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79

79.大量经历向我证

79.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事实的确如此,下面容我谈谈某些经历。天堂里的所有天使从来不以其它方式理解神性,无不认为神性是人的形式;值得注意的是,高层天堂的天使不能以任何其它方式思想神性。他们以这种方式思考的必要性,出自所流入的神性本身,以及与其四处发散的思维相一致的天堂形式。因为一位天使的一切思维都发散到天堂,他照着这种发散而拥有聪明和智慧。正因如此,天堂里的所有天使都承认主,因为祂里面只有神性人身。不仅天使告知我这一切,而且当被提入天堂的内在气场时,我还能觉察到它。由此明显可知,天使越有智慧,就越能清楚感知这个真理;正因如此,主向他们显现。因为主以一个神性天使的形式,也就是人的形式向那些承认并相信一位可见神性的人,而非那些相信一位不可见神性的人显现。事实上,前者能看见他们的神性,而后者则不能。

属天的奥秘 #8911

8911.综上所述,

8911.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人及其生命是怎么回事。也就是说,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并且他死后仍是这个样子,因为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的延续。人就是其意愿的样子,因为如前所述,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或说真正的这个人,故“照人的行为受审判”表示照他的意愿受审判,因为意愿和行为之间并无矛盾或差异;只要外在约束不阻止,如对法律,失去地位、利益、名声或生命的惧怕,行为始终在意愿中,意愿始终在行为中。这就像努力和活动。活动无非是努力的一种延续或延伸;因为当努力停止时,活动也就停止了。因此,活动里面除了努力之外,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有学问的人都知道这一点,因为这是一个公义和已确认的观念。在人里面,努力就是意愿,活动就是行为;它们在人里面被如此称呼,是因为他里面的努力和活动是活的。照意愿受审判,等于照爱受审判,也等于照生活中所关注的目的受审判,以及照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受审判。因为人的意愿就是他的爱,是他生活的目的,也是他里面的真正生命本身。这一事实从上面所引用的主的话明显看出来,即:“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马太福音5:27, 28);还有“杀人”不仅是在行为上杀他,还是意愿去杀他,这一点由向他“动怒”和辱骂他来表示(马太福音5:21, 22)。此外,人的确照他的行为受审判,不过,只需问问他的行为在何等程度上从他的意愿发出,并且他的意愿赋予其行为什么样的性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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