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4.掌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出于对邻之爱,一种出于自我之爱。就其本质而言,这两种权力截然对立。出于对邻之爱掌权的人向所有人意愿良善,所爱的无非是功用,也就是服务他人;服务他人意味着向他人意愿良善,发挥功用,无论向教会,还是向国家、社会和同胞。这就是他们的爱和内心的快乐。此外,这种人越被提到高位,就越快乐;但这快乐不是由于荣耀,而是由于他们此时在更高层次上所能发挥的更丰富的功用;这种权力存在于天堂。
相反,出于自我之爱掌权的人除了自己外,不向任何人意愿良善;他发挥功用都是为了他自己的声望和荣耀,在他看来,只有这些才是功用。他服务他人的目的是为了自己能被服侍、尊敬,并获许掌权。他追求高位不是为了他为自己的国家和教会当行的良善,而是为了获得声望和荣耀,由此获得内心的快乐。
此外,对权力的这种爱在人死后仍继续与他同在。然而,那些出于对邻之爱掌权的人在天堂被赋予权柄。事实上,那时掌权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发挥的功用;功用掌权,就是主掌权。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掌权的人则下入地狱,在那里成为卑贱的奴隶。我曾看见那些在世时大有权势,却出于自我之爱实施统治的人被丢在最悲惨的人当中,其中一些人住在屋外的厕所中。
118.我不仅被天使告知,而且有时还蒙恩亲眼看到,主在天堂实实在在看似一轮太阳。因此,我很乐意用几句话来讲述我对主显为太阳的所见所闻。主并非在天堂,而是在众天堂之上看似一轮太阳;不是直接在头顶上,或在天顶,而是在天使面前正当中的高处。从相当远的距离看,祂出现在两个地方,一个在右眼前面,另一个在左眼前面。在右眼前面,祂看似一轮太阳,可以说光辉和大小恰如尘世太阳。但在左眼前面,祂看似一轮月亮,而非一轮太阳,可以说亮白和大小恰如我们地球的月亮,只是更光辉,周围还环绕着许多小月亮,可以说其中每一个都是一样的洁白和辉煌。主在两个地方看上去如此不同,是因为每个人都照着他接受主的品质而看见主。因此,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另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看祂就像一轮太阳,这太阳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火红炽热;这些人在祂的属天国度。而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则看祂像一轮月亮,这月亮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洁白明亮;这些人在祂的属灵国度。这是因为爱之良善对应于火;因此,“火”在灵义上是指爱;信之良善对应于光,而“光”在灵义上是指信。
主之所以出现在眼睛前面,是因为属于心智的内层通过眼睛观看,出于爱之良善通过右眼观看,出于信之良善通过左眼观看。事实上,无论对天使还是世人来说,右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信之良善本质上是源自良善的真理。
注:主在天堂看似一轮太阳,并且就是天堂的太阳(1053, 3636, 3643, 4060节)。主被那些在对主之爱居于主导地位的属天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太阳,被那些在对邻之仁和信居于主导地位的属灵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月亮(1521, 1529-1531, 1837, 4696节)。主在右眼前面正中间的高处看似一轮太阳,在左眼前面看似一轮月亮(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4321, 5097, 7078, 7083, 7173, 7270, 8812, 10809节)。主看似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1531, 7173节)。主的神性本身远在祂在天堂的神性之上(7270, 8760节)。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表示爱(934, 4906, 5215节)。“圣火”或“天上的火”表示神性之爱(934, 6314, 6832节)。“地狱之火”表示对自我和尘世的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欲望(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来自它(4906, 5071, 6032, 6314节)。“光”表示信之真理(3195, 348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9548, 9684节)。左眼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右眼的视觉对应于它们的良善(4410, 6923节)。在人右边的事物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有关,在人左边的事物与源自良善的真理有关(9495, 9604节)。
7268.“看,我使你作法老的神”表神的律法和它对那些沉浸于虚假之人所拥有的能力。这从“使你作神”的含义和“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使你作神”是指神性真理,或也可说,神性律法,以及它所拥有的权能,因为在圣言中,凡论述真理和真理能力的地方,就会用到“神”这个名,而凡论述良善的地方,则用到“耶和华”这个名(参看300, 2586, 2769, 2807, 2822, 3910, 3921e, 4287, 4295, 4402, 7010节);“法老”是指那些沉浸于虚假并进行侵扰的人(6651, 6679, 6683节)。要进一步探讨“神”的含义,就要知道,就至高意义而言,“神”是指在众天堂之上的神性;就内义而言,“神”是指在众天堂里面的神性。在众天堂之上的神性是神性良善,而在众天堂里面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从神性良善发出,并构成天堂,带给它秩序。准确地说,被称为“天堂”的,无非是在那里被赋予形式的神性,因为天堂里的众天使都是接受神性的人之形式,这些形式一起构成一个包罗万象的形式,也就是一个人的形式。
在旧约中,“神”用来表示在众天堂里面的神性真理;这解释了为何在原文,神这个词被称为复数形式的耶洛因(Elohim)。这也解释了为何众天堂里的天使都是神性真理的接受者,故被称为“神”,如以下经文:
在天上,谁能与耶和华相比呢?神的众子中,谁能像耶和华呢?(诗篇89:6)
又:
神的众子啊,你们要将荣耀能力归给耶和华,归给耶和华。(诗篇29:1)
又:
我曾说,你们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儿子。(诗篇82:6)
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道来到中间的人,祂尚且称为诸神。(约翰福音10:34-35)
另外还有主被称为万神之神,万主之主的地方(创世记46:2-3; 申命记10:17; 民数记16:22; 但以理书11:36; 诗篇136:2-3)。由此可见,摩西在哪层意义上被称为”神”,即此处的“法老的神”,以及出埃及记(4:16)中“亚伦的神”;他被如此称呼,是因为摩西代表神性律法,这神性律法就是神性真理,被称为“道”。这也解释了为何亚伦在此被称为他的“先知”,在前面的经文中被称为他的“口”,也就是以适合理解的形式说出直接从主发出并超越一切理解力的神性真理之人。“先知”因是指以适合理解的形式教导并说出神性真理的人,故也指教会的教义,就是接下来所论述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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