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8a.此外,人越处于天堂之爱(这爱在于喜爱功用和良善,当为了教会、国家、人类社会和同胞而提供它们时,会发自内心感到快乐),就越被主引导,因为这爱是有主在其中并来自主的爱。相反,人越陷入自我之爱(这爱在于为自己的缘故发挥功用、提供良善),就越被自己引导;人越被自己引导,就越不被主引导。由此可知,人越爱自己,就越远离神性,因而越远离天堂。被人的自我引导,就是被人自己的东西引导;而人自己的东西无非是邪恶。因为人与生俱来的邪恶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每当人在他所行的良善中专注于自己的时候,他就专注于自己、远离良善;而非专注于良善、远离自己;于是他在其良善中表现出自己的形像,而非神性的形像;这一事实也通过经历向我证明了。有些恶灵的居所在北方和南方之间的中部地区,就在天堂的下面;他们特别擅长引诱正直的灵人陷入自我形像,因而陷入各种邪恶。他们通过引诱正直灵人思想自己,或公开通过赞扬的话和恭敬,或暗中将其注意力转向自己而如此行。他们越能得逞,就越将正直灵人的脸转离天堂,也越模糊他们的理解力,把邪恶从他们自己的东西中召唤出来。
注:人通过遗传从父母那里所得的自我形像无非是稠密的邪恶(210, 215, 731, 876, 987, 1047, 2307—2308, 3518, 3701, 3812, 8480, 8550, 10283—10284, 10286, 10731节)。人的自我中心就在于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当为了自己,也就是人自己的自我时,与自己相比,视其邻舍如无物;因此,它就是爱自己,是对自己和世界的爱(694, 731, 4317, 5660节)。当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占据主导地位时,一切邪恶便从这些爱流出(1307—1308, 1321, 1594, 1691, 3413, 7255, 7376, 7488—7489, 8318, 9335, 9348, 10038, 10742节)。这些邪恶就是蔑视他人、敌视、仇恨、报复、残忍和欺骗(6667, 7370, 7374, 9348, 10038, 10742节)。一切虚假皆从这些邪恶流出(1047, 10283—10284, 10286节)。
558b.自我之爱是对邻之爱的对立面,这一点从二者的起源和本质可以看出来。陷入自我之爱的人对邻人的爱始于自我,因为他声称,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邻舍;这爱从他,如同从中心发出,直达所有与他构成一体的人,并随着他们凭爱与他结合的程度削弱而递减。所有圈子之外的人都被他视为一文不值,而那些反对圈子成员及其邪恶的人则被他视为仇敌,无论这些人的秉性如何,无论他们是否智慧、正直、诚实或公正。但对邻舍的属灵之爱却始于主,从祂,如同从中心发出,直达所有凭爱和信与祂结合的人,并照其爱和信的品质发出。由此可以看出,始于人的对邻之爱就是始于主的对邻之爱的对立面。前者从邪恶发出,因为它从人自己的东西发出;而后者从良善发出,因为它从主发出,而主是良善本身。由此还可以看出,从人及其自我形像发出的对邻之爱是属肉体的;而从主发出的对邻之爱是属天堂的。一言以蔽之,当人沉迷于自我之爱时,这爱便构成头,天堂之爱却构成脚,他则站在天堂之爱上面。如果这爱不服侍他,他就把它踩在脚下。这就是被投入地狱的人看上去仿佛头向下朝向地狱,脚向上朝向天堂的原因(参看548节)。
注:人若不知道何为对邻之爱,会以为人人都是邻舍,要向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行善(6704节)。他们还相信人人都是自己的邻舍,因而对邻之爱始于自我(6933节)。爱自己胜过一切,因而被自我之爱掌管的人也使得对邻之爱始于自己(6710节)。解释了每个人成为自己邻舍的方式(6933-6938节)。然而,那些系基督徒并爱神胜过一切的人使得对邻之爱始于主,因为当爱主胜过一切(6706, 6711, 6819, 6824节)。邻舍的不同种类和来自主的良善的不同种类一样多,要照着各人状态的品质以不同的方式向各人行善,这是基督徒的谨慎问题(6707, 6709, 6711, 6818节)。这种不同数不胜数;因此,知道何谓邻舍的古人将仁爱行为分门别类,并赋予它们不同的名称,由此知道每个人在哪方面是一个邻舍,当以哪种方式谨慎地向每个人行善(2417, 6628, 6705, 7259-7262节)。古代教会的教义是对邻之仁的教义,这是他们智慧的源头(2417, 2385, 3419—3420, 4844, 6628节)。
