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然而,要知道,人无法用肉眼、只能用他里面的灵眼看见天使。因为他的灵就在灵界,而肉体的一切事物都在自然界。同类出于相似性而看到同类。此外,众所周知,视觉的肉体器官,也就是肉眼,太过粗糙,以至于若不借助显微镜,甚至连自然界较小的事物也看不见,更看不见高于自然界领域的事物,如灵界的一切事物。然而,当人从肉体视觉退出,其灵的视觉被打开时,他就能看见这些事物。若主乐意让人看到,这种事立刻就能实现。在这种情况下,人只知道他正在用肉眼看它们。亚伯拉罕、罗得、玛挪亚和众先知都是这样看见天使的;主复活以后,门徒也是这样看见祂;我同样如此看见天使。众先知因以这种方式看见,故被称为“先见”(撒母耳记上9:9),并被说成是“眼睛睁开的人”(民数记24:3);能使他们如此看见就被称为“开他们的眼目”,如以利沙的仆人,关于他,我们读到:
以利沙祷告说,耶和华啊,求你开这少年人的眼目,使他能看见。耶和华开他的眼目,他就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6:17)
注:就其内层而言,人就是一个灵(1594节);这灵就是此人自己,因为身体靠这灵活着(447, 4622, 6054节)。
6276.“说,愿我祖亚伯拉罕和以撒所行走于面前的神”表内在良善和内在真理从中拥有生命的神性。这从“神”和“行走”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神”是指神性;“行走”是指生活,或拥有生命(参看519, 1794节);就至高意义而言,“亚伯拉罕”是指主的神性本身;“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因而是指内在人,因为“雅各”是指主的神性属世层,或祂的外在人(参看2011, 3245, 3305, 3439, 4615节)。但就代表意义而言,“亚伯拉罕”是指内在良善,“以撒”是指内在真理(3703, 6098, 6185节)。“亚伯拉罕和以撒”之所以在代表意义上是指这些事,是因为在主国度中的该良善与真理从主的神性和神性人身发出;并使得主自己在那里;因此,祂自己就是祂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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