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4.掌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出于对邻之爱,一种出于自我之爱。就其本质而言,这两种权力截然对立。出于对邻之爱掌权的人向所有人意愿良善,所爱的无非是功用,也就是服务他人;服务他人意味着向他人意愿良善,发挥功用,无论向教会,还是向国家、社会和同胞。这就是他们的爱和内心的快乐。此外,这种人越被提到高位,就越快乐;但这快乐不是由于荣耀,而是由于他们此时在更高层次上所能发挥的更丰富的功用;这种权力存在于天堂。
相反,出于自我之爱掌权的人除了自己外,不向任何人意愿良善;他发挥功用都是为了他自己的声望和荣耀,在他看来,只有这些才是功用。他服务他人的目的是为了自己能被服侍、尊敬,并获许掌权。他追求高位不是为了他为自己的国家和教会当行的良善,而是为了获得声望和荣耀,由此获得内心的快乐。
此外,对权力的这种爱在人死后仍继续与他同在。然而,那些出于对邻之爱掌权的人在天堂被赋予权柄。事实上,那时掌权的不是他们,而是他们所发挥的功用;功用掌权,就是主掌权。而那些在世时出于自我之爱掌权的人则下入地狱,在那里成为卑贱的奴隶。我曾看见那些在世时大有权势,却出于自我之爱实施统治的人被丢在最悲惨的人当中,其中一些人住在屋外的厕所中。
422.启9:2.“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无底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表从他们的邪恶之爱涌出的属世人欲望的虚假。
“无底坑”表示地狱,如前所述(421节);从那里冒上来的“烟”表示出自欲望的虚假;因为经上说那“烟好像大火炉的烟”,故所表示的是源自邪恶之爱的欲望的虚假,因为“火”表示爱(468节);而“地狱之火”表示邪恶的爱(494节)。“大火炉”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它通过火而冒烟。地狱灵不会陷入任何物质的火,而是陷入属灵的火,也就是他们的爱;因此,他们感觉不到其它火;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134,566-575节)一书。
在灵界,一切爱被点燃时,从远处看都显为火,在地狱里显为熊熊燃烧的火,在地狱外则显为大火冒出的烟或火炉冒出的烟。在圣言的其它部分,从火或火炉冒出的烟还描述源自邪恶之爱的欲望的虚假。如以下经文:
亚伯拉罕向所多玛和蛾摩拉观看,看哪,只见那地方烟气上腾,好像烧窑的烟气。(创世记19:28)
日落时,天幽暗,看哪,有冒烟的炉和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中经过。(创世记15:17)
现今他们罪上加罪,因此,他们又像烟囱冒出的烟。(何西阿书13:2,3)
恶人却要灭亡,在烟中消失。(诗篇37:20)
在天上地下,我要显出奇事,有火,有烟柱。(约珥书2:30)
他们将作恶的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13:41,42,49,5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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