3702.“看哪,耶和华站在梯子以上”表示主在最高点。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旧约圣言中,主经常被称为“耶和华”(参看1736, 3023, 3035节);而在新约圣言中,祂没有一处被称为“耶和华”,而是被称为“主”,以取代耶和华(2921节)。“站在梯子以上”表示在最高点,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隐藏在这些话的内义中的奥秘是这样:一切良善和真理都从主那里降下来,并上升到祂那里;也就是说,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因为人是如此被造的:主的神性事物可以通过他降至自然界的最低事物,再从自然界的最低事物上升到祂那里。因此,人可以成为联结神性与自然界,以及自然界与神性的媒介;而自然界的最低事物可以经由作为联结媒介的人从神性获得生命;如果人照神性秩序生活,情况就会是这样。
人就是如此被造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人的身体就是一个微型世界,因为自然界的一切奥秘都存储在这身体里面。以太包含一切隐藏的属性,而以太的不断变化都存储在眼睛里面,或说存在于不断变化的天空里的一切奥秘也都存储在眼睛里面;空气里的一切属性或奥秘都存储在耳朵里面;凡在空中漂浮和活动的不可见之物都存储在感知它的嗅觉器官里面;凡在水里或其它液体中的不可见之物都存储在味觉器官里面;状态的实际变化同样存储在全身的触觉里面;此外,如果他的生命合乎秩序,还有隐藏更深的事物或说进一步的奥秘会在他的内在器官里面被感知到。由此明显可知,如果人以发自内心的信,也就是以爱只承认主是他首先和末后的目的,那么神性就会通过他降至自然界的最低层,再从自然界的最低层上升到神性那里。
属天的上古之人就处于这样一种状态,因为对他们来说,凡以任何感官所察觉的东西都是用来思想主的事物,因而思想主及其国度的方法或材料;这是他们从世俗和地上的事物中所获得的快乐的源头(参看1409, 2896, 2897, 2995节)。此外,每当他们以这种方式深思自然界的较低和最低事物时,这些事物在他们看来似乎有生命在里面;因为它们是从生命那里降下来的,这生命就在他们的内视和感知中。他们眼睛看见的物体可以说是这生命的形像,这些形像虽是死的,但在他们看来是活的。这就是属天天使对世上的一切所拥有的那种感知,如我经常蒙允许所感知到的;这也是小孩子所拥有的那种感知(2297, 2298节)。由此可见,那些主的神性事物经由他们降至自然界的最低事物,再从自然界的最低事物上升到主那里,并代表神性联系和由此产生的结合之人是何性质;而“天使在立在地上的梯子上,上去下来,梯子的头顶着天,耶和华站在梯子以上”在至高意义上就表示这种联系和结合。
3813.至于“肉”,就至高意义而言,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也就是神性良善;就代表意义而言,它表示被神性人身的自我,也就是其神性良善复活的人意愿的自我。这个自我被称为天堂的自我,天堂的自我本身唯独是主的,被归给那些处于良善,并因此处于真理的人。天上的天使和那些内层,即灵处于主国度的人就具有这种自我。但在反面意义上,“肉”表示人意愿的自我,人意愿的自我本身无非是恶,因没有被主复活而被称为死人;因此,这个人自己可以说是死的。
“肉”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因而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耶稣就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起来。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6, 58)
很明显,此处的“肉”表示主神性人身的自我,因而表示神性良善,祂的肉在圣餐中被称为“圣体”。在圣餐中,“圣体”或“肉”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798, 2165, 2177, 3464, 3735节)。由于饼与酒的含义,和肉并血的一样,也就是说,“饼”是指主的神性良善,“酒”是指祂的神性真理,故饼与酒被吩咐取代了肉与血。这就是为何主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的原因。“吃”表示发生联系,结合并变得人自己的(2187, 2343, 3168, 3513, 3596节)。
这在犹太教会中同样由以下条例来代表,即:亚伦和他儿子,以及那些成圣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要吃祭肉,这肉是神圣的(出埃及记12:7-9; 29:30-34;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若不洁净的人吃了那肉,他必从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饼”(2165节);祭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和主国度中“桌子上牺牲的肉”(以西结书40:43,那里描述了新圣殿),以此明显表示在主国度中对主的敬拜。
