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58

58.最后,必须说明

58.最后,必须说明的是,凡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不仅在属于他的最大或总体事物上拥有它,还在最小或具体事物上拥有它;这些最小事物以一种形像重复最大事物。这一点出于以下事实: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并且与其主导爱是一样的。这主导爱流入并排列细节,处处产生它自己的样式。在天堂,对主之爱是主导爱,因为在那里,爱主高于一切。因此,主在那里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流入所有天使和每位天使,排列他们,给他们披上祂自己的样式,使凡祂所在之处都成为天堂。正因如此,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一个社群就是一个较大形式的天堂,所有社群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天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祂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参看7-12节)。

注:每个人的主导爱就在其生命的每一个事物中,因而在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事物中(6159, 7648, 8067, 8853节)。人与其生命的主导品质是一样的(987, 1040, 1568, 3570,6571, 6935, 6938, 8853-8858, 10076, 10109, 10110, 10284节)。当爱与信占据主导地位时,它们就在人之生命的一切细节中,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8854, 8864, 8865节)。

属天的奥秘 #4622

4622.在来世,蒙

4622.在来世,蒙福者的居所多种多样,各不相同,并且被建造得如此优雅,以至于可以说是建筑艺术本身的化身,或该艺术的直接产物(关于该主题,可参看前面所描述的经历,1119, 1626-1630节)。这些居所不仅通过视觉,还通过触觉显现给蒙福的人;在来世,一切事物都适合灵人和天使所拥有的感觉能力。因此,他们的居所具有的性质与世人用肉体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不一样,而是与来世之人的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一样。我意识到,这对许多人来说难以置信;因为他们不相信任何无法用肉眼看见,或用肉手摸到的事物。因此,今天的人因其内层关闭,故对存在于灵界或天堂中的事物一无所知。诚然,他出于圣言和教义会说,有一个天堂,那里的天使都生活在喜乐和荣耀中;但除此之外,他什么也不知道。他的确想知道那里是什么样子,但当被告知时,他还是什么也不信,因为他发自内心否认这类事物的存在。他想知道的原因无非出于唯独由教义所引发的好奇心,而非出于基于真正信仰的任何快乐。那些没有任何真正信仰的人也发自内心否认;而那些拥有这种信仰的人则从各种源头获得关于天堂及其喜乐和荣耀的观念。人人都能凭他所获得的任何知识和理解这样做,即使简单人也能凭他们通过身体感官所感觉到的事物如此行。
