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67.“男仆和女仆”表示也富有理性真理和属世真理,以及对它们的情感,这从“男仆和女仆”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男仆和女仆”(或仆婢、男奴女奴等),他们在内义上表示那些相对低级或价值较低的事物,如相对于属灵和属天事物的理性和属世事物。属世真理是指各种记忆知识或事实,因为这些是属世的。在圣言中,“男仆和女仆”(或仆婢、男奴女奴等)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提到他们的那些话的内义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要怜恤雅各,必再拣选以色列,将他们安置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寄居的必与他们联合,加入雅各家。列民必接受他们,把他们带到他们的地方;以色列家必在耶和华的土地上占有他们为仆婢。(以赛亚书14:1-2)
此处“雅各”表示外在教会;“以色列”表示内在教会;“寄居的”表示在真理和良善上接受教导的人(参看1463, 2025节);“仆婢”表示属世真理和理性真理,以及对它们的情感,它们为“雅各和以色列”所表示的教会服务。很明显,这段经文不是在谈论雅各和以色列,或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因为当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分散在外邦人当中时,他们就变成了外邦人。然而,犹太人仍念念不忘并期盼字面上的这个预言成真,即:寄居的必与他们联合,列民必把他们带到他们的地方,并成为他们的仆婢。而事实上,在圣言的预言部分,凡提到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地方,没有一丁点东西与他们有关。犹太人自己从以下事实也能清楚看出这一点,即:经上在各个地方论到以色列,跟论到犹太一样,说要把以色列带回来。
同一先知书:
看哪,耶和华使地空虚,变为荒凉,又扭曲地面,将它的居民分散。那时百姓怎样,祭司也怎样;仆人怎样,主人也怎样;婢女怎样,主母也怎样。(以赛亚书24:1-2)
此处“地”表示教会(662, 1066, 1067, 1850节),当“百姓和祭司”所表示的内层真理和良善,以及“仆人和婢女”所表示的外层真理和良善不复存在时,这教会就变得“空虚、荒凉,地面扭曲,它的居民分散”;当外在事物统治内在事物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
又:
我必从雅各中领出种来,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我拣选的人必拥有它,我的仆人要在那里居住。(以赛亚书65:9)
此处“雅各”表示外在教会;“犹大”表示内在的属天教会;“拣选的人”表示它的良善;“仆人”表示它的真理。
约珥书:
我要将我的灵浇灌所有肉体,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在那些日子,我也要将我的灵浇灌仆人和婢女。(约珥书2:28-29)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国度;“说预言”表示教导(2534节);“儿(子)”表示真理本身(489, 491, 533, 1147节);“女(儿)”表示良善本身(489-491节);“仆人和婢女”表示低级的真理和良善,当它们提供支持和确认时,经上就说耶和华的灵“浇灌”它们。“仆人和婢女”在此处和别处都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不是很明显,部分是因为对仆人和婢女的普遍观念,部分是因为从字义上看,这个预言更像是历史事件。
启示录: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空中所飞的鸟大声呼喊说,可以吃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此处很明显,他们要吃的,不是君王、将军、壮士、马和骑马者的肉,以及自主者为奴者的肉;对他们来说,变成“肉”的,是教会的内在与外在真理。
“仆人(或男仆、奴仆、男奴)”表示真理,“婢女(或女仆、女奴)”表示良善,它们服从,因而服务于属灵和属天的真理和良善,这一点从代表性教会中针对仆婢所制定的律法看得更清楚。这一切律法都与教会和主国度的状态有关,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也都与低级的真理和良善有关,或与属世和理性的真理和良善必须为属灵和属天的真理和良善,因而为神性的真理和良善服务的方式有关,如下列经文:
希伯来男奴和希伯来女奴第七年可以自由,那时,要从羊群、禾场、酒榨之中,多多地给他。(出埃及记21:2, 6; 申命记15:12-15; 耶利米书34:9-14)
男奴的妻子若与他一同服侍,就可以自由;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出埃及记21:3-4)