就代表意义而言,“肉”表示被主的神性良善复活的人意愿的自我。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当中,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36:26)
“他们肉体中的石心”表示尚未复活的意愿和自我;“肉心”表复活后的意愿和自我。“心”是意愿之良善的代表(参看2930, 3313, 3635节)。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要在早晨寻求你。我的灵魂渴慕你,我的肉体在干旱之地渴想你;我因无水而疲乏。(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心、我的肉体向生命之神欢呼。(诗篇84:2)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祂必站在尘土上;我这些用皮包裹之物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我自己要见祂,亲眼观看,并不像外人。(约伯记19:25-27)
“用皮包裹”表用属世层,诸如死后人所拥有的那种(3539节)。“在肉体之外得见神”表复活后的自我,因此约伯说“我自己要见祂,亲眼观看,并不像外人”。众所周知,在古教会,“肉”表示自我,并且约伯记是古教会的一本书(参看3540节),相应地,他照着那个时代的习俗通过有意义的符号论及这些事,和论及许多其它事一样。因此,那些根据这段经文推断死尸本身会从四风被收聚,并再次复活的人,根本就不懂圣言的内义。那些通晓内义的人知道自己会带着一具身体进入来世,只是这具身体更加纯净。在来世,人们拥有更纯净的身体,因为他们能看到彼此,互相交谈,享有一切感觉,这些感觉就像肉体的,不过更加敏锐。人在世上所携带的身体是为世上的活动而设计的,因而由肉和骨构成;而灵人在来世所携带的身体是为来世的活动设计的,不是由肉和骨构成,而是由诸如与它们相对应的那类事物构成(3726节)。
“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人之意愿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无非是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又: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自己儿子的肉,女儿的肉,各人吃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由他们吃彼此的肉吧。(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惩罚你们七次;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人意愿的自我,也就是人自己的属世倾向以这种方式来描述,是因为这自我无非是邪恶和由此衍生的虚假,因而是反对真理和良善的仇恨,由“吃自己膀臂上的肉,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和同伴的肉”来表示。
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空中所飞的鸟大声呼喊,你们聚集来赴 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由的、为奴的以及大的、小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以西结书39:17-20)
谁都能看出,“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由的、为奴的所有人的肉”不是指诸如此类的事物。因此,“肉”具有另外的含义,只是这种含义迄今不人为知。所指的是由虚假产生的邪恶和产生虚假的邪恶,这些邪恶皆源于人意愿的自我。这一点从此处所用的每个词明显看出来。
由于就内义而言,由人认知的自我所产生的虚假由“血”来表示,源于人意愿的自我的邪恶由“肉”来表示,故主论到要重生的人时这样说: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由于这个原因,“肉”一般表示全人类(参看574, 1050节)。无论你说人也好,还是说人的自我也好,都是一回事。
就至高意义而言,“肉”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从上述经文,以及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4)
凡有血气的,都凭这肉身,即凭主的神性人身而复活;也就是说,每个人都通过将祂的爱归为己有而复活,这种归为己有由“吃人子的肉” (约翰福音6:51-58)和圣餐中的“吃饼”来表示,因为饼是祂的圣体或肉(马太福音26:2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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