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58

58.最后,必须说明

58.最后,必须说明的是,凡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不仅在属于他的最大或总体事物上拥有它,还在最小或具体事物上拥有它;这些最小事物以一种形像重复最大事物。这一点出于以下事实: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并且与其主导爱是一样的。这主导爱流入并排列细节,处处产生它自己的样式。在天堂,对主之爱是主导爱,因为在那里,爱主高于一切。因此,主在那里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流入所有天使和每位天使,排列他们,给他们披上祂自己的样式,使凡祂所在之处都成为天堂。正因如此,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一个社群就是一个较大形式的天堂,所有社群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天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祂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参看7-12节)。

注:每个人的主导爱就在其生命的每一个事物中,因而在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事物中(6159, 7648, 8067, 8853节)。人与其生命的主导品质是一样的(987, 1040, 1568, 3570,6571, 6935, 6938, 8853-8858, 10076, 10109, 10110, 10284节)。当爱与信占据主导地位时,它们就在人之生命的一切细节中,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8854, 8864, 8865节)。

属天的奥秘 #9828

9828.“腰带”表

9828.“腰带”表一个共同的纽带,好叫一切事物都关注同一个目的。这从“腰带”或带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腰带”或带子是指一个共同的纽带,因为它将一切内层事物都聚集在自己里面,包裹它们,并将它们保持在关联中;没有它,这些内层事物就会松散并分崩离析。“腰带”或带子之所以表示旨在让一切事物都能关注同一个目的的一个共同纽带,是因为在灵界掌权的,是目的,以致那里的一切事物都可称作“目的”。因为主的国作为一个属灵的世界,是一个功用或有用服务的国度,那里的功用或服务就是所关注的目的;因此,它是一个目的的国度。但那里的目的以各种次序彼此跟随,也关联在一起。彼此跟随的目的被称为“居间目的”,但关联在一起的目的被称为“有关联的目的”。这一切目的如此紧密地联结起来并彼此从属,以致它们无一例外地关注一个目的。这个目的就是主;在天上那些接受它的人当中,它是对主的爱和信。在那里,爱是他们所有意愿的目的,或说是那里一切意愿能力所关注的目的;信则是他们所有思维的目的,或说一切思维能力所关注的目的,这些思维或思维能力都属于理解力。
  当每一个事物都关注一个目的时,它们就被保持在一个连续不断的关联中,并构成一体;因为那时,一切事物都在照着从属和关联的律法而使所有人都转向祂自己,从而将他们与自己相结合的那一位的视野、掌管和眷顾之下。同时,祂还使所有人都脸朝他们的同伴,由此将他们彼此联结起来。这解释了为何在天堂,所有人的脸都转向主,主是那里的太阳,因而是所有人眼前的中心点;神奇的是,无论天使转向哪个方向,主都在那里(参看3638节)。由于主存在于相爱的良善里面和对邻之仁的良善里面(因为祂爱所有人,并通过爱将所有人联结起来),故天使也通过出于这爱关注他们的同伴而转向主。
  因此,带子代表那些在最后和最低层,将其它事物聚集起来,并如此包裹它们,好叫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能被保持在这种关联之中的事物;在灵界,这些事物无非是存在于最低或最外层中并包裹内层事物的良善和真理。腰带代表属天良善,环绕大腿和胸部的带子代表最低或最外层中的属灵良善和真理。
  在下列经文中,“腰带或带子”表示这类事物:
  耶和华对先知说,你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不可放在水中。我就买了一根带子束腰。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拿着带子,往伯拉河去,将它藏在那里的岩石缝中。过了多日,我就往伯拉河去把带子取出来,看哪,它已经坏了,毫无用处了。耶和华说,这恶民不肯听我的话,随从别神。他们也必像这带子变为无用。(耶利米书13:1-10)
  此处“细麻布带子”在灵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这良善在自己里面将真理包裹并保持在关联之中。由于那时教会的良善不复存在,真理随之被驱散,故经上说它“不可放在水中”;因为“水”表示洁净、因而恢复的真理。藏带子的“岩石缝”是指被歪曲的真理;“伯拉河”是指在其最低层的良善的属天事物的全部范围和边界。人若不知道圣言的性质可能以为,这只不过是把这人民及其毁灭与带子及其毁灭进行比较。但在圣言中,一切比较和比喻的说法都是真实的对应(3579, 8989节)。除非这段经文中的一切细节都具有对应的性质,否则先知永远不会被吩咐不可将带子放在水中,要束在腰上,或往伯拉河去,将它藏在那里的岩石缝中。经上之所以说带子要“束腰”,是因为由于对应,“腰”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3021, 4280, 5050-5062节)。束腰的带子因此表示凭作为媒介的圣言通过爱之良善与主结合。
  “带子”是指充当边界并将事物联结起来的良善,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从耶西的树干必生出一个嫩枝。公义必当祂的腰带,真理必当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1, 5)
  这论及主;“必当腰带的公义”是指祂的爱之良善,这良善保护天堂和教会。当以色列人吃逾越节的羔羊时,“当腰间束带”(出埃及记12:11),这个要求就表示一切事物都要存在于其适当次序中,预备从主接受良善并付诸行动(7863节)。这解释了为何经上说那些做好预备的人“腰间束带”,这也论及启示录中的七位天使:
  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胸间束着金带。(启示录15:6)
  经上论到以利亚:
  他是一个多毛的人,腰束皮带。(列王纪下1:8)
  论到约翰的话也差不多一样:
  这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马太福音3:4)
  以利亚和约翰之所以如此穿衣、束腰,是因为他们两人都代表圣言;因此,他们的衣服表示外在意义,就是属世意义上的圣言;因为“毛”表示属世层(3301, 5247, 5569-5573节),“骆驼”表示属世层里面的一般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皮”或“皮肤”表示外在之物(3540节),因此,“皮带”表示那在自己里面将内层事物聚集起来,把它们包裹并保持在关联中的。以利亚代表圣言(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2762, 5247e节),施洗约翰同样代表圣言(9372节)。
  由于真理和良善被恶行解除和驱散,故约押以诡诈杀了押尼珥之后,经上论到约押说“他将争战的血染了腰间束的带”(列王纪上2:5),以此表示他驱散并摧毁了这些真理和良善。因此,当真理被驱散和摧毁时,经上说“分裂代替腰带,光秃代替整齐的头发”(以赛亚书3:24)。这论及锡安的女子,她表示属于属天教会的良善;“分裂代替腰带”表示对属天良善的驱散。
  在以西结书中,这话也论及阿荷利巴,就是耶路撒冷:
  因她看见人像画在墙上,就是用丹色所画迦勒底人的像,腰间系着带子,她就贪恋他们。(以西结书23:14-16)
  以此表示被亵渎的真理;因为“迦勒底人”是指那些表面声称相信真理,内心却否认它们,从而亵渎它们的人;“画在墙上的人像”是指外在事物中的真理的表象,“丹色所画的像”也是;“腰间所系的带子”是指他们为引诱人们相信他们的真理所伪装的良善。
  由此可见在代表性教会,那将衣服收拢为一的“带子”表示什么。然而,属世人很难被几乎无法被引导相信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因为他很难抛开对带子和一般对衣服的属世观念,而去采纳属灵观念,就是对在自己里面将真理保持在关联中的良善的观念。因为出现在眼前的属世事物将心智锁定在它自己身上,心智不会从那里被移走,除非理解力的视觉能被提升至天堂之光,此人因此能几乎从属世事物中抽象出来思考。当这种情况发生在一个人身上时,纯属世人所无法理解的关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的属灵观念就会进入。
  

