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75

75.凭我多年的经历

75.凭我多年的经历,我可以肯定地说,天使在形式上完全是人,有脸、眼睛、耳朵、躯体、手臂、手和脚,能看见、听见彼此,能一起交谈。简言之,除了不再披戴肉身外,凡世人所有的,他们一无所缺。我在他们自己的光中看到他们,这光胜过尘世正午之光许多倍。在这光中,他们所有的面部特征都能被看到,远比世人的脸要生动、清晰得多。我还被恩准看见至内层天堂的一位天使。他有一张比低层天堂的天使更光彩照人的脸。我仔细观察他,发现他有一个完完整整的人形。

属天的奥秘 #7995

7995.“逾越节的

7995.“逾越节的例是这样”表为那些从诅咒和侵扰中被释放的人所立的秩序律法。这从“例”和“逾越节”的含义清楚可知:“例”是指出于秩序的东西,如下文所述;“逾越节”是指主的同在和从诅咒中所得的释放(参看7093e, 7867节)。至于“例”所表示的出于秩序的东西,要知道,吩咐给以色列人的一切条例都是外在形式上的秩序律法,但它们所代表并表示的那些事物却是内在形式上的秩序律法,而秩序律法是源于良善的真理。一切秩序律法的复合整体就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在天堂,主的神性本身就是秩序,神性良善是秩序的内在本质,而神性真理是它的外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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