被如此排列,以便它们能类似天堂所取的形式;因此,一切事物都从最特定的真理到最一般的真理被依次排列。从人体肌肉组织的序列和束可以形成关于这种序列的概念。那里的每一束都由大量运动纤维组成,而每一束运动纤维都由血管和神经纤维组成。作为一个整体被称为肌肉的每一束肌肉组织也被包裹在它自己的外壳或外鞘中,这外壳或外鞘将它与其它肌肉区别开来;被称为运动纤维的内部小纤维束也是如此。然而,整个人体内的一切肌肉和包含在它们里面的运动纤维都被如此排列,以便它们能互相协调配合,好按照意愿所喜欢的任何方式行动。记忆中的知识也是这种情况。这些知识以同样的方式被人的爱,也就是他的意愿之快乐唤醒,并付诸行动,不过要借助理解力部分。已经变成人生命的一部分,也就是变成其意愿或爱的一部分的东西,就是那唤醒它们的。因为在这些东西与他的爱相一致的情况下,内层人在他的视野里总有它们,并以它们为快乐。凡完全进入这些爱,变成自发的,可以说成为本能的事物都会从外部记忆中消失,但却深深扎根于内部记忆,永远无法从中被抹去。记忆知识以这种方式变成生命的一部分。

  由此明显可知,记忆知识可以说是属于内层人的生命的器皿,这就是为何记忆知识由各种器皿来表示,在此由“盆”来表示。以赛亚书中的“器皿”和“盆(经上或译为碗)”所表相同:

  我必将他安稳,像钉子钉在坚固的地方,使他成为他父家荣耀的宝座。他父家所有的荣耀,连儿子带孙子,一切小器皿,就是从盆的器皿到一切弦乐器的器皿,都挂在他身上。(以赛亚书22:23, 24)

  此处在内在和代表意义上论述的主题是主的神性人身,以及及一切真理和良善从初至末,皆通过祂并从祂而来。“盆的器皿”表示来自一个属天类型的记忆真理,“弦乐器的器皿”表示来自一个属灵类型的记忆真理。撒迦利亚书:

  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耶和华殿内的锅必如祭坛前的碗一样。(撒迦利亚书14:20)

  “马的铃铛”表示来自一个被启示的理解力的记忆真理(2761, 2762, 5321节);“祭坛前的碗(或盆)”表示记忆良善。“坛上的盆”(出埃及记27:3; 38:3)表示类似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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