属天的奥秘 #8864

8864.“我是耶和

8864.“我是耶和华你的神”表在良善和真理的每一个方面普遍掌权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主,而非其他人(参看1343, 1736, 2921, 3023, 3035, 3448, 5663, 6280, 6281, 6303, 8274节),“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和“耶和华神”同样是指主(2921, 3023, 3448, 6303节);主凭神性良善,也就是神性存在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也就是神性显现被称为“神”(6905,709, 732, 1096, 2586, 2769, 2807, 2822, 3921e, 4402节)。“耶和华神”在此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和“神”都表示这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祂在人身方面甚至也是神性良善;“神”表示神性真理,祂是神性真理,因为神性真理是从祂发出的。
“耶和华神”之所以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在主里面的神性本身在天上是看不见的,甚至感知不到,因而无法以信和爱来接受;只有神性人身可以。神性本身无法被传给天上的天使,更无法传给世人,除非通过神性人身,这一点凭主在福音中所说的话而在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在福音书中,主说:祂是门;祂是中保;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除了祂之外,没有人认识父;没有人看见过父,甚至见过祂所取的任何形状。由此明显可知,“耶和华神”在此所表示的,正是主。祂还是救赎人类,并把他们从地狱释放出来的那一位,这也是众所周知的。接下来的话,即:“我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由此明显可知,从西乃山上说话的耶和华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
这句话是主从西乃山上所说的第一个真理,因为它必在接下来的每一个和一切真理中普遍掌权。事实上,先说的话必被人牢记在心,并且必被视为普遍存在于接下来的一切话中的东西。下面会看到“普遍掌权”是什么意思。主说的真理都具有这种性质,即:先说的真理必在接下来所说的真理中掌权,并将它们包括在内;这些真理反过来必在之后的真理中掌权,并它们包括在内,依此类推。在本章,接下来所说的真理就是十诫,也就是内在真理,之后是律例,也就是外在真理。前者和后者必有主(祂的神性人身)在它们里面掌权,因为它们源于祂自己,就是祂自己。事实上,可以肯定的是,凡系从祂发出的真理的真理,以及从祂发出的事物都是祂自己。主的神性人身必在信的每一个部分中掌权,这在诸教会也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它们教导没有主,就没有救恩,一切信之真理和良善皆来自主。因此,祂既是信的源头,也就是与人同在的信;祂若是信,也是包含在来自圣言的信之教义中的一切真理。这也是主被称为“圣言”的原因。
先到来的真理必在接下来到来的事物中掌权,依次类推,如前所述;这一事实从主所说的一切话,尤其从祂的祷告,也就是“主祷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个主祷文中,一切事物以这样的系列接踵而来,它们可以说构成一个从上到下逐渐变大的柱,并含有这个系列中的在先事物在自己里面。先在其中的事物是最内在的,然后依次到来的事物则逐渐添加到最内层,以这种方式逐渐变宽。最内在的事物在一切周围部分中掌权;它普遍掌权,也就是在一切细节中掌权,因为它对它们的存在都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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