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38

38.人若不知道层级

38.人若不知道层级与神性秩序如何关联,就不可能理解天堂如何不同,甚至不知道何谓内在人与外在人。绝大多数世人对何为内层与外层,或何为高层与低层没有任何概念,只知道某种连续事物,或连续地从更纯到更粗连贯起来的某种事物。但内层与外层的关系是分离的,而非连续的。层级分为两种,即连续层级和非连续层级。连续层级就像光从明亮的火焰到黑暗的减弱层级,或视力从光明中的物体到幽暗中的物体的下降层级,或大气中从下到上的纯度层级那样相关联。这些层级是由距离决定的。另一方面,并非连续,而是分离的层级就像在先者和在后者,原因和结果,产生之物和被产生之物那样截然不同。凡研究这个问题的人就会发现,整个世界的每一个和全部事物,无论是什么,都有这种产生和复合的层级,也就是从一个事物到另一个事物,再从另一个事物到第三个事物,依此类推。

人在获得对这些层级的概念之前,绝无可能理解众天堂之间的区别,也不可能理解人的内层官能与外层官能之间的区别,以及灵界与自然界,人的灵与他的身体之间的区别。因此,他既不能理解对应与代表的性质与源头,也不理解流注的性质。感官人不明白这些区别,因为他们根据这些层级,甚至将增长和下降视为连续的,因而无法对属灵之物形成任何概念,以为它不过是更纯粹的属世之物。因此,他们仍站在外面,与聪明相距甚远。

注:内层事物与外层事物不是连续的,而是照层级而不同和分离的,每个层级都有自己的界限(3691, 5114, 5145, 8603, 10099节)。一个事物从另一个事物得以形成,如此形成的事物并非连续式的更纯粹或更粗糙(6326, 6465节)。人若觉察不到依照这类层级的内层与外层之间的区别,就无法清楚理解内在人与外在人,以及内层天堂与外层天堂(5146, 6465, 10099, 10181节)。

属天的奥秘 #1316

1316.“看哪!这

1316.“看哪!这人民为一,他们都有一种语言”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这从“人民”和“语言(或嘴唇)”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信之真理,“语言(或嘴唇)”是指教义。前面说明(1259节),“人民”表示信之真理,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语言(或嘴唇)”表示信之教义,这在前面也已说明(11:1;1286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就说人民“为一”,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一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就在这目的里面,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他的每一个思维,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
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因为在来世,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如来世的人所说的)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因此,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但当人民为一,语言或嘴唇为一时,也就是说,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或摧毁别人的自由,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这同样适用于教会。

属天的奥秘 #3627

3627.一个普遍规

3627.一个普遍规则是:任何事物都不能从自己存在并保持存在,而是从某个其它事物,确切地说,通过某个其它事物而存在并保持存在;并且任何事物只有从某个其它事物,确切地说,通过它才能被保持在一个形式里面,这从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清楚看出来。众所周知,人体在外面被周围的大气保持在形式中;如果某种主动力或生命力不从里面也把它保持在形式中,它就会立刻分崩离析。因为任何事物若不与先于自身的某个事物相联,并通过这在先的事物而与首先者或最初之物相联,都会瞬间消亡。大人,或来自它的流注,就是某种在先事物;人,即他的每一个部位,都通过这个在先事物而与首先者或最初之物,也就是主相联,这从下文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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