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56

56.再者,承认、信

56.再者,承认、信仰并热爱主的地方就是天堂。敬拜主的多样性是由各个社群的良善的多样性产生的,但这种多样性有益无害,因为天堂的完美由此而来。这一点很难被清楚理解,除非借用学术界常用的术语,并通过这些术语说明整体若要得以完善,就必须由各个不同部分形成。每个整体都凭各个不同部分而存在,因为一个没有构成要素的整体什么也不是;它没有任何形式,故没有任何品质。另一方面,当一个整体凭各个不同部分而存在,并且这些各个不同部分处于一个完美的形式,在这个完美形式中,每一部分都像亲密朋友那样与另一部分相继联结时,这个品质就是完美的。天堂就是一个由以最完美的形式被排列的各个不同部分所产生的整体,因为天堂的形式是所有形式中最完美的。该形式就是一切完美的起源,这一点从感染感官,以及心智的一切优美、愉悦和快乐的性质明显看出来。因为这些品质是从要么依次共存、要么依次相随的适合与一致的许多部分的和谐与协调性,而非从其它源头存在并流出的,永远不会从一个脱离许多部分的整体存在并流出。多样化带来快乐的说法由此而来,并且众所周知,快乐是由多样化的性质决定的。从这一切,如在一面镜中那样可以看出,即便在天堂,完美如何出自多样性。因为灵界事物能从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事物,如在一面镜中那样被看到。每个整体都来自许多部分的和谐与协调性。否则,它没有任何品质(457节)。整个天堂由此成为一个整体(457节)。因为天堂的一切都关注一个目的,就是主(9828节)。

属天的奥秘 #10109

10109.“他们要

10109.“他们要吃那些赎罪之物”表那些已经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的人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这从“吃”和“赎罪之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变成人自己的(参看10106节);“赎罪之物”是指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之物(9506节)。之所以说“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是因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身上既有虚假,也有真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身上同样既有虚假,也有真理。与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同在的虚假是邪恶的虚假,与他们同在的真理是歪曲了的真理,这些真理是死的。而与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同在的虚假则作为真理被接纳,因为这些虚假被良善调节,变得温和,并被应用于良善的功用或目的;与他们同在的真理是良善之真理,这些真理是活的。关于虚假和真理的这两个种类,可参看前面的说明(2243, 2408, 2863, 4736, 4822, 6359, 7272, 7437, 7574, 7577, 8051, 8137, 8138, 8149, 8298, 8311, 8318e, 9258, 9298节)。
  由于“吃含有赎罪之物的圣物”表示那些已经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的人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所以凡不洁之人都严禁吃这些东西;因为不洁表示被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玷污。事实上,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只要一个人充满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良善绝无可能变成他自己的。这是因为,邪恶从地狱上来,良善从天堂下来;天堂不可能在地狱所在之处,因为它们彼此截然对立,水火不容。因此,为叫天堂,就是来自天堂的良善能占据一席之地,地狱,就是来自地狱的邪恶必须移走。由此可见,只要一个人被邪恶主宰,良善绝无可能变成一个人自己的。将良善变成他自己的是指良善在意愿中的植入,因为良善在成为一个人的意愿的一部分之前,不能说变成他自己的了。一个人的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他的理解力仅在它源于意愿的程度内才是这个人。事实上,凡成为意愿的一部分的,都形成这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的一部分,或说属于这个人的爱,并由此属于他的生命,因为一个人热爱他所意愿的,并称其为良善;此外,当他做他所意愿的事时,感觉它就是良善。那些成为理解力的一部分,但同时没有成为意愿的一部分的事物,其情形则不然。还要知道,将良善变成一个人自己的,仅仅是指他接受来自主的良善的能力,就是他通过重生被赋予的一种能力。因此,与一个人同在的良善不是这个人自己的,而与他同在的主的。他在允许自己退离邪恶的程度内而被保持在良善中。正因只要一个人被邪恶主宰,良善就不可能变成他自己的,也就是说,不可能传给他,所以经上禁止不洁之人吃献祭的肉和饼;因为这种吃代表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如前所述。
  不洁之人以死刑被禁止吃圣物,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凡洁净的人都要吃那肉;吃了祭肉的灵魂身上若有不洁净必从民中剪除。灵魂若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或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的爬行之物,吃了感恩祭的肉,必从民中剪除。(利未记7:19-21)
  所有这些外在的不洁净都代表内在的不洁净,也就是属于人的邪恶;它们就是存在于其意愿中的邪恶,通过他实际所过的生活而变成了他自己的。
  这一点在摩西五经中的另一处有进一步的描述:
  亚伦的种中,凡长大麻疯的,或是有漏症的人,不可吃圣物,直等他洁净了。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或是遗精的人,或是摸什么使他不洁净的爬物,或是摸那能使任何人不洁净的人,就是他一切的不洁净,摸了这种东西的灵魂必不洁净到晚上,就不可吃圣物。他用水洗身,日落的时候,就洁净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凡外人不可吃圣物,与祭司同住的外人,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倘若祭司买一个灵魂,是他的银子买的,那灵魂就可以吃圣物;生在他家的人,他们也可以吃他的食物。祭司的女儿若嫁一个男人,一个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但祭司的女儿若成了寡妇或被休,没有种,又归回父家,与她青年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利未记22:4-13)
  很明显,所有这些条例都用来表示更内在的考虑,也就是说,它们意味着圣物传给那些处于接受状态的人,那时他们将这些事物变成自己的。“凡外人不可吃”表示教会中那些不承认主,因而未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外人,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这一条例表示那些处于没有信之良善的属世良善的人,以及那些为了回报而行善的人。那些用银子买来和生在家中的人可以吃这一条例,表示那些皈依的人,以及那些由于信和爱而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祭司的女儿若嫁一个外人,就不可吃这一条例表示没有与教会真理结合的良善不能将神圣事物变成它自己的。然而,一个寡妇或被休的人若没有种,可以吃这一条例表示不属于教会的事物被移走后,那良善就能变成人自己的,只要没有任何东西从它们的结合孵化或生出来,变成一个人的信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这些具体条例的内义明显看出来。
  遗传之恶并不妨碍任何人将良善变成他自己的。这一点在摩西五经中也有所描述:
  亚伦的种中,凡有残疾的人,都不可近前来献神的食物,无论是瞎眼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肢体过长的人,折脚折手的、驼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长癣的、长疥的,或是睾丸压伤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神的食物;神的食物,无论是圣的、至圣的,他都可以吃。(利未记21:17-23)
  如前所述,这些话表示遗传之恶,每一种瑕疵都代表某种具体的邪恶。这些人之所以不可献上食物,也不可像祭司那样挨近祭坛,是因为如此他们这样做的话,人们就会看见这些瑕疵,也就是这些邪恶,那些被看见的事物就会形成某种代表;如果这些瑕疵隐藏起来,它们无一会发生。因为尽管就其内层而言,祭司、利未人或百姓都不洁净,但只要他们表面上清洗干净,仍被称为洁净,也被视为神圣。
  

