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最后,必须说明的是,凡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不仅在属于他的最大或总体事物上拥有它,还在最小或具体事物上拥有它;这些最小事物以一种形像重复最大事物。这一点出于以下事实: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并且与其主导爱是一样的。这主导爱流入并排列细节,处处产生它自己的样式。在天堂,对主之爱是主导爱,因为在那里,爱主高于一切。因此,主在那里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流入所有天使和每位天使,排列他们,给他们披上祂自己的样式,使凡祂所在之处都成为天堂。正因如此,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一个社群就是一个较大形式的天堂,所有社群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天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祂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参看7-12节)。
注:每个人的主导爱就在其生命的每一个事物中,因而在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事物中(6159, 7648, 8067, 8853节)。人与其生命的主导品质是一样的(987, 1040, 1568, 3570,6571, 6935, 6938, 8853-8858, 10076, 10109, 10110, 10284节)。当爱与信占据主导地位时,它们就在人之生命的一切细节中,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8854, 8864, 8865节)。
3235.“亚伯拉罕又娶了一个女人,她名叫基土拉”表示亚伯拉罕所代表的主经历的另一个状态;亚伯拉罕和撒拉代表神性属天层方面的主,或说主的属天神性,而亚伯拉罕和基土拉则代表神性属灵层方面的主,或说主的属灵神性。这从目前关于亚伯拉罕和他妻子撒拉的阐述和说明,以及此处关于亚伯拉罕和基土拉的记载清楚可知。但既然我说,亚伯拉罕在此代表主的另一个状态,亚伯拉罕和撒拉代表神性属天层方面的主,或说主的属天神性,而亚伯拉罕和基土拉则代表神性属灵层方面的主,或说主的属灵神性,那么就需要知道什么是神性属天层或属天神性,什么是神性属灵层或属灵神性。
神性属天层或属天神性和神性属灵层或属灵神性与那些接受主的神性之人有关,因为主照着接受者的性质而他显现。这一点从前面的阐述(1838, 1861节)可以看出来,从以下事实则很清楚地看出来,即:主以一种方式向属天人显现,以另一种方式向属灵人显现,因为祂向属天人显为一轮太阳,但向属灵人显为一轮月亮(1529-1531, 1838节)。主向属天人显为一轮太阳,是因为他们处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而向属灵人显为一轮月亮,是因为他们处于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仁。这种区别就像白天的日光和夜晚的月光之间的区别,还像两者的热之间的区别,而热使得地上的万物生长。这就是创世记第一章中这句话的意思:
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大光管昼,小光管夜。(创世记1:16)
一般来说,主的国是属天的和属灵的;也就是说,它由属天人和属灵人组成。正因主的神性向属天人显为属天的,向属灵人显为属灵的,所以我在此说,亚伯拉罕和撒拉代表神性属天层方面的主,或主的属天神性,亚伯拉罕和基土拉代表神性属灵层方面的主,或主的属灵神性。但几乎没有人知道什么是属天的,什么是属灵的,或谁是属天的,谁是属灵的,所以请参看关于他们的阐述和说明,即:什么是属天的,什么是属灵的(1155, 1577, 1824, 2048, 2184, 2227, 2507节)。谁是属天的,谁是属灵的(2088, 2669, 2708, 2715节)。属天人是主的一个样式,出于爱行善;而属灵人是主的一个形像,出于信行善(50-52, 1013节)。属天人从良善感知真理,他们从不推理真理(202, 337, 607, 895, 1121, 2715节)。对属天人来说,良善被植入其心智的意愿部分;而对属灵人来说,良善被植入其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并且对属灵人来说,一个新的意愿在理解力部分中被造(863, 875, 895, 897, 927, 1023, 1043, 1044, 2256节)。属天人从良善本身看到无限制的事物,而属灵人因推理一个事物是不是真的而无法抵达属天人的光所传播的最远边界(2718节)。与属天人相比,属灵人住在模糊之中(1043, 2708, 2715节)。主降世是为了拯救属灵人(2661, 2716, 2833, 2834节)。
10109.“他们要吃那些赎罪之物”表那些已经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的人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这从“吃”和“赎罪之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变成人自己的(参看10106节);“赎罪之物”是指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之物(9506节)。之所以说“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是因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身上既有虚假,也有真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身上同样既有虚假,也有真理。与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同在的虚假是邪恶的虚假,与他们同在的真理是歪曲了的真理,这些真理是死的。而与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同在的虚假则作为真理被接纳,因为这些虚假被良善调节,变得温和,并被应用于良善的功用或目的;与他们同在的真理是良善之真理,这些真理是活的。关于虚假和真理的这两个种类,可参看前面的说明(2243, 2408, 2863, 4736, 4822, 6359, 7272, 7437, 7574, 7577, 8051, 8137, 8138, 8149, 8298, 8311, 8318e, 9258, 9298节)。
