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61

61.这就是天使对人

61.这就是天使对人的观念,所以他们从不思想人的身体行为,只思想身体行为所来自的意愿。他们将这意愿称为这个人自己,并且只要理解与意愿行如一体,也将理解称为这个人。

注:人的意愿就是其生命的真正存在,他的理解是由此而来的其生命的显现(3619, 5002, 9282节)。人的主要生命是其意愿的生命,理解的生命从该生命发出(585, 590, 3619, 7342, 8885, 9282, 10076, 10109, 10110节)。人之所以为人,凭的是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8911, 9069, 9071, 10076, 10109, 10110节)。

属天的奥秘 #10156

10156.“是将他

10156.“是将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表被主从地狱中拯救出来。这从“从埃及地领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埃及地领出来”是指从地狱被释放出来(参看8866, 9197节),从而得救。“埃及地”之所以表示地狱,是因为就真正的本义而言,埃及地表示属世层和那里的记忆知识;从属世人及其记忆知识中被领出来,并被提升到属灵人及其聪明和智慧中,也是从地狱中被领出来。因为人生来是属世的,但通过重生变得属灵;他若没有变得属灵,就在地狱中。属世人,也就是一个没有重生的人所拥有的记忆知识住在世界的光中;而属灵人,也就是重生之人所拥有的聪明住在天堂之光中。只要一个人仅在世界的光中看事物,他就在地狱;但当他同时在天堂之光中看它们时,就在天堂。
  此外,那些只拥有属世的记忆知识,因而只在世界的光中,而不在其它任何光中看事物的人,根本不信属于天堂的事物。即便愿意凭他们自己那被称为属世光照的光进入它们,他们也会遭遇一种幽暗,这幽暗使他们瞎眼,并抹去天上的事物,使它们如同无有。因为在心智中看似幽暗的东西等于没有。这解释了为何纯属世人,无论他多么自认为比别人更蒙光照,内心里仍否认神性和天上的事物。这也是为何那么多有学问的人因自己的知识而变得如此愚蠢、疯狂;因为他们当中否认构成教会和天堂之信的事物的人,比简单人当中的更多。而那些允许自己被主提升至天堂之光的人则不然。这些人首先被提升到属世人所拥有的记忆知识之上;然后在天堂之光中观看在其属世人里面、被称为记忆知识的事物,并清楚地区分它们,选择那些可以理解和一致的事物,弃绝或搁置那些理解不了和不一致的事物。
  简言之,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只要一个人是纯属世的,那么他那在天堂之光中看事物的内层就是关闭的,而他那在世界之光中看事物的外层则是打开的。这时,此人向下看,也就是看向世界和自己;因为构成其意愿和思维的一切都朝那个方向倾斜。一个人朝哪个方向看,他的心,也就是他的意愿和他的爱就转向哪个方向。但当一个人变得属灵时,他那在天堂之光中看事物的就打开;这时,此人就向上看,向上看是通过被主提升实现的;因此,他看向天堂和主。构成他的意愿和思维,因而构成他的心,也就是爱的一切也朝这个方向被提升。
  因为人是以这种方式被造的,他的内在人是照着天堂的形像形成的,他的外在人是照着世界的形像形成的(6057, 9279节),以便天堂和世界能在人里面结合在一起。这样主就会通过他从天堂流入世界,并能掌管世界,用每个人来具体掌管,用所有人来总体掌管,以这种方式将这二者联结在一起,由此使得天堂的形像也存在于世界上。然而,当一个人只关心世界时,与他同在的天堂就关闭;而当他允许自己被主提升时,与他同在的天堂就打开,世界则从属于它。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地狱就与他分离并被移走;这时,而不是以前,此人才第一次知道何为良善,何为邪恶。这就是那与人同在的被称为“神的形像”的(创世记1: 26,27)。
  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何为属灵人,何为属世人,并且除非纯属世人被主变得属灵,否则他就在地狱,是地狱的一个化身;因此是为了叫他们知道为何“埃及”表示地狱,因为它也表示属世层和那里的记忆知识。“埃及”表示记忆知识(9340节提到的地方);它由此表示属世层(9391节);它也表示地狱(8866, 9197节)。
  

属天的奥秘 #8885

8885.“当记念”

8885.“当记念”表永远存在于思维中的东西。这从“记念”的含义清楚可知,“记念”当论及绝不可忘记的那种事时,是指永远存在于思维中的东西。永远存在于思维中的东西就是在那里普遍掌权的东西;永远存在于一个人思维里的东西在他那里掌权,甚至当他正在沉思其它事或忙于工作的时候也是。人的思维包含许多彼此共存的事物,因为它是由许多按连续阶段进入的事物所产生的形式。可清楚觉知的事物当时在中间,因而在内视所拥有的光中,而这时其它一切事物则在四周。在周围部分的事物处于模糊之中,不是清晰可见的,除非当与它们有关的各种事物突然出现的时候。但更边远,不在同一层面上,而是向下倾斜的事物则是一个人已经丢弃并厌恶的那类事物。对善人来说,这类事物是邪恶和虚假;对恶人来说,则是良善和真理。
一个人的思维里面有永远在那里的事物,也就是在那里普遍掌权的事物;这些是他最内在的事物。人从这些事物那里视那些不永远在思维里的其它事物,也就是尚未普遍掌权的其它事物为在自己之外,以及在自己之下,与他尚不相关。这时,他从其它事物那里选择那些与最内在的事物相一致的事物,并将其与自己相关联;当这些事物与最内在的事物相关联,并最终与它们结合时,最内在的事物,也就是那些普遍掌权的事物就变得更加强大。对善人来说,这一切通过新的真理实现;对恶人来说,这一切则通过新的虚假,或对真理的错误使用实现。
要进一步知道,普遍掌权的东西就是那已经被灌输到意愿本身中的东西,意愿本身是人的最内在部分,因为意愿是由他的爱形成的。事实上,无论一个人爱什么,那都是他的意愿;他爱之胜过一切的东西,他会最深处进行意愿。然而,理解力有助于向别人清楚显明一个人所意愿,也就是所爱的东西。不过,它也有助于扭曲别人的意愿;这个人会利用各种业已形成的观念使别人的意愿服从他自己的意愿。当这种情况发生时,爱或情感也从意愿流入理解力中的观念,并通过一种灵感将生命和活动注入它们。
对善人来说,理解力中的这些观念与属于意愿的情感合而为一;但对恶人来说则不然。对他们来说,思维和意愿从至内在的确是一致的,因为意愿所渴望的邪恶,理解力以与该邪恶相一致的虚假的形式来进行思考。不过,这种一致性并未显明给世人,因为恶人从孩童时就开始学习说一套,想一套,行一套,意愿一套。简言之,他们学会了将其内层人与外层人分离,并在外层人中形成或发展出除了内层人中的东西之外的另一个意愿,以及另一个思维,从而通过外层人去伪装与内层人完全相反的良善,因为就在这同一时刻,内层人却在意愿邪恶,而且在不知不觉中思想这邪恶。但在来世,内层意愿和思维的性质却如同在光天化日之下那样显而易见;因为在来世,外在事物都被移走,内在事物则裸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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