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论及天堂的话也可论及教会,因为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天堂。教会也有许多,其中每一个都被称为一个教会,并且只要爱与信之良善在其中掌权,它的确是一个教会。主在此也出于各个不同部分形成一个整体;也就是说,一个教会出于许多教会。论及总体教会的话可论及具体的教会之人,即:教会在人之内,而非在人之外;主在其中存在于爱与信之良善里面的每个人都是一个教会。同样,论及拥有天堂在里面的天使的话可论及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即:他是一个最小形式的教会,正如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此外,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和天使一样,也是一个天堂。因为人被造是为了他能进入天堂,并变成天使。因此,从主拥有良善的人就是一位天使-人。人与天使的共同之处和不同之处值得提一下。人在这一点上与天使有共同之处,即:他的内层同样符合天堂的形像,并且只要他处于爱与信之良善,就会变成天堂的形像。但符合世界形像的外层被赐给人,并未赐给天使;并且只要人处于良善,他里面的世界就会服从并服务于天堂。这时,主在两个世界存在于他里面,就好像他在自己的天堂中。事实上,主在两个世界都处于自己的神序,因为神就是秩序。
注:如果良善是教会的特征和本质,而不是脱离良善的真理,那么教会就是一(1255, 1316, 2952, 3267, 3445, 3451. 3452节)。事实上,众教会凭良善而在主面前合为一个教会(7396, 9276节)。教会在人之内,而非在人之外,总体上的教会由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构成(3884 [6637]节)。人若是一个教会,就是一个具有最大天堂形像的最小形式的天堂,因为属于其心智的内层照着天堂的形式,因而为了接受天堂的一切事物而被排列(911, 1900, 1928, 3624-3631, 3634, 3884, 4041, 4279, 4523, 4524, 4625, 6013, 6057 9279, 9632节)。人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他的内在通过创造照天堂的形像被形成,他的外在照世界的形像被形成;因此,人被古人称为小宇宙(3628, 4523, 4524, 5115, 5368, 6013, 6057, 9279, 9706, 10156, 10472节)。所以,人被造是为了拥有服务于天堂的世界在里面,这是善人的情形;恶人则相反,天堂在他里面服务于世界(9278, 9283节)。主就是秩序,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与真理构成秩序(1728, 1919, 2011, 2258, 5110, 5703, 8988, 10336, 10619节)。神性真理就是秩序的律法(2447, 7995节)。只要人照着秩序生活,也就是照着神性真理活在良善中,他就是一个人,教会与天堂都在他里面(4839, 6605, 8513, [8547]节)。
4227.有许多男女在世时具有这样的秉性:尽可能地利用诡计和骗术来征服其他人的心灵,目的是控制他们,尤其试图控制那些有权有钱的人,以便唯独以他们的名义进行统治。这些人行事诡秘,排除其他人,尤其正直的人,并且手段多种多样:事实上,他们不会谴责正直的人,因为正直会自我防卫;而是用其它方法,如歪曲他们的建议,称其简单而邪恶;当有不幸发生时,便将其归咎于他们,此外还有其它类似伎俩。凡活在肉身时就具有这种秉性的人,到了来世仍是那样,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跟随着他。
我从这类灵人与我在一起时,在他们中间活生生的经历知道这一切,因为那时他们还是如此行事,只是更巧妙、更狡诈了;事实上,灵人行事远比世人狡猾得多,因为他们解除了与身体的一切联系,摆脱了粗糙的感觉模式的束缚。他们如此巧妙,以致我有时意识不到他们的意图和目的是要实施操控;他们自己彼此交谈时,会小心提防,不让我听到或意识到他们在说什么。不过,听到他们说话的其他人告诉我,他们的提议不堪入耳;他们正盘算着利用法术、因而在魔鬼团伙的帮助下如何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认为杀害正直的人没什么大不了的。至于主(他们声称,他们想奉主名实施操控),他们并没有把祂看得有多高,只是视祂为另一个凡人,认为对祂的敬拜是古时留下来的习俗,类似于视人为神明并敬拜他们的其它民族当中的习俗。然而,他们不敢出言反对祂,因为他们就生在这种敬拜中,反对祂会损害自己的名声。关于这些灵人,我可以这样说:他们迷惑、困扰了像他们那样的人,并渗入其情感和意图中,以致若不是主仁慈,这些人绝无可能知道这类灵人的存在,并且他们自己就在这类灵人的社群中。
这些灵人就对应于人的纯净血液中的有害成分,被称作动物灵(animal spirit),这些有害成分便毫无秩序地进入动物灵。它们散布于各处,就像毒药,冻结并麻痹神经和纤维,由此爆发最严重、致命的疾病。当这类灵人彼此联合行动时,人从以下事实知道他们的行动:他们以四足动物(四足动物没有手,只有脚,脚对应于人里面最低级、最外在的事物)的方式趴下来,驻扎在小脑左侧下面的后脑勺。因为在后脑勺下面行动的灵人活动比其他人更隐秘;并且那些作用于背后部位的人渴望实施操控。