由于“吃含有赎罪之物的圣物”表示那些已经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的人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所以凡不洁之人都严禁吃这些东西;因为不洁表示被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玷污。事实上,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只要一个人充满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良善绝无可能变成他自己的。这是因为,邪恶从地狱上来,良善从天堂下来;天堂不可能在地狱所在之处,因为它们彼此截然对立,水火不容。因此,为叫天堂,就是来自天堂的良善能占据一席之地,地狱,就是来自地狱的邪恶必须移走。由此可见,只要一个人被邪恶主宰,良善绝无可能变成一个人自己的。将良善变成他自己的是指良善在意愿中的植入,因为良善在成为一个人的意愿的一部分之前,不能说变成他自己的了。一个人的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他的理解力仅在它源于意愿的程度内才是这个人。事实上,凡成为意愿的一部分的,都形成这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的一部分,或说属于这个人的爱,并由此属于他的生命,因为一个人热爱他所意愿的,并称其为良善;此外,当他做他所意愿的事时,感觉它就是良善。那些成为理解力的一部分,但同时没有成为意愿的一部分的事物,其情形则不然。还要知道,将良善变成一个人自己的,仅仅是指他接受来自主的良善的能力,就是他通过重生被赋予的一种能力。因此,与一个人同在的良善不是这个人自己的,而与他同在的主的。他在允许自己退离邪恶的程度内而被保持在良善中。正因只要一个人被邪恶主宰,良善就不可能变成他自己的,也就是说,不可能传给他,所以经上禁止不洁之人吃献祭的肉和饼;因为这种吃代表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如前所述。
不洁之人以死刑被禁止吃圣物,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凡洁净的人都要吃那肉;吃了祭肉的灵魂身上若有不洁净必从民中剪除。灵魂若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或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的爬行之物,吃了感恩祭的肉,必从民中剪除。(利未记7:19-21)
所有这些外在的不洁净都代表内在的不洁净,也就是属于人的邪恶;它们就是存在于其意愿中的邪恶,通过他实际所过的生活而变成了他自己的。
这一点在摩西五经中的另一处有进一步的描述:
亚伦的种中,凡长大麻疯的,或是有漏症的人,不可吃圣物,直等他洁净了。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或是遗精的人,或是摸什么使他不洁净的爬物,或是摸那能使任何人不洁净的人,就是他一切的不洁净,摸了这种东西的灵魂必不洁净到晚上,就不可吃圣物。他用水洗身,日落的时候,就洁净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凡外人不可吃圣物,与祭司同住的外人,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倘若祭司买一个灵魂,是他的银子买的,那灵魂就可以吃圣物;生在他家的人,他们也可以吃他的食物。祭司的女儿若嫁一个男人,一个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但祭司的女儿若成了寡妇或被休,没有种,又归回父家,与她青年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利未记22:4-13)
很明显,所有这些条例都用来表示更内在的考虑,也就是说,它们意味着圣物传给那些处于接受状态的人,那时他们将这些事物变成自己的。“凡外人不可吃”表示教会中那些不承认主,因而未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外人,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这一条例表示那些处于没有信之良善的属世良善的人,以及那些为了回报而行善的人。那些用银子买来和生在家中的人可以吃这一条例,表示那些皈依的人,以及那些由于信和爱而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祭司的女儿若嫁一个外人,就不可吃这一条例表示没有与教会真理结合的良善不能将神圣事物变成它自己的。然而,一个寡妇或被休的人若没有种,可以吃这一条例表示不属于教会的事物被移走后,那良善就能变成人自己的,只要没有任何东西从它们的结合孵化或生出来,变成一个人的信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这些具体条例的内义明显看出来。
遗传之恶并不妨碍任何人将良善变成他自己的。这一点在摩西五经中也有所描述:
亚伦的种中,凡有残疾的人,都不可近前来献神的食物,无论是瞎眼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肢体过长的人,折脚折手的、驼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长癣的、长疥的,或是睾丸压伤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神的食物;神的食物,无论是圣的、至圣的,他都可以吃。(利未记21:17-23)
如前所述,这些话表示遗传之恶,每一种瑕疵都代表某种具体的邪恶。这些人之所以不可献上食物,也不可像祭司那样挨近祭坛,是因为如此他们这样做的话,人们就会看见这些瑕疵,也就是这些邪恶,那些被看见的事物就会形成某种代表;如果这些瑕疵隐藏起来,它们无一会发生。因为尽管就其内层而言,祭司、利未人或百姓都不洁净,但只要他们表面上清洗干净,仍被称为洁净,也被视为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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