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573

573.由于地狱之火

573.由于地狱之火表示从自我之爱流出的一切作恶的欲望,所以这火也表示诸如存在于地狱中的那种折磨和痛苦。因为这爱所产生的欲望是加害不崇敬、尊重和敬拜自己之人的欲望;并且随着这种狂怒,以及出于这狂怒的仇恨和报复占上风,还会有一种向他们发泄怒火的欲望。当这种欲望在一个社群的每个人里面活跃,并且没有外在约束,如对法律、丧失名声、荣耀、利益和生命的畏惧时,每个人都会出于纯粹的恶意攻击别人。强者得胜,并将其余的人置于自己的统治之下,以折磨凡不顺服的人为乐。这种快乐与掌权的快乐联结得如此紧密,以致它们具有同样的强度。这是因为害人的快乐就包含在一切敌意、嫉妒、仇恨和报复中,它们都是那爱的邪恶,如前所述。所有地狱都是这类社群;因此,那里的每个人都对他人心怀仇恨,并且只要有能力,就从仇恨爆发为残忍。地狱之火也表示这些残忍和折磨的行为,因为它们是欲望的结果。

天堂与地狱 #107

107.在自然界,照

107.在自然界,照神序存在并持续存在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构成神序。它从主开始,从主发出,经由天堂依次流入尘世,并在那里终止于最表层;那里符合秩序的一切事物都是对应。符合秩序的事物就是为了某种功用而为良善并得以完善的一切事物,因为一切良善之物照其有用程度而为良善。因此,在整个尘世和自然界,处于神序的一切事物皆与良善并真理有关。

注:在整个宇宙,包括天堂和尘世,符合秩序的一切事物皆与良善并真理有关(2451, 3166, 4390, 4409, 5232, 7256, 10122节);这些联结起来以便成为某种事物(1055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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