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40.“流便、西缅、利未、犹大、以萨迦、西布伦、便雅悯、但、拿弗他利、迦得、亚设”表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也就是说,教会建立的整个过程,也是下文所描述的主题。这从雅各的十二个儿子和以他们命名的各个支派的含义清楚可知,雅各的十二个儿子和以他们命名的各个支派是指总体上良善与真理的全部事物,也就是爱与信的全部事物(参看3858, 3926, 3939, 4060, 6335节)。然而,这些含义照着这些名字所提及的顺序而发生变化(参看3862, 3926, 3939, 4603等节)。因此,这些变化就是构成主的教会和国度的无数和每一个事物(6337节)。但至于它们以这种或那种顺序被提及时具体表示什么,没有人知道,唯独主知道;若不通过主,就连天上的人也不知道;在天堂,所表示的真理与良善通过与觉知联结的光而从视觉上被呈现出来。
由于十二支派代表主的国度和那里的一切事物,故为使得这些光也能被代表,教会的一切真理与良善则由此被代表,十二颗宝石按顺序被镶在金槽中,一个支派一颗宝石;这个被称为“胸牌”,系在亚伦的以弗得上;他们通过光的不同闪烁而从它那里得到答案,这一切还伴随着听得见的话语或一种内在觉知。由此也明显可知,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表示整体上主国度和教会的全部真理和良善,并且含义照着提及他们的顺序而各不相同。此处提及他们的顺序不同于他们出生的顺序,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以萨迦和西布伦先于但和拿弗他利被提及,尽管后者先于他们出生。便雅悯先于但、拿弗他利、迦得、亚设而被提及,而他却是最后出生的;迦得、亚设则是最后被提及。这一点同样从圣言中以不同顺序提及他们的其它地方明显看出来。
8885.“当记念”表永远存在于思维中的东西。这从“记念”的含义清楚可知,“记念”当论及绝不可忘记的那种事时,是指永远存在于思维中的东西。永远存在于思维中的东西就是在那里普遍掌权的东西;永远存在于一个人思维里的东西在他那里掌权,甚至当他正在沉思其它事或忙于工作的时候也是。人的思维包含许多彼此共存的事物,因为它是由许多按连续阶段进入的事物所产生的形式。可清楚觉知的事物当时在中间,因而在内视所拥有的光中,而这时其它一切事物则在四周。在周围部分的事物处于模糊之中,不是清晰可见的,除非当与它们有关的各种事物突然出现的时候。但更边远,不在同一层面上,而是向下倾斜的事物则是一个人已经丢弃并厌恶的那类事物。对善人来说,这类事物是邪恶和虚假;对恶人来说,则是良善和真理。
一个人的思维里面有永远在那里的事物,也就是在那里普遍掌权的事物;这些是他最内在的事物。人从这些事物那里视那些不永远在思维里的其它事物,也就是尚未普遍掌权的其它事物为在自己之外,以及在自己之下,与他尚不相关。这时,他从其它事物那里选择那些与最内在的事物相一致的事物,并将其与自己相关联;当这些事物与最内在的事物相关联,并最终与它们结合时,最内在的事物,也就是那些普遍掌权的事物就变得更加强大。对善人来说,这一切通过新的真理实现;对恶人来说,这一切则通过新的虚假,或对真理的错误使用实现。
要进一步知道,普遍掌权的东西就是那已经被灌输到意愿本身中的东西,意愿本身是人的最内在部分,因为意愿是由他的爱形成的。事实上,无论一个人爱什么,那都是他的意愿;他爱之胜过一切的东西,他会最深处进行意愿。然而,理解力有助于向别人清楚显明一个人所意愿,也就是所爱的东西。不过,它也有助于扭曲别人的意愿;这个人会利用各种业已形成的观念使别人的意愿服从他自己的意愿。当这种情况发生时,爱或情感也从意愿流入理解力中的观念,并通过一种灵感将生命和活动注入它们。
对善人来说,理解力中的这些观念与属于意愿的情感合而为一;但对恶人来说则不然。对他们来说,思维和意愿从至内在的确是一致的,因为意愿所渴望的邪恶,理解力以与该邪恶相一致的虚假的形式来进行思考。不过,这种一致性并未显明给世人,因为恶人从孩童时就开始学习说一套,想一套,行一套,意愿一套。简言之,他们学会了将其内层人与外层人分离,并在外层人中形成或发展出除了内层人中的东西之外的另一个意愿,以及另一个思维,从而通过外层人去伪装与内层人完全相反的良善,因为就在这同一时刻,内层人却在意愿邪恶,而且在不知不觉中思想这邪恶。但在来世,内层意愿和思维的性质却如同在光天化日之下那样显而易见;因为在来世,外在事物都被移走,内在事物则裸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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