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952.“约瑟照着法老的吩咐给他们车辆”表他们从内在领受似乎令他们喜悦的教义事物。这从约瑟的代表,以及“车辆”和“照着法老的吩咐”的含义清楚可知:约瑟,即“给”车辆的人,是指内在良善,如前所述;“车辆”是指教义事物(参看5945节);“照着法老的吩咐”是指似乎令他们,也就是属灵真理,即以色列的儿子们喜悦,因为这些真理在“法老”所代表的属世层里面(5160, 5799节),而表示教义事物的车辆则由他们支配。之所以说“似乎令他们喜悦”,是因为“埃及的车辆”所表示的教义事物是从圣言的字义获得的(5945节);而圣言的字义没有内义也能运用于任何一种良善。因为主并不公开教导任何人真理,而是通过良善引导思考何为真理,还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赋予他一种洞察力和随之对这一观点的采纳:这事是真的,因为圣言就是如此宣称的,还因为它与圣言一致。因此,主照着各人对良善的接受而调整真理。由于祂所行的这一切取决于各人的情感,是在自由中成就的,所以我们说“似乎令他们喜悦”。
8911.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人及其生命是怎么回事。也就是说,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并且他死后仍是这个样子,因为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的延续。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因为如前所述,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或说真正的这个人,故“照人的行为受审判”表示照他的意愿受审判,因为意愿和行为之间并无矛盾或差异;只要外在约束不阻止,如对法律,失去地位、利益、名声或生命的惧怕,行为始终在意愿中,意愿始终在行为中。这就像努力和活动。活动无非是努力的一种延续或延伸;因为当努力停止时,活动也就停止了。因此,活动里面除了努力之外,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有学问的人都知道这一点,因为这是一个公义和已确认的观念。在人里面,努力就是意愿,活动就是行为;它们在人里面被如此称呼,是因为他里面的努力和活动是活的。照意愿受审判,等于照爱受审判,也等于照生活中所关注的目的受审判,以及照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受审判。因为人的意愿就是他的爱,是他生活的目的,也是他里面的真正生命本身。这一事实从上面所引用的主的话明显看出来,即:“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马太福音5:27, 28);还有“杀人”不仅是在行为上杀他,还是意愿去杀他,这一点由向他“动怒”和辱骂他来表示(马太福音5:21, 22)。此外,人的确照他的行为受审判,不过,只需问问他的行为在何等程度上从他的意愿发出,并且他的意愿赋予其行为什么样的性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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