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7.热有两个源头: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一个是尘世的太阳。天堂太阳,即主所发出的热是属灵之热;就其本质而言,这热是爱(参看126-140节)。而尘世太阳所发出的热是属世之热,就其本质而言,这热不是爱,而是作为一个容器服务于属灵之热或爱。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爱本质上就是热,即:人的心智,因而身体由于爱,并照着爱的强度和品质而变热。人在冬天和在夏天一样能感受到这一点。血液的热来自同一源头。源于尘世太阳的属世之热作为一个容器服务于属灵之热,这一点从身体的热明显看出来:身体的热由其灵之热激发,并且是取代身体里灵之热的。这一点尤其从春夏之热对各种动物每年发情的影响明显看出来。
产生这种效果的,并非属世之热,属世之热只是调节它们的身体去接受从灵界流入它们的热。因为灵界流入自然界,就像原因流入结果。人若以为属世之热产生这些爱,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流注是从灵界进入自然界,而非从自然界进入灵界;一切爱都是属灵的,因为它是生命本身的本质。
再者,人若以为自然界中有事物能脱离灵界的流注而产生,也是大错特错,因为自然现象只能凭属灵现象产生并持续存在。甚至植物王国的成员也从灵界的流注那里获得其生根发芽的能力。春夏之热只是通过膨胀并打开种子而将它们排列成其属世形式,以便来自灵界的流注能在那里作为一个原因而起作用。提及这些事是为了清楚说明,热有两种,即属灵之热和属世之热。属灵之热来自天堂太阳,属世之热来自尘世太阳,流注和随之的合作产生了出现在世人眼前的结果。
注:从灵界进入自然界的流注是存在的(6053-6058, 6189-6215, 6307-6327, 6466-6495, 6598-6626节)。还有一种流注进入动物的生命(5850节);并进入植物王国的成员(3648节)。这种流注是照着神性秩序行动的一种不懈努力(6211–6212节)。
112.下面用几句话来说明天堂与尘世的联结如何通过对应实现。主的国是目的的国,也就是功用的国;或也可说,是功用的国,也就是目的的国。因此,神性如此创造并形成整个宇宙,以致功用披上物质;这些物质能使它们呈现在行为或结果中,先是在天堂,后是在尘世,因而逐步通向自然界最低级的事物。显然,属世之物与属灵之物,或尘世与天堂的这种对应通过功用实现,功用把它们联结起来。包裹功用的形式照着它们成为功用的形式而成为对应和联结。在自然界的三个国度中,照秩序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是功用的形式,或为了功用出于功用所形成的结果;这就是为何自然界中的事物都是对应。然而,对人来说,他越照着神序生活,也就是越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他的行为就越是形式上的功用,也越是把他与天堂联结起来的对应。总的来说,爱主爱邻就是发挥功用。此外,要知道,人是自然界和灵界联结所凭借的手段;也就是说,人是联结的媒介,因为他里面既有一个自然界,也有一个灵界(参看57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是属灵的,就在何等程度上是联结的媒介;相反,人在何等程度上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就在何等程度上不是联结的媒介。然而,若没有人这个媒介,神性固然继续流入尘世,以及属于人的尘世事物,但不会流入人的理性官能。
注:每种良善出于并照着功用而拥有自己的快乐和品质;因此,功用如何,良善就如何(3049, 4984, 7038节)。天使的生活在于爱与仁之良善,也就是发挥功用(454节)。主,因而天使在关注人时,只看目的,也就是功用(1317, 1645, 5854节)。主的国是功用的国,也就是目的的国(454, 696, 1103, 3645, 4054, 7038节)。事奉主就是发挥功用(7038节)。人里面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是为功用(3626, 4104, 5189, 9297节),以及出于功用而得以形成;也就是说,功用先于人里面用来发挥功用的器官形式,因为功用是来自主经由天堂的流注(4223, 4926节)。此外,人长大成熟之后,构成其心智的内层出于并为了功用而得以形成(1964, 6815, 9297节)。因此,人与他所具有的功用是一样的(1568, 3570, 4054, 6571, 6935, 6938, 10284节)。功用就是人行事所为的目的(3565, 4054, 4104, 6815节)。功用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因而是人的全部(1964节)。
2258.“审判全地的岂不行公平吗”表示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这从“审判全地的”和“公平”的含义清楚可知,“审判全地的”在内义上表示产生真理的良善本身。这在代表性教会也以祭司来代表,因为祭司同时也是审判官或士师。作为祭司,他们代表神性良善,作为审判官或士师,代表神性真理;但“审判全地的”表示这两者,这从第一卷各个地方所解释的“地”的含义清楚可知。但在此从这个教会的代表来证明这些事太冗长乏味了。然而,“公平”表示真理,如前所示(2235节)。从这些话的含义,同时从内义上的整个思路明显可知,“审判全地的岂不行公平吗”表示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
为了理解这些事,要知道,有两样事物或说两种成分构成整个天堂的秩序,并从天堂而存在于整个宇宙,即:良善和真理。良善是秩序的主要成分,它的一切或各个方面都是仁慈;真理是秩序的次要成分,它的一切或各个方面都是真理。神性良善判所有人都上天堂,但神性真理判所有人都下地狱。因此,如果主的仁慈,也就是良善的本质,或说祂的良善,不是永恒的,那么所有人,无论有多少,都会受到诅咒。这就是“神性良善不能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指导下这样做”这句话的意思(对此,也可参看第一卷1728节)。
尽管如此,邪恶之所以被判下地狱,不是因为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而是因为人将自己与神性良善分离。主从不将任何人送入地狱,而是人将自己送入地狱,这在前面已经多次说明(1093, 1683, 1857, 1861, 2121, 2258节)。神性良善在这方面与神性真理结合,即:除非恶人与善人分离,否则恶人就会伤害善人,并不断试图摧毁秩序;因此,防止善人受到伤害是出于仁慈。这在地上的国家也一样;恶行若得不到惩罚,就会玷污整个国家,从而摧毁它。由于这个原因,君主或法官惩罚邪恶,并将作恶者逐出社会,比不合时宜的宽大处理他们显得更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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