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58.有必要先说明一下,人完全可以获取财富,积累资产,只要不用欺诈或邪恶手段就行;人完全可以享受精致的饮食,只要不将自己的生命投入其中就行;人完全可以拥有与其地位相称的豪华居所,与条件相当的人来往,常去娱乐场所,谈论世事,没有必要到处摆出一副虔诚的面孔,满面愁容,耷拉着脑袋,而是欢喜快乐;他也无需向穷人施舍,除非心有感动,或受灵的驱使。简言之,表面上,他完全可以像世人一样生活;这一切并不妨碍他进天堂,只要他心里持有正确的神观,对待邻舍诚实、公正。人的品性实际上就是他的情感与思维,或爱与信的品性。他的一切外在行为皆从这些获得其生命;事实上,行为就是意愿,言语就是思维,因为行为来自意愿,言语来自思维。所以在圣言中,当经上说人将照自己的行为受审判、得赏赐时,意思是说,他将照产生其行为或在其行为里面的情感与思维受审判、得赏赐;因为离了这些,行为什么也不是,其品质完全取决于它们。由此可见,人的外在其实一事无成,产生外在的乃是人的内在。例如,如果人行事诚实,避免欺诈,仅仅是因为惧怕法律、害怕丧失名声,由此丧失地位或利益,如果这种惧怕约束不了他,他就会尽其所能地欺骗他人。这种人的行为表面上看似诚实,但其思维和意愿却是欺诈。他因内在是不诚实和欺诈的,故有地狱在自己里面。相反,人若行事诚实,避免欺诈,是因为这违背神和邻舍,那么他即便能欺骗他人,也不愿去欺骗;他的思维和意愿就是良心,他便有天堂在自己里面。这两种行为表面相似,内在却完全不同。
注:在圣言中,经上常说,人将照自己的行为和作为受审判、得赏赐(3934节)。“行为和作为”是指内在形式上,而非外在形式上的行为和作为,因为恶人同样能行出外在形式上的善行,而内在和外在形式上的善行只有善人才能行出(3934, 6073节)。和一切活动一样,行为也有自己的存在和显现,它们的品质来自人的内层,而人的内层属于他的思维和意愿,因为行为从这些内层发出;因此,内层的品质决定了行为的品质(3934, 8911, 10331节)。这意味着它们取决于内层在爱与信方面的品质(3934, 6073, 10331—10332节)。这也意味着行为包含爱与信,就是结果中的爱与信(10331节)。因此,照行为和作为受审判、得赏赐,其实就是照爱和信受审判、得赏赐(3147, 3934, 6073, 8911, 10331—10332节)。只要行为关注自我和世界,它们就是不良善;相反,只要关注主和邻舍,它们就是良善(3147节)。
4215.“亲吻他儿子和女儿”表承认这些真理,以及对这些真理的情感。这从“亲吻”、“儿子”和“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亲吻”是指出于情感的结合(参看3573, 3574节),因而是指承认,因为哪里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哪里就有对它们的承认;“儿子”是指真理和真实事物(489, 491, 533, 1147, 2623, 3773节);“女儿”,就是此处的拉结和利亚,是指对这些真理的情感(3758, 3782, 3793, 3819节)。
“亲吻”表示出于情感的结合是出于对应;因为天堂与人体的一切器官并肢体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如各章末尾所说明的。人的内在事物与脸上的各个部位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他的面部表情能显示他的总体心态,而他的眼睛则能显示这种心态,就是其内在心智的内层。心智的思维与情感和身体的行为与姿势之间也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就那些自然的行为和姿势,以及那些非自然的行为和姿势而言,这是众所周知的。例如,内心的谦卑会使人屈膝下跪,这是一种身体的外在姿势;更大和更内在的谦卑甚至使他俯伏在地。内心的欢喜快乐会引发歌唱和欢呼声;而难过和内在悲伤则会导致哭泣和哀号。但出于情感的结合会产生亲吻的动作。
由此明显可知,由于这种外在行为与内在美德相对应,所以它们是内在事物的可见迹象;作为可见迹象的它们含有某种内在事物在里面,而它们就从这内在事物取得自己的品质或特性。然而,对那些渴望通过外在行为给人以他们拥有这些内在美德的印象之人来说,他们的外在行为同样是可见的迹象,但却是伪装、虚伪和欺骗的迹象。这就是亲吻的情形,因为人人都想通过亲吻来表达他对另一个人由衷的爱。事实上,凡给人以他拥有内在美德之人都知道,亲吻源于内心或出自这种爱,是出于情感联结的标志。他想凭着亲吻使他的邻人确信,他是由于他里面的良善而爱他;而事实上,这全都是为他自己,为了他自己的地位、利益和名声,因而不是为了良善,而是为了邪恶。因为凡以自己为目的、而不是为促进良善的中间目的,并希望与别人联结以达到该目的之人,都陷入邪恶。
10331.“使他有智慧,有聪明,有知识,能作各样的工作”表在内在人里面和外在人里面那些构成意愿的事物和那些构成理解力的事物方面。这从“智慧”、“聪明”、“知识”和“工作”的含义清楚可知:“智慧”是指那些构成内在人里面的意愿的事物;“聪明”是指那些构成内在人里面的理解力的事物;“知识”是指那些构成外在人里面的理解力和由此而来的言语的事物;“工作”是指那些构成外在人里面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实践或结果的事物。所以这些词表示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之人的一切事物,无论内层的还是外层的,这些事物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流注,并由此在光中被看到。刚才论述的,就是这种流注和光照。
