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8.有必要先说明一下,人完全可以获取财富,积累资产,只要不用欺诈或邪恶手段就行;人完全可以享受精致的饮食,只要不将自己的生命投入其中就行;人完全可以拥有与其地位相称的豪华居所,与条件相当的人来往,常去娱乐场所,谈论世事,没有必要到处摆出一副虔诚的面孔,满面愁容,耷拉着脑袋,而是欢喜快乐;他也无需向穷人施舍,除非心有感动,或受灵的驱使。简言之,表面上,他完全可以像世人一样生活;这一切并不妨碍他进天堂,只要他心里持有正确的神观,对待邻舍诚实、公正。人的品性实际上就是他的情感与思维,或爱与信的品性。他的一切外在行为皆从这些获得其生命;事实上,行为就是意愿,言语就是思维,因为行为来自意愿,言语来自思维。所以在圣言中,当经上说人将照自己的行为受审判、得赏赐时,意思是说,他将照产生其行为或在其行为里面的情感与思维受审判、得赏赐;因为离了这些,行为什么也不是,其品质完全取决于它们。由此可见,人的外在其实一事无成,产生外在的乃是人的内在。例如,如果人行事诚实,避免欺诈,仅仅是因为惧怕法律、害怕丧失名声,由此丧失地位或利益,如果这种惧怕约束不了他,他就会尽其所能地欺骗他人。这种人的行为表面上看似诚实,但其思维和意愿却是欺诈。他因内在是不诚实和欺诈的,故有地狱在自己里面。相反,人若行事诚实,避免欺诈,是因为这违背神和邻舍,那么他即便能欺骗他人,也不愿去欺骗;他的思维和意愿就是良心,他便有天堂在自己里面。这两种行为表面相似,内在却完全不同。
注:在圣言中,经上常说,人将照自己的行为和作为受审判、得赏赐(3934节)。“行为和作为”是指内在形式上,而非外在形式上的行为和作为,因为恶人同样能行出外在形式上的善行,而内在和外在形式上的善行只有善人才能行出(3934, 6073节)。和一切活动一样,行为也有自己的存在和显现,它们的品质来自人的内层,而人的内层属于他的思维和意愿,因为行为从这些内层发出;因此,内层的品质决定了行为的品质(3934, 8911, 10331节)。这意味着它们取决于内层在爱与信方面的品质(3934, 6073, 10331—10332节)。这也意味着行为包含爱与信,就是结果中的爱与信(10331节)。因此,照行为和作为受审判、得赏赐,其实就是照爱和信受审判、得赏赐(3147, 3934, 6073, 8911, 10331—10332节)。只要行为关注自我和世界,它们就是不良善;相反,只要关注主和邻舍,它们就是良善(3147节)。
1563.“与亚伯兰同行的罗得也”表示住在主里面的外在人。这从“罗得”的代表清楚可知,“罗得”代表感官人,或也可说,代表外在人。在教会,众所周知,人人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或也可说,一个内在人和一个外在人(对此,可参看前面的阐述,978, 994, 995, 1015节)。外在人主要从内在人,也就是他的灵或灵魂获得生命。他的生命本身一般从那里而来,外在人无法以详细而清晰的方式接受这生命,除非它的器官性(译注:这里的器官仅指身体器官)器皿被打开,这些器皿必须充当内在人的具体和细节部分的接受者。这些要充当接受者的器官性器皿只通过感官,主要通过视觉和听觉被打开。随着它们被打开,内在人及其具体和细节部分就能一起流入进来。它们藉着作为媒介的感官,通过事实和知识或认知,以及快乐和愉悦被打开;事实和知识或认知是理解力的事物,快乐和愉悦是意愿的事物。
从这些事可以看出,不可避免的结果是:无法与属灵真理一致的事实和知识或认知会渗透到外在人中;无法与属天良善一致的快乐和愉悦也会渗透其中;所有以肉体、世俗和尘世事物为目的的东西都是这种情形;当这些事物被视为目的时,它们就会将外在人向外、向下拖,从而把外在人拉离内在人。因此,除非这类事物首先被驱散,否则内在人无论如何都不能与外在人一致;所以,在内在人能与外在人一致之前,这类事物必须首先被移除。对主来说,这些事物的移除或分离由罗得与亚伯兰分离来代表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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