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然而,要知道,人无法用肉眼、只能用他里面的灵眼看见天使。因为他的灵就在灵界,而肉体的一切事物都在自然界。同类出于相似性而看到同类。此外,众所周知,视觉的肉体器官,也就是肉眼,太过粗糙,以至于若不借助显微镜,甚至连自然界较小的事物也看不见,更看不见高于自然界领域的事物,如灵界的一切事物。然而,当人从肉体视觉退出,其灵的视觉被打开时,他就能看见这些事物。若主乐意让人看到,这种事立刻就能实现。在这种情况下,人只知道他正在用肉眼看它们。亚伯拉罕、罗得、玛挪亚和众先知都是这样看见天使的;主复活以后,门徒也是这样看见祂;我同样如此看见天使。众先知因以这种方式看见,故被称为“先见”(撒母耳记上9:9),并被说成是“眼睛睁开的人”(民数记24:3);能使他们如此看见就被称为“开他们的眼目”,如以利沙的仆人,关于他,我们读到:
以利沙祷告说,耶和华啊,求你开这少年人的眼目,使他能看见。耶和华开他的眼目,他就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6:17)
注:就其内层而言,人就是一个灵(1594节);这灵就是此人自己,因为身体靠这灵活着(447, 4622, 6054节)。
398.“离开耶和华的面”表示与爱之信的良善分离,对此,可参看4:14(387节)的解读。“住在挪得之地”表示在真理和良善之外。这从“挪得”这个名的含义清楚可知,“挪得”是指流浪者和逃亡者;“流浪者和逃亡者”则是指丧失真理和良善者,对此,可参看前文(382节)。“伊甸东边”表示接近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以前爱曾在那里掌权,也表示接近心智的理性部分,以前仁曾在那里掌权。这从关于“伊甸东边”含义的说明(98, 101节)清楚可知,即:“东边”是指主,“伊甸”是指爱。对上古教会成员来说,由意愿与理解力构成的心智为一。事实上,意愿是全部中的全部,因而理解力是意愿的一部分;原因在于,他们不区分属于意愿的爱和属于理解力的信,因为爱是全部中的全部,信则是爱的一部分。但信与爱分离之后,如发生在那些被称为“该隐”的人身上的情形,意愿就不再掌权。由于理解力取代意愿、或信取代爱在心智中掌权,故经上说“住在伊甸东边”;因为正如刚才所说,信以一种特殊方式被区分,也就是说,被“立了一个记号”,好叫它能得以保存以备人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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