不过,有必要作一个简短的陈述,以说明何谓“智慧、聪明、知识和工作”。那些不知道何为内在人,何为外在人,以及何为理解力,何为意愿的人不可能明白智慧、聪明和工作以哪种方式彼此有别,相互分离的。他们之所以不可能明白,是因为他们无法对这一个或那一个形成任何清楚的概念。因此,那些不知道这些事物的人会将某个只有聪明,甚至只有知识的人称为智慧人。但是,出于爱而实践真理的人才是智慧人;出于信而实践真理的人是聪明人;利用自己的知识去实践真理的人是有知识的人;“工作”是指所有这些人实际所做的事;因此,“工作”表示付诸于功用的这三种才能,它们都在这功用中结合在一起。
因此,不做这些事的人不能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有智慧、有聪明、有知识;因为智慧、聪明和知识都与生活有关,与不涉及生活的教义无关;生活才是它们为之存在的目的。故目的如何,智慧、聪明和知识就如何。如果目的是真正的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良善,那么它们就是其原本意义上的智慧、聪明和知识;因为这时,与人同在的这三者来源于主。但是,如果目的是为了爱自己爱世界的良善,它们就不是智慧、聪明和知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存在于人里面的这三者来源于他自己。事实上,作为目的的爱自己爱世界的良善就是邪恶,智慧、聪明,甚至知识绝无可能被归于作为目的的邪恶。因为知识若不含有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在里面,又有什么用呢?缺乏这些的知识会导致一个人认为邪恶是良善,虚假是真理。
对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来说,智慧、聪明、知识和工作遵循从至内层到末后和最低层的次序。在这些人那里,智慧是至内在的,因为它在于一个由爱所激励的意愿,渴望正确的东西。聪明是第二位的,因为它在于一种由一个渴望、觉察正确东西的意愿所支配的理解力,这二者属于内在人。知识在于知道正确的东西,工作在于做正确的事,它们各自都是由渴望正确东西的意愿支配的,这二者属于外在人。由此明显可知,智慧必须存在于聪明里面,聪明必须存在于知识里面,而知识必须存在于工作里面。因此,工作包含并容纳一切内在美德,或说一切内层事物,因为它是末后和最低的,它们就终结于工作中。
由此可见何谓“工作(经上或译为工、作为)”和“行为”;在圣言中,这两个词经常被提及,如在下列经文中,马太福音:
人子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耶利米书:
我也必照他们的作为,按他们手的行为报应他们。(耶利米书25:14)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啊,你的眼睛睁开,察看世人一切的行径,为要照各人的行径和他作工的果子报应他。(耶利米书32:19)
又:
你们各人当回头,离开恶道,使你们的作为变为善的。(耶利米书35:15)
何西阿书:
我必惩罚他的行径,照他的作为报应他。(何西阿书4:9)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按我们的行径、照我们的作为对待我们。(撒迦利亚书1:6)
启示录:
我要照你们的作为报应你们各人。(启示录2:23)
又:
他们都照各人的作为受审判。(启示录20:13, 15)
又: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的作为报应他。(启示录22:12)
在这些经文中,“作为”是指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一切,因为构成一个人的意愿和理解的一切都存在于他的作为或工作中;事实上,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中的事物就是那使他去这些事的东西。作为或工作从它们里面的东西中获得自己的生命;因为没有这些东西,作为或工作就像一个没有核仁的外壳,或一具没有灵魂的身体。从人发出的东西是从他的内层发出的;因此,作为或工作是这些内在事物的显现,是这些内在事物揭示自己的效果。
这一个普遍法则,即:一个人如何,他的一切作为就如何。因此,受赏赐或报应所依照的“作为”是指就爱和信而言,一个人的品质。因为作为是住在一个人里面的爱和信的产物。人无非就是他自己的爱和自己的信,或也可说,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参看10076, 10177, 10264, 10284, 10298节)。
此外,一个人的意愿中的实际渴望构成一个作为;因为凡一个人在其意愿中所渴望的,他也会去做,只要没有不可逾越的东西挡道。因此,照行为受审判是指照意愿或意愿的渴望受审判。在圣言中,那些由于意愿良善而行良善的人被称为“义人”,这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25:37, 46)。论到这等人,经上说他们“要发出光来,像天国的太阳一样”(马太福音13:43);在但以理书:
智慧人必发光,如同穹苍的光;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但以理书12:3)
“智慧人”是指那些出于其聪明而行真理的人;“那使多人归义的”是指那些出于其意愿中的渴望或良好的意愿而行良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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