关于主,他们与我争辩说,意想不到的是,当他们祷告时,祂并没有垂听他们的祷告,因而并没有帮助那些寻求帮助的人。但我被允许回答说,他们不可能被垂听,因为他们以诸如反对人类福祉的那种事为自己的目的;还因为他们为自己的兴旺而祷告,却反对其他所有人。当他们以这种方式祷告时,我补充说,天堂是关闭的,因为天上的人唯独关注那些正在祷告之人的目的。这些灵人当然不会认可我所说的,只是无言以对。
我曾遇到这类男灵人与一些女人在一起,声称他们会听从女人所提出的许多建议,因为这些女人能更迅速、更精明地洞察这类事。他们尤其喜欢与曾当过妓女的女人在一起。在来世,这类人绝大部分投入到秘密的法术中,来世有许许多多这样的法术,在世上完全不为人知。具有这种性质的人一进入来世,就投入到这些法术中,学习如何迷住与他们在一起的人,尤其那些他们渴望以其名义进行统治的人。他们并不憎恶邪恶的行径。他们的地狱及其性质,也就是他们不在灵人界时的居所,将在别处予以讨论。由此可见,死后,每个人的生命仍伴随着他。
2447.“从天上耶和华那里”表示从关乎真理的秩序律法那里,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了。这一点只能从内义看出来,内义揭示惩罚和定罪到底是怎么回事,即:它们决不是从耶和华,也就是主那里来的;而是来自世人、恶灵或魔鬼自己;这是由于关乎真理的秩序律法,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了。
一切秩序皆来自耶和华,也就是主;主按照该秩序掌管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但掌管的方式多种多样,也就是说,可能出于祂的旨意,可能出于祂的美意,可能出于祂的同意,也有可能出于祂的许可。凡出于祂旨意或美意的事都是关乎良善的秩序律法的产物,出于祂同意的许多事,甚至一些出于祂许可的事也是如此。但当一个人把自己与良善分离时,他就把自己丢给属于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秩序法律法。但这些律法具有这种性质,它们会定罪,因为所有真理都定人的罪,并把他送进地狱;而主出于良善,也就是出于怜悯拯救他,并把他提入天堂。由此可见,正是人自己给自己定罪。
主所许可的事大多属于这一类,例如,一个魔鬼惩罚并折磨另一个魔鬼,更不用说无数其它例子了。这些事源于关乎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秩序律法,因为没有这些律法,魔鬼永远无法被控制,或被阻止去攻击所有善良、正直的人,并永远摧毁他们。防止他们这样做是主所关注的良善。此处的情形与世上的善良、温和的君王很相似;他若打算并只做最好的事,就必须允许他的法律惩罚作恶的和犯罪的,尽管他自己不惩罚任何人,反而因这些人的性质导致他们被自己的邪恶惩罚而感到悲伤。这个君王若不允许他的法律这样运作,就会让自己的整个国家成为这些人的猎物;这将是不仁和无情的顶点。
这表明,耶和华决不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下,也就是说,决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而是那些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的人自己这样做,因为他们使自己与良善分离,从而把自己丢给只来自真理的秩序律法管辖。由此可推知,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
圣言把“灾祸(evil,即邪恶,经上或译为祸患等)”、“惩罚或刑罚”、“诅咒”、“定罪”,以及其它许多这些事归于耶和华或主,正如此处说祂将硫磺与火如雨般降下。我们在以西结书读到:
我要用瘟疫和血与他争辩;我必像下雨般地将火与硫磺降与他。(以西结书38:22)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如一条硫磺河,把它点燃起来。(以赛亚书30:33)
诗篇:
耶和华要向恶人下网罗,烈火和硫磺雨。(诗篇11:6)
又:
从祂鼻孔冒烟上腾,从祂口中发火烧尽,从祂身上冒出燃烧的炭。(诗篇18:8)
耶利米书:
免得我的烈怒因你们的恶行如火发出、燃烧,无人能熄灭。(耶利米书21:12)
摩西五经:
在我怒中有火燃起,要一直烧到最低的地狱。(申命记32:22)
此外,类似经文出现在其它许多地方。如我所说的,圣言将这些事归于耶和华或主的原因在第一卷已经解释了(223, 245, 589, 592, 696, 735, 1093, 1638, 1683, 1874节)。它们来自主,就像良善来自邪恶,或天堂来自地狱,又或神性之物来自魔鬼之物那样遥远。做这些事的,是邪恶、地狱和魔鬼,决不是作为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的主;但由于祂看似做了这些事,所以出于引用章节所提到的原因,它们被归于祂。
本节说“耶和华从天上耶和华那里,如雨般降与”,从字义来看,似乎有两个耶和华:地上一个,天上一个。但内义教导这句话要如何来理解,即:第一处提到的耶和华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在本章由“那两个人”来表示);第二处提到的耶和华是指被称为父的神性本身(前一章提到了,2149, 2218节)。内义还教导,这三位一体就存在于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关于神圣活动,同一福音书:
保惠师不是凭自己说的,祂必从我领受,而传告你们。(约翰福音16:13-15)
因此,耶和华只有一位,尽管此处提到了两位。此处之所以提到两位,是因为秩序的一切律法皆源于主的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