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一、正是凭主的神性人身,天堂在整体和部分上才类似一个人
78.正是凭主的神性人身,天堂在整体和部分上才类似一个人。这一点作为一个结论从前面章节的阐述和说明可推知,即:(1)主是天堂的神(2-6节);(2)主的神性构成天堂(7-12节);(3)天堂由无数社群构成,每个社群都是一个较小形式的天堂,每位天使都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41-58节);(4)作为一个整体的整个天堂类似一个人(59-67节);(5)天堂的每个社群也类似一个人(68-72节);(6)因此,每位天使显为一个完整的人形(73-77节)。这一切得出一个结论:由于神性构成天堂,所以天堂在形式上必是人。这神性就是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可以看得更清楚,因为我们从《属天的奥秘》一书搜集并整理了相关内容,制成一个概要作为补充放在了本章末尾。主的人身就是神性;如教会中人所认为的,主的人身并非神性,这是不正确的;这一点可从《属天的奥秘》所节选出的那些章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末尾关于主那一章看出来。
2729.这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即:没有人能经历这爱,除非他允许主赋予他与真理合一的良善和与良善合一的真理,或说赋予他从真理而来的良善和从良善而来的真理。另一个事实同样可以证明这一点,即:真正的婚姻之爱就含有天堂的极乐和幸福在里面;凡享有这爱的人都进入天堂,换句话,都享有天上的婚姻。这一点还可从这一事实明显看出来,即:当天使谈论良善与真理的合一时,一个婚姻的代表就出现在较低领域的善灵当中;但出现在恶灵当中的,却是一个通奸的代表。这解释了为何在圣言中,良善与真理的合一被称为“婚姻”;而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被称为“奸淫”和“行淫”(参看2466节)。
(上)天堂篇
一、主是天堂的神
2.首先,必须知道谁是天堂的神,一切其它事皆取决于此。在整个天堂,唯独主被公认为天堂的神。在那里,众天使照主自己所教导的声称:
祂与父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人看见了祂,就是看见了父;一切神圣事物都从祂那里发出。(约翰福音10:30,35;14:9-11;16:13-15)
我常与天使谈论这个话题,他们一贯声称,在天堂,他们不能将神性一分为三,因为他们知道并察觉,神性为一,这“一”在主里面。他们还说,从这个世界来的教会之人,因持有三位神性存在的观念,故无法被准许进入天堂。因为他们的思维从一位神性存在游荡到另一位神性存在;而在天堂,不可以想三位、说一位。在天堂,每个人都出于自己的思维说话,因为在那里,言语是思维的直接产物,或思维在说话。因此,那些在这个世界将神性一分为三,对每一位都持有不同观念,不能将这个观念在主里面合为一,并专注于它的人就不能被接入天堂。因为在天堂,一切思维都共享,故有人若到了那里仍想三位、说一位,就会立刻被发现,并被拒收。然而,要知道,凡没有将真理与良善,或信与爱分离的人,等到了来世接受教导时,都会接受关于主的天堂观念,即:主是宇宙之神。而对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也就是没有照着真正信仰的戒律生活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
注:在来世,基督徒被检查他们对一位神的观念,结果发现他们却持有三位神的观念(2329,5256,10736,10738,10821节)。在主里面的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在天堂被公认(14,15, 1729, 2005, 5256, 93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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