买来的穷乏弟兄不可像奴仆服侍,却要像雇来的仆人和寄居的一样;到了禧年,他和他儿女要一同出去。(利未记25:39-43)
若一个弟兄被外来的寄居者买去,可以将他赎回,到了禧年,他要出去。(利未记25:47等)
男女奴仆可以从四围的民族和寄居的外人中买,他们要作他们永远的产业。他们可以严严地辖管他们,只是以色列人,不可严严地辖管。(利未记25: 44-46)
奴仆若不愿意自由出去。要在门口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作奴仆;婢女若不愿自由,也一样。(出埃及记21:6; 申命记15:16, 17)
人若用棍子打男奴或女奴,以致死亡,他必受报应;若撑过一两天,那人就可以不受报应,因为那奴仆就是他的银钱。(出埃及记21:20, 21)
人若击打他奴仆的眼或牙,把它打坏了,他就可以自由离去。(出埃及记21:26-27)
牛若用角抵触了男奴或是女奴,以致他死了,必将银子三十舍客勒给他们的主人,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出埃及记21:32)
若有奴仆逃离主人,不要关押他,要让他住在他所选的地方,不可苦待他。(申命记23:15-16)
用银子买来,受了割礼的奴仆可以吃逾越节。(出埃及记12:44)
被买的人的女儿不可像男奴那样出去。她若是恶的,她的主人不能把她卖给外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就当待她如同女儿;若另娶一个,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若不向她行这些事,她就可以白白地出去。(出埃及记21:7-11)
这一切律法都可以追溯其起源于天上真理与良善的律法,在内义上也都关注天上的这些律法,部分通过对应关系,部分通过代表,部分通过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而关注它们。但在教会的代表和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也就是最外在、最低级的敬拜事物被废除后,这些律法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此,如果源于真理和良善的秩序律法,并代表和象征或有意义的符号的这些律法被解释出来,那么“男女奴仆”表示什么就显而易见了。实际上,“男奴”(或男仆、仆人、奴仆)只表示理性和记忆或事实类的真理,这些真理都是低级真理,因而应当为属灵真理服务;而“女奴”(或女仆、婢女)则表示这些真理的良善,这些良善也是低级的,事实上应当提供服务,只是服务的方式不同。这解释了为何针对女奴所制定的某些律法不同于针对男奴所制定的律法。因为就本身而言,真理远比它们的良善更是仆人。
在撒母耳记,“王权”在内义上只表示真理的“权利”;当虚假开始统治真理和良善时,“王权”也表示虚假的“权利”;这一点从对描述它的那些话的解释清楚看出来:
管辖你们的王权必是这样:他必取你们的儿子,派他们为他赶车,做他的马兵,在他的车前奔跑;他必取你们的女儿作配香膏的、烧饭的和烤饼的;又必取你们的男奴女奴、最好的少年人和你们的驴,叫他们为他做工;你们的羊群,他必取十分之一;连你们也必作奴仆。到那日,你们必因你们为自己所选的王而哀叫,到那日,耶和华却不回答你们。(撒母耳记上8:11, 13, 16-18)
“王”表示真理(参看1672, 2015, 2069节),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非真理的东西,也就是虚假。他派去为自己赶车、做马兵的“儿子”表示教义的真理,这些真理要屈服于“车和马兵”所表示的虚假原则或错误假设。他取来作配香膏的、烧饭的和烤饼的“女儿”表示教义的良善,这些虚假要通过这些良善而充满快乐,变得可悦纳。“要为他做工”的男奴、女奴、少年人和驴表示理性概念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这些虚假将通过它们被确认,变得更强大。“他必取十分之一的羊群”表示良善的余剩,他要向这余剩施暴。他们“必作奴仆”表示圣言和教义的属天和属灵事物不会掌权统治,而是屈服,以至于确认他的原则或假设里面的虚假和他欲望里面的邪恶。因为没有什么东西不能被引入虚假原则或假设,以至于确认它们,要么通过虚假应用被引入,要么通过错误的解释,或歪曲,或弃绝凡不支持的东西被引入。这就是为何经上补充说:“到那日,你们必因你们为自己所选的王而哀叫,到那日,耶和华却不回答你们。”
4735.“不可流他的血”表他们不可向神圣之物施暴。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神圣之物,如下文所述;因此,“流血”表示向神圣之物施暴。天堂里的一切神圣之物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教会里的一切神圣之物也是如此。因此,为防止人们向神圣之物施暴,主设立了圣餐,并明确说明,圣餐里的饼是祂的肉,酒是祂的血,因而祂的神性人身就是圣餐中神圣之物的源头。在古人当中,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因为人的东西是由肉和血构成的。这解释了主对西门所说的话:
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马太福音16:17)
因此,在圣餐中由饼和酒所表示的肉和血表示主之人身的自我。主凭自己的能力为自己所获得的实际自我就是神性。祂的自我自成孕时就是祂从祂的父耶和华那里所得来之物,就是耶和华自己。因此,祂在这人身里面为自己所获得的自我是神性。在人身里面的这个神性自我就是那被称为祂的肉和血的;“肉”是指祂的神性良善(3813节),“血”是指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主的人身在得荣耀或变成神性之后,就不能被视为人身,而要被视为人形式里面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对祂比对天使更适用;当天使显现(如我所看到的)时,他们显现为取了人形状的爱与仁的形式,而如此显现是出于主。因为主凭神性之爱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正因天堂之爱使人死后成为一位天使,所以如刚才所述,人也显为取了人形状的爱与仁的形式。由此明显可知,主的神性本身在属天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本身,也就是对全人类的爱,因为它想要拯救他们,使他们永远蒙福和幸福,并将其神性在他们能接受它的范围内变成他们自己的。这种爱和人对主的这种回应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就是圣餐中所表示和代表的,神性属天之爱由肉或饼来代表,神性属灵之爱由血或酒来代表。
由此可见,约翰福音中吃主的肉、喝主的血是什么意思: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由于“肉”和“血”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属天层和神性属灵层,如前所述,或也可说,表示从祂的爱发出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吃、喝”表示将使它们变成人自己的。它们通过爱与仁的生活,也就是信仰的生活变成人自己的。因为“吃”表示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喝”表示将真理变成人自己的(参看2187, 3069, 3168, 3513, 3596, 3734, 3832, 4017, 4018节)。
“血”因在属天意义上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属灵层或神性真理,故也表示所发出的神圣之物;因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是神圣本身。再没有其它神圣,也没有任何其它神圣的源头。
“血”表示这种神圣,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们从中引用以下经文:
人子啊,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各类空中飞鸟和田野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方聚到我为你们献祭之地,就是在以色列山上献大祭之地,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就如吃公绵羊、羊羔、公山羊、公牛,都是巴珊的肥畜。你们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必吃饱了脂油,喝醉了血。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坐战车的人,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将所有人召聚到主的国度,尤其在外邦人当中再次建立教会;他们“吃肉喝血”表示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变成人自己的,因而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变成人自己的。谁看不出此处虽提到他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饱吃马匹和坐战车的人,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但“肉”不是指肉,“血”也不是指血?
在启示录也一样: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空中所飞的一切鸟大声呼喊说,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若不知道“肉”、“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主的”、“为奴的”在内义上表示什么,谁能明白这些话?
