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37

37.尽管天堂如此不

37.尽管天堂如此不同,以致这一层天堂的天使与那一层天堂的天使之间不可能有任何来往,但主仍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流注将所有天堂联结起来:直接流注从主自己进入所有天堂;间接流注从一层天堂进入另一层天堂。主就这样将三层天堂合而为一,所有事物从初至末皆处于这样的联系,以致没有任何事物是不相关联的。凡不通过居间物与那首先者相联之物,都不能常存,必要消散,化为乌有。

注:来自主的流注直接来自祂自己,以及间接通过一层天堂进入另一层天堂;主的流注以同样的秩序进入人的内层(6063, 6307, 6472, 9682, 9683节)。神性的直接流注来自主(6058, 6474-6478, 8717, 8728节)。间接流注通过灵界进入自然界(4067, 6982, 6985, 6996节)。一切事物皆源于先于它们自己之物,因而源于那首先者,并以同样的方式持续存在,因为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因此,没有关联的事物是不可能的(3626-3628, 3648, 4523, 4524, 6040, 6056节)。

属天的奥秘 #2342

2342.“烤无酵饼

2342.“烤无酵饼”表示洁净,这从“无酵”或“未发酵”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饼”(bread,经上或译为食物,粮等)表示总体上的一切属天和属灵的食物,因而表示总体上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参看276, 680, 1798, 2165, 2177节)。无酵饼代表这些事物要摆脱一切不洁或不神圣的东西,因为“酵母”表示使属天和属灵事物变得不洁和亵渎的邪恶和虚假。由于这种代表,经上吩咐那些属于代表性教会的人在献祭时不可献上其它任何饼,也就是素祭,只可献上无酵饼,也就是未发酵的饼,这在摩西五经中是很明显的:
凡献给耶和华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利未记2:11)
又:
不可将我祭牲的血和有酵之物一同献上。(出埃及记23:18; 24:25)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还吩咐,在逾越节的七日之内,除了无酵饼或未发酵的饼外,他们不可吃其它任何饼,如摩西五经所说的:
你们要吃无酵饼七日。头一日要把酵从你们各家中除去,因为从头一日起,到第七日为止,凡吃有酵之物的,灵魂必从以色列中剪除。从正月,就是正月十四日晚上,你们要吃无酵饼,直到本月二十一日晚上。在你们各家中,七日之内不可有酵,因为凡吃有酵之物的,无论是寄居的,是生在本地的,灵魂必从以色列的会众中剪除。(出埃及记12:15, 18-20)
这个禁令还出现在其它地方(如出埃及记13:6, 7; 23:15; 34:18; 申命记16:3-4)。因此,逾越节被称为“无酵饼节(译注:中文圣经一般译为无酵节)”(利未记23:6; 民数记28:16, 17; 马太福音26:17; 路加福音22:1, 7)。
逾越节代表主的荣耀,并由此代表神性与人类的结合;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将在别处予以说明(3994, 7823, 9965, 10655节)。由于主与人类的结合通过爱和仁,并源于它们的信实现,所以他们要在逾越节那天所吃的无酵饼就代表这些属天和属灵事物。因此,为防止这些事物被亵渎之物玷污,他们被如此严厉禁止吃有酵之物,以至于凡吃有酵之物的,必被剪除,因为凡亵渎属天和属灵事物的,都必灭亡。谁都能看出,若不是为了这层秘密含义,经上永远不会规定带有如此严厉惩罚的礼仪律。
在该教会所吩咐的每一件事,甚至烹饪本身,都代表某个奥秘。例如,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时所执行的每一项命令,即:当夜,他们要吃用火烤的肉、无酵饼和苦菜;不可吃生的;也不可吃水煮的;头要带着腿,他们不可剩下一点留到早晨,而是用火烧掉剩下的(出埃及记12:8-10)。这些细节都具有代表性,即:要在当夜吃;用火烤肉;无酵饼和苦菜;头带着腿;不吃生的;也不吃水煮的;不可剩下一点留到早晨;要用火烧掉剩下的。但所代表的这些奥秘若不通过内义被揭开,就决不能显现。唯独从这层意义才能看出,这一切细节都是神性。
许拿细耳人的愿的仪式也是如此:
他剃了离俗的头以后,祭司要取那煮好的公绵羊前腿,又从筐子里取一个无酵饼和一个无酵薄饼,都放在拿细耳人的手掌上。(民数记6:19)
凡不知道拿细耳人代表属天人本身的人都不知道属天事物,因而并未出现在文字中的奥秘就包裹在这一切细节里面,即:煮好的公绵羊前腿,无酵饼,无酵薄饼,剃头发。由此可见,那些不相信圣言包含内义的人必对圣言形成什么样的观点,因为没有内义,这些细节根本无关紧要。但当礼仪或仪式性的元素被剥去时,那里的一切就都变成神性和神圣。其它一切事物,如此处的“无酵饼”,也是如此;“无酵饼”就表示爱的神圣,或至圣,如它在摩西五经中被称呼的那样:
所剩下的无酵饼,亚伦和他子孙要在圣处吃,因为它是至圣的。(利未记6:16-17)
因此,“无酵饼”是指纯粹的爱,“烤无酵之物”是指洁净。

属天的奥秘 #9682

9682.“又要把施

9682.“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表听从并接受属于至内层天堂中由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这从“施恩座”、“法柜”和“至圣所”的含义清楚可知:“施恩座”是指听从并接受属于由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参看9506节);“法柜”是指主所在的至内层天堂(9485节),柜子里的“法版”是指主(参看9503节);“至圣所”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住的地方(9680节)。由此明显可知“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表示听从并接受属于至内层天堂中由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
  至于主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性质,存在于中间天堂的性质,以及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性质,这从许多地方关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流注的说明可以看出来。主的存在通过流注实现,但这流注取决于人们所过的良善与真理的生活。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就是那些最直接地接受该流注的人;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也接受它,但更为遥远,因为对邻之仁的良善比对主之爱的良善本身更遥远;而处于信之良善的人也的确接受它,但只是照着在那信里面的良善的量来接受。因此,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才接受它;事实上,主住在他们的良善里面,因为一切良善皆源于主,无一源于人,也无一源于天上的天使。
  为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即主存在于天堂,并通过天堂与人同在,必须紧记:主在众天堂之上,因为祂是天堂的真正太阳;然而祂仍通过那太阳发出的光和热而存在于天堂。这太阳所发之光是神性真理,也就是信之光;而它所发之热是神性良善,也就是爱之热;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主自己。由此明显可知,主存在于从祂所获得的良善所住之地。不过,从关于流注的说明能更好地理解这一切,即:生命的一切都是从主流入的,因而一切良善和真理也都是从主流入的,因为这些构成人的生命,所流入的事物取决于各人接受它们的方式(2535, 2706, 2886-2889, 2893, 3001, 3318, 3484, 3742, 3743, 4151, 5846, 5850, 5986, 6053-6058, 6189-6215, 6307-6327, 6466-6495, 6598-6626, 6982, 6985, 6996, 7004, 7055, 7056, 7058, 7147, 7270, 7343, 8321, 8685, 8701, 8717, 8728, 9110, 9111, 9216节);来自主的流注既直接从祂而来,也间接经由天堂而来(5147, 6058, 6063, 6466, 6472, 6473, 6982, 6985, 6996, 7004, 7007, 7055, 7056, 7058, 7270, 8685, 8701, 8717, 8728, 92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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