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36.“亚伯拉罕是个一百岁的人”表示一种完全合一的状态。这从“一百”和“岁”的含义清楚可知:稍后会看到,“一百”是指完全或完满;“岁”(即年,year)是指状态(参看482, 487, 488, 493, 893节),在此是指一种合一的状态。至于什么叫主的神性与人身或人性,或也可说与理性(因为人性始于理性的至内在部分,2106, 2194节)完全合一的状态,这是很难以可理解的方式描述出来的,但仍能通过当一个人正在被改造和重生时,对他来说被称为完全的状态来说明。
众所周知,人在成年之前不能重生,因为只有到了成年,他才能充分运用推理和判断,由此从主那里获得良善和真理。在他进入这种状态之前,主正通过将能作为土壤而服务于真理与良善之种的那类事物灌输给他而预备他。这些事物包括许多纯真和仁爱的状态,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以及由这两者生出的思维。在他开始重生之前,这种预备会持续多年。当一个人充满这些事物,并由此被预备好时,他的状态可以说完满了,因为那时,他的内层已经预备好接受了。主在人重生之前赋予他作为重生手段的这一切事物被称为余剩。在圣言中,余剩由数字“十”来表示(576, 1738, 2284节);当重生的状态成熟或完满时,也由“一百”来表示(1988节)。
这种解释能说明人身或人性与主里面的神性完全合一的状态是什么意思,即:当主靠自己的能力,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凭神性智慧和聪明的力量,在祂的人身或人性,也就是其理性里面为自己获得大量神性,以至于能将神性本身与在其理性中所获得的神性合一时。为了能代表这种状态,尽管亚伯拉罕在迦南地住了很多年,但直到他一百岁了,撒拉才给他生了以撒。这些就是包含在“一百岁”这个数字,也就是亚伯拉罕年岁中的奥秘。
数字“一百”表示完全或完满,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那里必不再有数日的婴孩,也没有不满日子的老人;因为孩童必在百岁死亡,罪人必在百岁被咒诅。(以赛亚书65:20)
此处一“百”明显表示完全或完满,因为经上说“那里必不再有数日的婴孩,也没有不满日子的老人”,以及百岁的孩童和罪人;也就是说,当他的状态完全或完满时。
马太福音: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马可福音10:29-30)
此处“百倍”表示完全或完满;或“连摇带按倒下来的十足升斗”(路加福音6:38)。
路加福音:
有些种子落在好土里,生长起来,结实百倍。(路加福音8:8; 马太福音13:8, 23; 马可福音4:20)
此处一“百”也表示完全或完满,这个数字若没有这种含义,就不会被提及。主以比喻论及欠债者的地方也一样,即:这个人欠“一百篓(希腊文:罢特;约等于三十六点三七公升)油”,那个人欠“一百石(希腊文:柯珥,即是贺梅珥;约等于三十六点三七公升)麦子”(路加福音16:5-7)。在提到“一百”的其它地方同样如此。“一千”也是如此,关于这个数字,可参看前文(2575节)。
5256.“说,这不在乎我”表它并非只来源于人。这从“不在乎我”的含义清楚可知。“不在乎我”,或不属于他,当论及“约瑟”所代表的主时,是指它并非只来源于人,而是来源于神性;因为神性预见、因而知道某个事物里面包含的东西。主在世时的确拥有预见和提供;这二者虽存在于人身里面,却来源于神性。但自祂得了荣耀之后,这些只来源于神性,因为这得了荣耀的人身就是神性。就其本身而言,这人身无非是从神性接受生命的一个形式;而主荣耀了的人身,或祂的神性人身,并非从神性接受生命的一个形式,而是那生命的实际内在存在;由此发出之物就是生命。这就是天使们对主所持的观念;但如今基督教会成员进入来世后,思想主时几乎都如同思想其他人,或说对主的概念如同对其他人的概念。他们不仅认为主与神性分离,尽管他们的确将神性归于祂;还认为祂与耶和华分离。此外,他们还认为主与从祂发出的那圣者是分离的。诚然,他们也说“一神”,但却思想三;并实际上将神性分为三。因为他们将神性划分为独立的位格,称每个位格为神,并将一个明晰的权属归于每个位格。因此,在来世,据说基督徒拜三位神,因为他们思想三位,无论他们如何谈论一位。
但那些曾是外邦人,并皈依基督教的人在来世只崇拜主;这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不可能是别的人,只能是那在世上将自己显为一个人的至高神,这至高神就是一个神性人。他们还认为,他们若没有对至高神的这种观念,就根本不可能有任何观念,因而不能思想神,进而不能认识祂,更不可能爱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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