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最后,必须说明的是,凡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不仅在属于他的最大或总体事物上拥有它,还在最小或具体事物上拥有它;这些最小事物以一种形像重复最大事物。这一点出于以下事实: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并且与其主导爱是一样的。这主导爱流入并排列细节,处处产生它自己的样式。在天堂,对主之爱是主导爱,因为在那里,爱主高于一切。因此,主在那里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流入所有天使和每位天使,排列他们,给他们披上祂自己的样式,使凡祂所在之处都成为天堂。正因如此,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一个社群就是一个较大形式的天堂,所有社群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天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祂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参看7-12节)。
注:每个人的主导爱就在其生命的每一个事物中,因而在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事物中(6159, 7648, 8067, 8853节)。人与其生命的主导品质是一样的(987, 1040, 1568, 3570,6571, 6935, 6938, 8853-8858, 10076, 10109, 10110, 10284节)。当爱与信占据主导地位时,它们就在人之生命的一切细节中,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8854, 8864, 8865节)。
8911.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人及其生命是怎么回事。也就是说,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并且他死后仍是这个样子,因为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的延续。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因为如前所述,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或说真正的这个人,故“照人的行为受审判”表示照他的意愿受审判,因为意愿和行为之间并无矛盾或差异;只要外在约束不阻止,如对法律,失去地位、利益、名声或生命的惧怕,行为始终在意愿中,意愿始终在行为中。这就像努力和活动。活动无非是努力的一种延续或延伸;因为当努力停止时,活动也就停止了。因此,活动里面除了努力之外,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有学问的人都知道这一点,因为这是一个公义和已确认的观念。在人里面,努力就是意愿,活动就是行为;它们在人里面被如此称呼,是因为他里面的努力和活动是活的。照意愿受审判,等于照爱受审判,也等于照生活中所关注的目的受审判,以及照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受审判。因为人的意愿就是他的爱,是他生活的目的,也是他里面的真正生命本身。这一事实从上面所引用的主的话明显看出来,即:“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马太福音5:27, 28);还有“杀人”不仅是在行为上杀他,还是意愿去杀他,这一点由向他“动怒”和辱骂他来表示(马太福音5:21, 22)。此外,人的确照他的行为受审判,不过,只需问问他的行为在何等程度上从他的意愿发出,并且他的意愿赋予其行为什么样的性质即可。
1040.“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活着的灵魂”表示人里面已经重生的一切。这从前面(9:10,1026节)所论述的“活着的灵魂”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如前所述(1000, 1005节),“灵魂”表示人的全部生命,包括内在的和外在的,甚至表示动物或活物里面的生命,因为它们表示存在于人里面的事物。但严格来说,“活着的灵魂”是指从主那里接受生命之物,也就是已经重生之物,因为唯独这一切是活着的。由于“灵魂”表示人的生命,包括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活着的灵魂”表示人里面已经重生的整体上的一切事物。人里面有意愿的事物和理解力的事物,这两者完全不同且彼此分离;对一个活人来说,这两种事物当中的每一个事物也都是活的。因为情况是这样,一个人如何,他里面的一切事物就如何,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他的整个生命本身就存在于每一个元素中,因为整体来源于个体元素,如同来源于它自己的细节。否则,总的整体不可能生成;事实上,它被称为总体,是因为它是从细节中产生的。
因此,人的生命总体上如何,它在其动机和意图,也就是其意愿的最微小粒子,以及其思维的最微小粒子中就如何;所以一个观念若不包含相同类型的生命,就一丁点都不存在。以一个傲慢的人为例:傲慢就存在于其意愿的每一个努力和思维的每一个观念中。对一个贪婪的人来说,贪婪以同样的方式存在,正如对仇恨邻舍的人来说,仇恨的存在一样。或拿一个愚蠢的人来说:愚蠢就存在于其意愿和思维的一切事物中,正如对一个疯狂的人来说,疯狂的存在一样。由于这就是人的性质,所以在来世,仅从他的一个思维观念,就能知道他的品质。
一旦一个人重生,他里面的每一个事物就都重生了。也就是说,一切都有了生命,这生命的量取决于他自己肮脏而又死亡的意愿与他从主获得的新意愿和新理解力分离的程度。因此,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重生之人,所以“活着的灵魂”表示人里面已经重生的一切。这些事物一般构成其理解力和意愿的事物,包括内层和外层。它们在前面(9:10)以“飞鸟、牲畜和地上的野兽”来表述,因为经上说“我要与同你们在一起的一切活着的灵魂,就是飞鸟、牲畜、地上的野兽坚立我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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