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然而,要知道,人无法用肉眼、只能用他里面的灵眼看见天使。因为他的灵就在灵界,而肉体的一切事物都在自然界。同类出于相似性而看到同类。此外,众所周知,视觉的肉体器官,也就是肉眼,太过粗糙,以至于若不借助显微镜,甚至连自然界较小的事物也看不见,更看不见高于自然界领域的事物,如灵界的一切事物。然而,当人从肉体视觉退出,其灵的视觉被打开时,他就能看见这些事物。若主乐意让人看到,这种事立刻就能实现。在这种情况下,人只知道他正在用肉眼看它们。亚伯拉罕、罗得、玛挪亚和众先知都是这样看见天使的;主复活以后,门徒也是这样看见祂;我同样如此看见天使。众先知因以这种方式看见,故被称为“先见”(撒母耳记上9:9),并被说成是“眼睛睁开的人”(民数记24:3);能使他们如此看见就被称为“开他们的眼目”,如以利沙的仆人,关于他,我们读到:
以利沙祷告说,耶和华啊,求你开这少年人的眼目,使他能看见。耶和华开他的眼目,他就看见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6:17)
注:就其内层而言,人就是一个灵(1594节);这灵就是此人自己,因为身体靠这灵活着(447, 4622, 6054节)。
981.“神赐福”表示主的同在和恩典,这从“赐福”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就外在意义而言,“赐福”表示富有一切世俗和肉体的好处。这也是所有局限于外在意义的人对圣言的解释,如古今的犹太人,以及基督徒,尤其现在的基督徒。因此,他们认为神性赐福在于财富、富有一切和个人荣耀。但就内在意义而言,“赐福”表示富有一切属灵和属天的良善,这种赐福唯有主赐下,也只能由主赐下;这就是为何“赐福”表示主的同在和恩典;主的同在和恩典就带有这类赐福,就是属天和属灵的良善在里面。之所以说同在,是因为主只在仁爱中同在,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重生的属灵人,他出于仁爱行事。主的确与每个人同在,但人越远离仁爱,主的同在程度就越低,可以说越不在场,也就是说,主就越遥远。
至于为何提到的是“恩典”,而不是“怜悯”,原因(我猜测,这原因至今不为人知)在于,属天人不谈论恩典,只谈论怜悯;而属灵人不谈论怜悯,只谈论恩典。这种差别来源于以下事实:属天人承认人类全然不洁,本身由粪便构成,是属地狱的。因此,他们乞求主的怜悯,因为怜悯适合有这种感觉的人,或说适合这种情况。
然而,属灵人尽管也知道人类具有这种性质,却不承认,因为他们仍坚持并热爱他们的自我,故很难提及怜悯,却很容易提及恩典。这种言语上的差别是由谦卑的差别造成的。人越爱自己,认为他能凭自己行善,因而配得救赎,就越不能乞求主的怜悯。有些人之所以能乞求恩典,是因为这成了一种习惯的说话方式;其中几乎没有主的东西,却有大量自我的东西。当呼求“主的恩典”时,谁都能在自己身上发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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