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一、正是凭主的神性人身,天堂在整体和部分上才类似一个人
78.正是凭主的神性人身,天堂在整体和部分上才类似一个人。这一点作为一个结论从前面章节的阐述和说明可推知,即:(1)主是天堂的神(2-6节);(2)主的神性构成天堂(7-12节);(3)天堂由无数社群构成,每个社群都是一个较小形式的天堂,每位天使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41-58节);(4)作为一个整体的整个天堂类似一个人(59-67节);(5)天堂的每个社群也类似一个人(68-72节);(6)因此,每位天使显为一个完整的人形(73-77节)。这一切得出一个结论:由于神性构成天堂,所以天堂在形式上必是人。这神性就是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可以看得更清楚,因为我们从《属天的奥秘》一书搜集并整理了相关内容,制成一个概要作为补充放在了本章末尾。主的人身就是神性;如教会中人所认为的,主的人身并非神性,这是不正确的;这一点可从《属天的奥秘》所节选出的那些章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末尾关于主那一章看出来。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2075.“撒拉,一个九十岁的女人,还能生育吗”表示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将实现这一切。这从“撒拉”的代表和含义,以及数字“九十”或“九”的含义清楚可知,“撒拉”代表并表示与良善结合的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令人不能不感到惊讶的是,亚伯拉罕的年龄“一百岁”竟然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的理性要与神性本质合一;而撒拉的年龄“九十岁”表示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将实现这一切。但由于主的圣言只包含天上的神性之物,所以即便那里的数字也含有某种天上的神性事物。第一卷已经证明,圣言中的所有数字和所有名字一样,都表示真实事物(参看482, 487, 488, 493, 575, 647, 648, 755, 813, 893, 1988节)。
数字“九”表示结合,数字“九十”更表示结合,因为“九十”是九和十的乘积,而“十”表示余剩,结合通过余剩实现,如前所示(1988e节),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或象征清楚看出来,耶和华吩咐:
七月十日是赎罪日,这日要守为圣安息日;七月九日晚上,从这一晚到次日晚上,要庆祝安息日(利未记23:27, 32)。
就内义而言,这些细节表示通过余剩结合,也就是说,“九”表示结合,“十”表示余剩。一个神性奥秘就隐藏在这些数字里面,这一点从要守为圣的一年中的月份和日子很清楚地看出来,例如:每七天是一个安息日;每七月是一个圣安息日,如刚才所述;每七年同样如此;还有每七七年是一个禧年的开始(利未记23:3, 27-32; 25:4, 8-9)。这适用于圣言中的其它一切数字,如数字“三”,它和“七”意思差不多;“十二”,它表示信的一切事物;“十”,它和“十分之一”意思一样,都表示余剩(参看576节),等等。在此处从利未记引用的经文中,除非数字“十”和“九”含有奥秘在里面,否则经上决不会规定,七月十日是圣安息日,他们要在七月九日庆祝它。主的圣言在内义上就是这样,尽管这类事物在历史意义上并不明显。
这同样适用于关于耶路撒冷的记载,耶路撒冷在西底家第九年被尼布甲尼撒围困,十一年的四月九日,这城被攻破;对此,我们在列王纪下读到:
西底家掌权的第九年十月,就是这月的初十日,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来攻击耶路撒冷,于是城被围困,直到西底家王十一年。四月初九日,城里的饥荒非常严重,当地的百姓都没有粮食。城被攻破。(列王纪下25:1, 3-4)
当城里有饥荒,当地的百姓都没有粮食时的“第九年”、“十月”、“十一年”、“四月初九”在内义上表示通过信与仁的事物的结合不复存在;“城里有饥荒,当地的百姓都没有粮食”表示信荡然无存,仁也荡然无存。这就是这些话的内义,这内义根本没有显现在字面上。这类事物,或这类象征从圣言的历史部分比从预言部分更难看出来,因为历史如此迷惑头脑,以致它几乎不相信有什么更深层次的东西隐藏在里面。然而,一切事件都具有代表性,用来描述它们的这些话本身处处都具有灵义或象征性。这些事虽令人难以置信,却是真的(参看1769-17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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