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49.天堂的每个社群里的天使以同样的秩序彼此居住。在那里,那些处于爱与仁的更高层级的人靠东居住,那些处于较低层级的人靠西居住。那些处于智慧和聪明的更大光明的人靠南居住,那些处于较小光明的人靠北居住。他们之所以这样分开居住,是因为每个社群都类似天堂,并且就是一个较小形式的天堂(参看51-58节)。这样的排列也在他们的聚会中盛行。他们凭天堂的形式被带入这种秩序,这使得每个人都能知道自己的地方。主还规定,每个社群里要有各种各样的人,因为天堂在形式上处处像它自己。然而,对整个天堂的排列不同于对一个社群的排列,犹如总体不同于它的部分。因为靠东的社群胜过靠西的社群,靠南的社群胜过靠北的社群。
9282.“凡我对你们说的话,你们要谨守”表他们要执行诫命、典章和律例。这从“凡耶和华对他们说的话”和“谨守”的含义清楚可知:“凡耶和华对他们说的话”是指生活的一切律法,敬拜的律法和国民(civic state)的律法,因为生活的律法被称为“诫命”,敬拜的律法被称为“律例”,民间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参看8972节);“谨守”或遵守是指执行,因为执行它们就是在遵守它们。由于生活的律法,敬拜的律法,国民的律法只要仅仅在他的理解力中,在他那里就什么也不是,只有存在于他的意愿中时,才是某种东西,故圣言处处说到,必须“遵行”它们;因为遵行它们属于意愿;而知道、理解、承认并相信属于理解力。然而,它们在变成此人意愿的一部分之前,不会与他同在;在成为植根于意愿的理解力的一部分之前,也不会在他身上显现。因为人的存在就在于意愿,显现则在于由此而来的承认和相信。在一个人那里没有这种存在和显现的事物不会变成他自己的,而是站在外面,还没有被领进屋里。因此,它们根本无助于这个人的永生;因为这类事物若不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在来世就被驱散;只有那些在他心里,也就是在他的意愿里,并由此在他的理解力中的事物才会保留下来。正因如此,经上在圣言中处处说到,必须“遵行”诫命和律例,如在摩西五经:
你们要遵行我的典章,谨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所以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利未记18:4-5)
在其它经文也提到(马太福音5:20; 7:24-27; 16:27;约翰福音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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