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63

63.天堂因是这种形

63.天堂因是这种形式,所以主掌管天堂如同掌管一个人,因而如同掌管一个整体。众所周知,人不仅在整体上,而且在各个部分上都由无数不同事物组成;整体由肢体、器官、脏腑构成;各个部分由系列纤维、神经和血管构成,因而由肢体中的肢体、部分中的部分构成。然而,人在行动时,仍作为一个人来行动。在主的看顾和引导之下,天堂同样如此。

天堂与地狱 #147

147.这清楚表明主

147.这清楚表明主在天堂同在的性质,即:祂无处不在,与每个人同在,就在从祂发出的良善与真理中;因此,在天使当中,祂住在自己的东西里面,如前所述(12节)。对主同在的这种感知就在他们的内层;他们的眼睛正是凭这些内层看见,因为视觉就是持续的感知,因而他们在自己之外看见主。这说明主在他们里面,他们在主里面是什么意思,正如主自己所说:

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5:4)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主的肉”表示神性良善,“主的血”表示神性真理。

注:在圣言中,“主的肉”表示祂的神性人身和爱之神性良善(3813, 7850, 9127, 10283节)。“主的血”表示神性真理和信之神圣(4735, 4978, 6978, 7317, 7326, 7846, 7850, 7877, 9127, 9393, 10026, 10033, 10152, 102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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