即便如此,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以下观念:灵人和天使所享有的感觉远远比世人的敏锐得多;也就是说,他们拥有视觉、听觉和嗅觉,以及某种类似于味觉和触觉的事物,尤其拥有属于情感的快乐。如果人真的相信他们的内在本质是灵,肉体及其感官和肢体仅适合在这个世上使用;而灵及其感官和肢体适合在来世使用,他们无需帮助,几乎自动进入关于死后其灵之状态的观念。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反思,灵必是那个能思考、有欲求、有渴望、有感情的真正的人自己;并进一步反思,出现在肉体中的一切感觉能力属于灵,仅通过由此而来的流注而属于身体。以后他们还会通过许多考虑和其它证据确认这个观念,以这种方式最终更以他们灵的能力为快乐,而不是以他们肉体的能力为快乐。
关于这个问题,还需要说的是:并不是人的肉体在看、听、嗅、通过触摸感觉,而是人的灵。正因如此,当灵离开身体时,它仍保留自己的感觉能力,和在肉体中时一样。事实上,现在这些感觉要敏锐得多。因为属于肉体的事物相对于属于灵的事物更粗糙,故钝化了这些感觉能力;这些感觉能力甚至变得更迟钝,因为这人将它们浸没于地上和世俗事物中。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说,灵所拥有的视觉和听觉远远比人在肉体中所拥有的敏锐得多。说来令人吃惊,灵也拥有嗅觉,尤其拥有触觉。因为灵人能看到彼此,听到彼此,摸到彼此。此外,凡相信死后生命的人也能从以下事实推论出这一点:没有感觉,就不可能有生命;生命的确切性质取决于感觉的性质。事实上,他会推论出,理解力无非是对内在事物的一种更敏锐的感官觉知,而更高级、更优越的理解力是对属灵事物的感官觉知。这也解释了为何理解力及其对事物的觉知被称为内在感觉。
就刚死后人的感觉能力而言,情况是这样:一旦人死亡,其身体的各个部位变得冷,他就被提升进入生命,同时进入一种包含所有感觉能力 的状态。一开始,他几乎没有意识到他已不在肉体中,因为那时,他所享有的感觉使他有如此想法。但当他发现,他的感觉能力比以前更敏锐了,尤其他开始与其他灵人交谈时,便意识到他在来世,其身体的死亡是其灵生命的延续。我曾与我的两个熟人交谈过,就在他们被埋葬的那一天;其中一位通过我的眼睛看到自己的棺材和棺材架。由于这个人享有他在世上所拥有的一切感觉,所以他和我谈论他的葬礼,而我就在给他送葬的队伍当中。关于他的肉体,他说,他们应该把它扔掉,因为他本人还活着。
然而,要知道,那些在来世的人若不通过某个世人的眼睛,就无法看到世上的任何事物。他们之所以能通过我的眼睛看到,是因为我既在灵里与他们在一起,同时也在肉体中与那些在世上的人在一起(参看1880节)。还要知道,我看那些在来世与我交谈的人用的是我的灵眼,而不是我的肉眼。我看他们看得很清楚,有时比用肉眼看得还要清楚;因为蒙主的神性怜悯,我灵的感官被打开了。
不过,我意识到,那些唯独沉浸于肉体、地上和世俗事物的人,也就是那些以这类事物为其目的的人,不会相信目前我所说的话。因为这种人除了因死亡而消散的事物外,对任何事物都没有概念。我还意识到,那些对灵魂进行大量思考和调查,同时却不明白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灵,他的灵就是活在肉体中的这个人自己之人也不会相信我说的这些话。因为这些人对灵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是某种像思维,或火焰,或以太的东西,唯独进入肉体的器官形式运作,而不进入那些属于肉体中的灵的更纯粹形式运作;因而认为灵魂是诸如必与肉体一起消散的那种事物。那些因误以为自己比谁都更有智慧、从而夸大自己形像而确信此类观念的人尤其不相信。

