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571

571.由于地狱之火

571.由于地狱之火表示出于爱自己、爱世界的作恶欲望,并且这种欲望是地狱里所有人的特性(如前一章所述),所以当地狱被打开时,人就会看见那种冒烟的火,就像在火灾中所看到的火。烈火是从自我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闪烁的火是从尘世之爱所盛行的地狱冒出来的。不过,当地狱被关闭时,这火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某种像是由浓烟制成的幽暗之物。然而,火仍在里面迅速蔓延;对此,你能从所散发出的热看出来。它就像火灾过后从烧毁的废墟中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烧热的火炉冒出的热气,有时像热澡水冒出的热气。当这热流入人时,它会激起人的欲望;激起恶人里面的仇恨和报复,以及病态者里面的疯狂。这种火或热就是那些陷入上述两种爱之人的特征,因为就其灵而言,他们活在肉身时就已经与地狱相通。不过,需要知道的是,地狱里的人并非真的在火里;火只是一种表象。他们也并非真的感受到任何焚烧,只感受到他们在世时所知道的一种温暖。火的这种表象是由于对应,因为爱对应于火,灵界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照对应显为可见。

天堂与地狱 #118

118.我不仅被天使

118.我不仅被天使告知,而且有时还蒙恩亲眼看到,主在天堂实实在在看似一轮太阳。因此,我很乐意用几句话来讲述我对主显为太阳的所见所闻。主并非在天堂,而是在众天堂之上看似一轮太阳;不是直接在头顶上,或在天顶,而是在天使面前正当中的高处。从相当远的距离看,祂出现在两个地方,一个在右眼前面,另一个在左眼前面。在右眼前面,祂看似一轮太阳,可以说光辉和大小恰如尘世太阳。但在左眼前面,祂看似一轮月亮,而非一轮太阳,可以说亮白和大小恰如我们地球的月亮,只是更光辉,周围还环绕着许多小月亮,可以说其中每一个都是一样的洁白和辉煌。主在两个地方看上去如此不同,是因为每个人都照着他接受主的品质而看见主。因此,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另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看祂就像一轮太阳,这太阳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火红炽热;这些人在祂的属天国度。而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则看祂像一轮月亮,这月亮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洁白明亮;这些人在祂的属灵国度。这是因为爱之良善对应于火;因此,“火”在灵义上是指爱;信之良善对应于光,而“光”在灵义上是指信。

主之所以出现在眼睛前面,是因为属于心智的内层通过眼睛观看,出于爱之良善通过右眼观看,出于信之良善通过左眼观看。事实上,无论对天使还是世人来说,右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信之良善本质上是源自良善的真理。

注:主在天堂看似一轮太阳,并且就是天堂的太阳(1053, 3636, 3643, 4060节)。主被那些在对主之爱居于主导地位的属天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太阳,被那些在对邻之仁和信居于主导地位的属灵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月亮(1521, 1529-1531, 1837, 4696节)。主在右眼前面正中间的高处看似一轮太阳,在左眼前面看似一轮月亮(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4321, 5097, 7078, 7083, 7173, 7270, 8812, 10809节)。主看似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1531, 7173节)。主的神性本身远在祂在天堂的神性之上(7270, 8760节)。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表示爱(934, 4906, 5215节)。“圣火”或“天上的火”表示神性之爱(934, 6314, 6832节)。“地狱之火”表示对自我和尘世的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欲望(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来自它(4906, 5071, 6032, 6314节)。“光”表示信之真理(3195, 348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9548, 9684节)。左眼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右眼的视觉对应于它们的良善(4410, 6923节)。在人右边的事物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有关,在人左边的事物与源自良善的真理有关(9495, 96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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