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48.有些灵人在世上过着通奸的生活,他们来与我交谈。我感觉他们在来世时间不长,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他们以为自己仍在世上,因为他们被夺去了反思自己在哪里的能力。我被允许告诉他们,他们在来世;但他们很快就忘了,打听哪里能找到能让他们钻进去的房子。我问他们是否尊重属灵美德,也就是说,是否尊重被这类诱惑破坏的婚姻之爱。我告诉他们,这种事违背天堂秩序。但他们对此毫不理会,甚至不明白我在说什么。我继续问他们是否害怕法律和法律制裁;但他们藐视这些东西。只有当我说,恐怕他们会被家仆用棍子狠狠打一顿时,他们才有点害怕。后来,我能感知到他们的思维,因为在来世,思维都是与每个人共享的。通奸者的思维如此肮脏、下流,以至于一个好人不禁感到惊恐。然而,在来世,这些思维,包括每一个细节,都会暴露在灵人和天使面前。由此清楚可知,这种人不能在天堂生活。
58.最后,必须说明的是,凡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不仅在属于他的最大或总体事物上拥有它,还在最小或具体事物上拥有它;这些最小事物以一种形像重复最大事物。这一点出于以下事实: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并且与其主导爱是一样的。这主导爱流入并排列细节,处处产生它自己的样式。在天堂,对主之爱是主导爱,因为在那里,爱主高于一切。因此,主在那里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流入所有天使和每位天使,排列他们,给他们披上祂自己的样式,使凡祂所在之处都成为天堂。正因如此,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一个社群就是一个较大形式的天堂,所有社群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天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祂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参看7-12节)。
注:每个人的主导爱就在其生命的每一个事物中,因而在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事物中(6159, 7648, 8067, 8853节)。人与其生命的主导品质是一样的(987, 1040, 1568, 3570,6571, 6935, 6938, 8853-8858, 10076, 10109, 10110, 10284节)。当爱与信占据主导地位时,它们就在人之生命的一切细节中,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8854, 8864, 88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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