属天的奥秘 #10109

10109.“他们要

10109.“他们要吃那些赎罪之物”表那些已经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的人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这从“吃”和“赎罪之物”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变成人自己的(参看10106节);“赎罪之物”是指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之物(9506节)。之所以说“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是因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身上既有虚假,也有真理;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身上同样既有虚假,也有真理。与那些陷入邪恶的人同在的虚假是邪恶的虚假,与他们同在的真理是歪曲了的真理,这些真理是死的。而与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同在的虚假则作为真理被接纳,因为这些虚假被良善调节,变得温和,并被应用于良善的功用或目的;与他们同在的真理是良善之真理,这些真理是活的。关于虚假和真理的这两个种类,可参看前面的说明(2243, 2408, 2863, 4736, 4822, 6359, 7272, 7437, 7574, 7577, 8051, 8137, 8138, 8149, 8298, 8311, 8318e, 9258, 9298节)。
  由于“吃含有赎罪之物的圣物”表示那些已经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中洁净的人将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所以凡不洁之人都严禁吃这些东西;因为不洁表示被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玷污。事实上,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只要一个人充满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良善绝无可能变成他自己的。这是因为,邪恶从地狱上来,良善从天堂下来;天堂不可能在地狱所在之处,因为它们彼此截然对立,水火不容。因此,为叫天堂,就是来自天堂的良善能占据一席之地,地狱,就是来自地狱的邪恶必须移走。由此可见,只要一个人被邪恶主宰,良善绝无可能变成一个人自己的。将良善变成他自己的是指良善在意愿中的植入,因为良善在成为一个人的意愿的一部分之前,不能说变成他自己的了。一个人的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他的理解力仅在它源于意愿的程度内才是这个人。事实上,凡成为意愿的一部分的,都形成这个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生命的一部分,或说属于这个人的爱,并由此属于他的生命,因为一个人热爱他所意愿的,并称其为良善;此外,当他做他所意愿的事时,感觉它就是良善。那些成为理解力的一部分,但同时没有成为意愿的一部分的事物,其情形则不然。还要知道,将良善变成一个人自己的,仅仅是指他接受来自主的良善的能力,就是他通过重生被赋予的一种能力。因此,与一个人同在的良善不是这个人自己的,而与他同在的主的。他在允许自己退离邪恶的程度内而被保持在良善中。正因只要一个人被邪恶主宰,良善就不可能变成他自己的,也就是说,不可能传给他,所以经上禁止不洁之人吃献祭的肉和饼;因为这种吃代表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如前所述。
  不洁之人以死刑被禁止吃圣物,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凡洁净的人都要吃那肉;吃了祭肉的灵魂身上若有不洁净必从民中剪除。灵魂若摸了什么不洁净的物,或是人的不洁净,或是不洁净的牲畜,或是不洁的爬行之物,吃了感恩祭的肉,必从民中剪除。(利未记7:19-21)
  所有这些外在的不洁净都代表内在的不洁净,也就是属于人的邪恶;它们就是存在于其意愿中的邪恶,通过他实际所过的生活而变成了他自己的。
  这一点在摩西五经中的另一处有进一步的描述:
  亚伦的种中,凡长大麻疯的,或是有漏症的人,不可吃圣物,直等他洁净了。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或是遗精的人,或是摸什么使他不洁净的爬物,或是摸那能使任何人不洁净的人,就是他一切的不洁净,摸了这种东西的灵魂必不洁净到晚上,就不可吃圣物。他用水洗身,日落的时候,就洁净了;然后可以吃圣物,因为这是他的食物。凡外人不可吃圣物,与祭司同住的外人,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倘若祭司买一个灵魂,是他的银子买的,那灵魂就可以吃圣物;生在他家的人,他们也可以吃他的食物。祭司的女儿若嫁一个男人,一个外人,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但祭司的女儿若成了寡妇或被休,没有种,又归回父家,与她青年一样,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利未记22:4-13)
  很明显,所有这些条例都用来表示更内在的考虑,也就是说,它们意味着圣物传给那些处于接受状态的人,那时他们将这些事物变成自己的。“凡外人不可吃”表示教会中那些不承认主,因而未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外人,或是雇工人,都不可吃圣物这一条例表示那些处于没有信之良善的属世良善的人,以及那些为了回报而行善的人。那些用银子买来和生在家中的人可以吃这一条例,表示那些皈依的人,以及那些由于信和爱而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祭司的女儿若嫁一个外人,就不可吃这一条例表示没有与教会真理结合的良善不能将神圣事物变成它自己的。然而,一个寡妇或被休的人若没有种,可以吃这一条例表示不属于教会的事物被移走后,那良善就能变成人自己的,只要没有任何东西从它们的结合孵化或生出来,变成一个人的信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这些具体条例的内义明显看出来。
  遗传之恶并不妨碍任何人将良善变成他自己的。这一点在摩西五经中也有所描述:
  亚伦的种中,凡有残疾的人,都不可近前来献神的食物,无论是瞎眼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肢体过长的人,折脚折手的、驼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长癣的、长疥的,或是睾丸压伤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神的食物;神的食物,无论是圣的、至圣的,他都可以吃。(利未记21:17-23)
  如前所述,这些话表示遗传之恶,每一种瑕疵都代表某种具体的邪恶。这些人之所以不可献上食物,也不可像祭司那样挨近祭坛,是因为如此他们这样做的话,人们就会看见这些瑕疵,也就是这些邪恶,那些被看见的事物就会形成某种代表;如果这些瑕疵隐藏起来,它们无一会发生。因为尽管就其内层而言,祭司、利未人或百姓都不洁净,但只要他们表面上清洗干净,仍被称为洁净,也被视为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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