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58

58.最后,必须说明

58.最后,必须说明的是,凡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不仅在属于他的最大或总体事物上拥有它,还在最小或具体事物上拥有它;这些最小事物以一种形像重复最大事物。这一点出于以下事实: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并且与其主导爱是一样的。这主导爱流入并排列细节,处处产生它自己的样式。在天堂,对主之爱是主导爱,因为在那里,爱主高于一切。因此,主在那里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流入所有天使和每位天使,排列他们,给他们披上祂自己的样式,使凡祂所在之处都成为天堂。正因如此,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一个社群就是一个较大形式的天堂,所有社群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天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祂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参看7-12节)。

注:每个人的主导爱就在其生命的每一个事物中,因而在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事物中(6159, 7648, 8067, 8853节)。人与其生命的主导品质是一样的(987, 1040, 1568, 3570,6571, 6935, 6938, 8853-8858, 10076, 10109, 10110, 10284节)。当爱与信占据主导地位时,它们就在人之生命的一切细节中,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8854, 8864, 8865节)。

属天的奥秘 #1568

1568.“那地容不

1568.“那地容不下他们住在一起”表示属于内在属天事物的事物无法与以前的事物,也就是此处“罗得”所表示的事物在一起。这从以下考虑清楚可知:如前所述,“亚伯兰”代表主,在此代表祂的内在人;而“罗得”代表祂的外在人,在此代表将要与外在人分离的事物,内在事物无法与这些事物住在一起。外在人有许多事物是能与内在人住在一起的,如对良善的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快乐和愉悦,因为这些快乐和愉悦是内在人的良善及其喜乐和幸福的结果;当这些是结果时,它们就完全对应起来,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属于内在人,并不属于外在人。众所周知,结果不是结果的产物,而是有效原因的产物。以仁爱为例:从脸上散发出来的仁爱不是由脸产生的,而是由里面的仁爱产生的,是仁爱如此控制或形成脸,并产生这种效果的。或以纯真为例,小孩子的纯真表现在他们的表情、举止和彼此的玩耍上;但这纯真本质上并不属于他们的表情或举止,而是属于通过他们的灵魂从主流入的纯真;因此,纯真的表现是结果;其它一切情形也是如此。
由此明显可知,外在人有许多事物是能与内在人同住和一致的。但它也有许多事物是不能与内在人同住或一致的;源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这种情况,因为由这些爱产生的一切事物都视自我和世界为目的。而属于爱主和爱邻的属天事物无法与这些事物一致,因为属天事物视主为目的,也视祂的国度,以及属于祂及其国度的一切为目的。爱自己和爱世界的目的向外或向下看,而爱主和爱邻的目的向内或向上看。由此明显可知,它们如此不一致,以至于无法在一起。
要知道是什么产生了外在人与内在人的对应和一致,又是什么造成了不一致,只需反思占主导的目的,或也可说,占主导的爱;因为爱就是目的;凡被爱之物都被视为目的。这种反思将表明一个人的生命或生活到底是什么样,死后又是什么样,因为它来自目的,或也可说,来自他的主导爱;他的主导爱塑造了他的生命;每个人的生命不是别的。与永生,也就是属灵和属天的生命(这就是永生)不一致的东西若在肉身生活期间没有被移除,在来世必须被移除。如果它们无法被移除,那么这人注定永远不幸福。
现在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外在人有与内在人一致的事物,也有不一致的事物;并且一致的事物无法与不一致的事物在一起;此外,外在人中一致的事物来自内在人,也就是通过内在人来自主;如洋溢着仁爱的脸,或仁爱的脸,又如小孩子的表情和举止中的纯真,如前所述。而不一致的事物则属于人和他的自我。由此可知这句话,即“那地容不下他们住在一起”表示什么。从内义上说,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既然主是主题,那么祂的一切样式和形像也是主题,即祂的国度、教会,以及祂的国度和教会里的每个人;正因如此,此处阐述了人里面的事物。在主凭自己的能力战胜邪恶,也就是魔鬼和地狱,从而在祂的人性或人身本质方面也变得属天,成为神性、耶和华之前,属于祂的这些事物就被视为与祂那时的状态有关。

属天的奥秘 #8864

8864.“我是耶和

8864.“我是耶和华你的神”表在良善和真理的每一个方面普遍掌权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而非其他人(参看1343, 1736, 2921, 3023, 3035, 3448, 5663, 6280, 6281, 6303, 8274节),“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和“耶和华神”同样是指主(2921, 3023, 3448, 6303节);主凭神性良善,也就是神性存在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也就是神性显现被称为“神”(6905,709, 732, 1096,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e, 4402节)。“耶和华神”在此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和“神”都表示这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祂在人身方面甚至也是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真理,祂是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是从祂发出的。
“耶和华神”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主里面的神性本身在天上是看不见的,甚至感知不到,因而无法以信和爱来接受;只有神性人身可以。神性本身无法被传给天上的天使,更无法传给世人,除非通过神性人身,这一点凭主在福音中所说的话而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在福音书中,主说:祂是门;祂是中保;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除了祂之外,没有人认识父;没有人看见过父,甚至见过祂所取的任何形状。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神”在此所表示的,正是主。祂还是救赎人类,并把他们从地狱释放出来的那一位,这也是众所周知的。接下来的话,即:“我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由此明显可知,从西乃山上说话的耶和华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
这句话是主从西乃山上所说的第一个真理,因为它必在接下来的每一个和一切真理中普遍掌权。事实上,先说的话必被人牢记在心,并且必被视为普遍存在于接下来的一切话中的东西。下面会看到“普遍掌权”是什么意思。主说的真理都具有这种性质,即:先说的真理必在接下来所说的真理中掌权,并将它们包括在内;这些真理反过来必在之后的真理中掌权,并它们包括在内,依此类推。在本章,接下来所说的真理就是十诫,也就是内在真理,之后是律例,也就是外在真理。前者和后者必有主(祂的神性人身)在它们里面掌权,因为它们源于祂自己,就是祂自己。事实上,可以肯定的是,凡系从祂发出的真理的真理,以及从祂发出的事物都是祂自己。主的神性人身必在信的每一个部分中掌权,这在诸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它们教导没有主,就没有救恩,一切信之真理和良善皆来自主。因此,祂既是信的源头,也就是与人同在的信;祂若是信,也是包含在来自圣言的信之教义中的一切真理。这也是主被称为“圣言”的原因。
先到来的真理必在接下来到来的事物中掌权,依次类推,如前所述;这一事实从主所说的一切话,尤其从祂的祷告,也就是“主祷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个主祷文中,一切事物以这样的系列接踵而来,它们可以说构成一个从上到下逐渐变大的柱,并含有这个系列中的在先事物在自己里面。先在其中的事物是最内在的,然后依次到来的事物则逐渐添加到最内层,以这种方式逐渐变宽。最内在的事物在一切周围部分中掌权;它普遍掌权,也就是在一切细节中掌权,因为它对它们的存在都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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