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9.自我之爱具有这样的性质:越松开它的缰绳,也就是越除去外在约束,即对法律及其处罚,以及丧失名声、尊敬、利益、地位和生命的畏惧,它就越向前狂奔,直到最终不仅想统治整个世界,还想统治整个天堂,甚至想统治主自己,无有止境。这种倾向就潜在于每一个陷入自我之爱的人里面,尽管它并未在世人面前表现出来;在世上,它因上述约束而被拦阻。然而,从那些不受制于这类约束和束缚的当权者和国王身上,谁都不难看出这一点。他们向前狂奔,极尽所能地征服众多领土和国家,追求无尽的权力和荣耀。今日的巴比伦更为显著,他们将自己的统治伸向天堂,将主的一切神性大能转到自己这里,甚至渴望更多。这种人死后进入来世,便与神性并天堂直接对立,倒向地狱那一边;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和巴比伦的毁灭》这本小册子。
119.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在爱方面被比作太阳,在信方面被比作月亮;以及“太阳”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爱,“月亮”表示来自主的对主之信;如以下经文: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亮光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8)日头一出,我就使它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10)
日月昏暗,星宿无光。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约珥书2:2, 10, 31; 3:16)
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像血,星辰坠落于地。(启示录6:12-13)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还有别处。在这些经文中,“日头”表示爱,“月亮”表示信,“众星”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当这些不复存在时,经上就说它们变黑、不放光、从天上坠落。主在天堂看似一轮太阳,这一点也可从祂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明显看出来:
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马太福音17:2)
当这些门徒从肉体退出,处于天堂之光时,他们如此看见主。正是由于这种对应,有代表教会设立于其中的古人在举行神性敬拜时,面朝东方的太阳。也正因如此,他们使圣殿朝向东方。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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