还有在撒迦利亚书:
祂必向列族讲和平,祂的权柄必从这海管到那海,从大河管到地极。至于你,我因与你立约的血,将你中间被掳而囚的人,从坑中释放出来。(撒迦利亚书9:10,11)
这论及主。“与你立约的血”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是祂得荣耀后从祂身上出来的神圣本身。这神圣也是那被称为圣灵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耶稣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耶稣这话是指着信他之人要受圣灵说的。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7-39)
从主发出的神圣就是“圣灵”,这一点可见于约翰福音(6:63)。
此外,“血”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诗篇:
祂要救赎他们的灵魂脱离欺压和强暴。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诗篇72:14)
“宝血”表示他们将要领受的神圣。启示录:
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曾把他们的袍子洗了,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洁白。(启示录7:14)
又:
他们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道。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启示录12:11)
今天的教会只知道此处“羔羊的血”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因为人们以为他们唯独因主的十字架受难而得救,祂被差到世上来就是要承受这一切;而这种观点对简单人来说足够了,因为他们不理解深层奥秘。主的十字架受难是其试探的最后阶段,祂凭这试探而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路加福音24:26;约翰福音12:23,27,28;13:31,32;17:1,4,5);但此处启示录中“羔羊的血”和神性真理,或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是一样的,因而与刚才所说的“立约的血”是一样的;关于这“立约的血”,在摩西五经中,经上也记着说:
摩西又把约书拿过来,在百姓耳边念;他们说,耶和华所吩咐的一切,我们都必遵行和听从。摩西就取了血来,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血。(出埃及记24:7-8)
“约书”是指那时他们所拥有的神性真理,这真理通过见证这种真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血来确认。
在犹太教会的仪式中,血没有其它含义,只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因此,当百姓分别为圣时,这种事就用血来完成。如,当亚伦和他的儿子成圣时,血被抹在坛的四角、剩下的都倒在坛脚那里,又抹在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拇指和他的衣服上(出埃及记29:12,16,20;利未记8:15,19,23,30)。当亚伦进入幔子内的施恩座前时,也要用指头在施恩座的东面弹血七次(利未记16:12-15)。其它一切献祭,以及赎罪和洁净中的血也一样(对此,可参看以下经文出埃及记12:7, 13, 22; 30:10; 利未记1:5, 11, 15; 3:2, 8, 13; 4:6, 7, 17, 18, 25, 30, 34; 5:9; 6:27, 28; 14:14-19, 25-30; 16:12-15, 18, 19; 申命记12:27)。
正如“血”在正面意义上表示神圣,“血”和“诸血”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向它施暴的事物。这是因为“流无辜人的血”表示向神圣之物施暴。因此,生活中的恶行和敬拜的亵渎行为都被称为“血”。“血”和“诸血”就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主以公义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中杀人的血除净。(以赛亚书4:3,4)
同一先知书:
底们的水充满了血。(以赛亚书15:9)
又:
因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沾污;他们的脚奔跑行恶,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他们的思想都是罪孽的思想。(以赛亚书59:3,7)
耶利米书: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无辜穷人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4)
又:
这都因她先知的罪恶和祭司的罪孽,他们在耶路撒冷城中流了义人的血。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又被血玷污,以致人不能摸他们的衣服。(耶利米哀歌4:13-14)
以西结书:
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滚在血中,就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又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那时我用水洗你,洗净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以西结书16:6,9)
又:
人子啊,你要与这流人血的城争竞吗?当使她知道她一切可憎的事。你因流了人的血,就为有罪;你做了偶像,就玷污自己。看哪!以色列的首领各恃其膀臂,在你中间流人之血。在你中间有谗谤人、流人血的;在你中间有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的。(以西结书22:2-4, 6, 9)
摩西五经:
若有人在别处,而不是会幕的坛上献祭,就算为流人血;就像他了血。(利未记17:1-9)
以下经文中所提到的“血”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约珥书:
在天上地上,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0-31)
启示录:
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像血。(启示录6:12)
又:
第二位天使吹号,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三分之一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
又:
第二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海里,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海中一切活着的灵魂都死了。第三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它们就变成了血。(启示录16:3-4)
类似的意思出现在埃及的河、池、塘变成血的经文(出埃及记7:15-22)中;因为“埃及”表示自行进入属天的奥秘,因而败坏、否认并亵渎神性真理的记忆知识(1164, 1165, 1186节)。在埃及所行的一切神迹都体现了这类含义。变成血的“河”表示聪明和智慧的真理(108, 109, 3051节);“水”具有同样的含义(680, 2702, 3058节),“源泉”也是(2702, 3096, 3424节);“海”表示作为一个整体的事实真理(即记忆知识的事)(28节)。经上还提到要“变为血”的“月亮”表示神性真理(1529-1531, 2495, 4060节)。由此明显可知,变为血的月亮、海、源泉、水、河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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