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1.由于地狱之火表示出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作恶欲望,并且这种欲望是地狱里所有人的特性(如前一章所述),所以当地狱被打开时,人就会看见那种冒烟的火,就像在火灾中所看到的火。烈火是从自我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闪烁的火是从尘世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不过,当地狱被关闭时,这火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某种像是由浓烟制成的幽暗之物。然而,火仍在里面迅速蔓延;对此,你能从所散发出的热看出来。它就像火灾过后从烧毁的废墟中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烧热的火炉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热澡水冒出的热气。当这热流入人时,它会激起人的欲望;激起恶人里面的仇恨和报复,以及病态者里面的疯狂。这种火或热就是那些陷入上述两种爱之人的特征,因为就其灵而言,他们活在肉身时就已经与地狱相通。不过,需要知道的是,地狱里的人并非真的在火里;火只是一种表象。他们也并非真的感受到任何焚烧,只感受到他们在世时所知道的一种温暖。火的这种表象是由于对应,因为爱对应于火,灵界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照对应显为可见。
696.在来世,每一个事物都以这种方式被平衡:邪恶会自我惩罚。邪恶以这种方式包含自己的惩罚。虚假也一样,它会报应陷入虚假的人。因此,每个人所遭受的惩罚和折磨,都是自己招来的;在这种时候,他将自己暴露给实施这种折磨的魔鬼团伙。主从不将任何人送入地狱,而是想将所有人引离地狱,更不会给任何人造成痛苦。相反,由于恶灵自己闯进来,所以主将所有惩罚和折磨都转化为良善和某种功用。若非主以某种功用为目的,惩罚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主的国是目的和功用的国。然而,地狱里的人所能发挥的功用是最低级的。当他们致力于这些功用时,他们所受的折磨就不会这么大;可一旦完成功用,他们就被送回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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