属天的奥秘 #10155

10155.“他们必

10155.“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表对主是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源头的觉察,或说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的觉察。这从“知道”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理解、相信并觉察,如下文所述。之所以表示觉察主是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源头,或说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是因为经上提到耶和华和神这两个名字,主凭良善而被称为耶和华,凭真理而被称为神(参看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知道”之所以表示理解、相信并觉察,是因为这个词论及人的理解力和意愿这二者。当只论及理解力时,它表示理解;当论及理解力,同时又论及意愿时,它表示相信;当只论及意愿时,它表示觉察。因此,对那些仅仅知道某种事物,并由此思想它的人来说,“知道”意味着理解;但对那些拥有信仰的人来说,“知道”意味着相信;对那些拥有爱的人来说,“知道”意味着觉察。
  然而,当“知道”与理解、看见或相信连在一起时,“知道”(或译为认识、晓得)表示觉察;因为理解、看见、相信与理解力有关,因而与真理有关,而“觉察”与意愿有关,因而与良善有关,如在约翰福音:
  彼得说,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基督,是活神的儿子。(约翰福音6:69)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你们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8)
  又:
  耶稣说,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约翰福音14:7)
  又:
  真理的灵要被差来,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为不见祂,也不认识祂;你们却认识祂,因祂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16, 17)
  马可福音:
  耶稣用比喻说,他们看是看见,却不晓得。(马可福音4:11, 12)
  耶利米书:
  由此可知可见,离弃耶和华你的神,乃为恶事,为苦事。(耶利米书2:19)
  同一先知书:
  夸耀的却要因理解、认识我而夸耀,我是耶和华。(耶利米书9:24)
  何西阿书:
  我以信聘你归我,你就必认识耶和华。(何西阿书2:20)
  在这些经文中,“知道或认识或晓得”表示觉察,觉察来自良善;而“理解”和“看见”来自真理。因为那些处于良善或爱的人在自己里面觉察事情是这样的;而那些处于真理或信的人则在自己里面看见事情是这样的。因此,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人拥有对事情是这样的觉察;而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人则拥有对事情是这样的信仰(参看9277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992, 9995, 10105节的阐述);至于何为觉察,可参看前文(125, 371, 483, 495, 503, 521, 536, 597, 607, 1121, 1384, 1387, 1398, 1442, 1919, 2144, 2515, 2831, 3528, 5121, 5145, 5227, 7680, 7977, 8780节)。
  另外,由于“知道(或译为认识、晓得等)”的本义是从良善觉察,故经上还说“当从心里知道”(申命记8:5);因为“从心里”表示从爱之良善(3883-3896, 7542, 9050, 9300, 9495节)。因此,行善被称为“认识耶和华”(耶利米书22:16)。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表示对主是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的源头的觉察,或说对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皆来自主的觉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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