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17.就内在历史意义而言,“因为那人在坐骨神经筋上将雅各的大腿窝摸了一把”表由于他们具有一种无法通过重生被根除的遗传性,因为他们不允许这种事发生。这从“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大腿”是指婚姻之爱,因而是指一切属天和属灵之爱(参看4280节);因为“大腿窝”就是婚姻之爱,以及一切属天、属灵之爱与属世良善结合的地方(4277, 4280节)。因此,“摸它”,或损害它,以至于瘸了是指摧毁从这些爱所流出的良善。由于这事发生在雅各身上,故它表示这种性质从他传到他的后代那里,因而具有遗传性。“坐骨神经筋”(nerve of that which was displaced)表示虚假(参看4303节),在此表示源自遗传之恶的虚假。由此和整个思路可知,这种遗传性无法通过重生根除,因为他们不允许这种事发生。
他们具有这种遗传性,并且无法重生;这一点从圣言中有关他们的一切记载,尤其摩西五经中的以下经文看得非常清楚:
摩西召了以色列众人来,对他们说,耶和华在埃及地,在你们眼前向法老和他众臣仆,并他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你们都看见了;但耶和华到今日没有使你们心能明白、眼能看见、耳能听见。(申命记29:2, 4)
又:
我未领他们到我所起誓应许之地以先,这百姓今日里所作的计画我都知道了。(申命记31:21)
又:
我要向他们掩面,看他们的结局如何。他们本是极乖僻的一代,心中无诚实的儿女。我要除灭他们,使他们的名从人间消失,惟恐仇敌惹动我。因为他们是缺乏智谋的民族,他们里面毫无聪明。他们的葡萄树是所多玛的葡萄树,他们的葡萄是蛾摩拉田园出的;他们的葡萄是苦毒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大蛇的毒气,是虺蛇残害的头。这不都是积蓄在我这里,封锁在我府库中吗?(申命记32:20, 26-34)
其它地方,尤其耶利米书中的部分经文也提到这些事。
“摸雅各的大腿窝”,然后他就瘸了,就表示他们的遗传性;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
耶和华与犹大争辩,必照雅各所行的惩罚他,按他所做的报应他。他在腹中抓住哥哥的脚跟,壮年的时候与神较力;与天使较力,并且得胜,哭泣恳求。(何西阿书12:2-5)
就内在历史意义而言,此处“与神较力”是指他们坚持认为教会的代表要存在于他们当中(参看4290, 4293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所拥有的这种遗传性源自雅各自己,这一点从更多目前不得不忽略过去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关于具体的遗传性,在当今的教会,人们都以为一切遗传之恶皆来自第一代父母,所有人都因此在遗传之恶方面受到诅咒。但事实并非如此。每个人里面的遗传之恶的源头在于他的父母和父母的父母,也就是在于祖父母和历代先祖。他们通过实际生活所获得、通过频繁实践或习惯可以说已经成为其秉性一部分的一切邪恶都会传给他的儿女,在他们里面变成遗传,这恶还伴随着从祖父母和先祖植入在父母里面的东西。来自父亲的遗传之恶更为内在,来自母亲的遗传之恶更为外在。前者无法轻易根除,而后者则能。当人正在经历重生时,来自最近父母的根深蒂固的遗传之恶就会被根除;但对那些未经历重生的人,或不能重生的人来说,它依然存留。这就是遗传之恶(参看313, 494, 2122, 2910, 3518, 3701节)。这个问题对于能反省的人,以及从以下事实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家族都有某种特定邪恶或良善,该家族凭此而有别于其它家族;这种特性如众所周知的,是从父母和先祖遗传来的。这同样适用于如今仍旧存留的犹太民族,该民族与其它民族截然不同,不仅能从它特有的性情被识别出来,还可以从它的习俗、言语和面貌被识别出来。
不过,很少有人知道何为遗传之恶。人们以为遗传之恶在于行恶,而事实上,它在于意愿、因而思想邪恶。遗传之恶就在意愿本身和源于此的思维中;它就是在它们里面、甚至在此人行善时也会将自己附着上的向恶的实际倾向。它通过当邪恶临到别人身上时所感觉到的快乐可被识别出来。这根深深向下隐藏,因为接受来自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内在形式本身被扭曲,可以说已经扭曲得变形了;以致当良善与真理从主流入时,它们要么被反射回去,要么被歪曲,要么被窒息。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如今对良善与真理的觉知不存在了,对重生之人来说,取而代之的是良心;良心承认从父母和老师那里所学到的为良善与真理。爱自己胜过他人,若其他人不尊敬我们,就向他们意愿邪恶,以报复为乐,以及爱世界胜过天堂,就出自遗传之恶;一切恶欲或邪恶情感也出自这一源头。人不知道这类事物就存在于遗传之恶里面,更不知道它们是天上情感的对立面。然而,在来世可以清楚显明,每个人通过实际生活引向自己的源自遗传之物的邪恶何等之多,以及他因来自这一源头的邪恶情感而距离天堂何等遥远。
雅各后代里面的遗传之恶无法通过重生而根除,因为他们不允许这种事发生。这一事实从圣言中的历史描述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们在旷野的一切试探中都屈服了,如摩西五经所记载的;后来在迦南地,一看不到神迹,也会屈服。然而,这些试探都是外在的,而不是内在的或属灵的。他们在属灵的事上不能受试探,因为他们不知道内在真理,也没有任何内在良善,如前所示;除了在他所知道或所拥有的事物方面外,没有人能受试探。试探就是实现重生的实际手段。这些事就是他们不允许重生的意思。关于他们在来世的状态和命运,可参看前文(939-941,3481节)。
大人和对应(续)
此处关于与总体上感官的对应
10083.“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表由此而来的神性生命或来自神的生命。这从“作为摇祭摇一摇”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摇祭摇一摇”是指赋予生命,因而是指(存在于某种事物中的)生命;由于经上说“在耶和华面前”,故所表示的是神性生命或来自神的生命。“作为摇祭摇一摇”表示赋予生命,也就是赋予神性生命,或来自神的生命,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摇一摇”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摩西五经:
你们要将初熟的庄稼一捆带给祭司,他要把这一捆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使你们得蒙悦纳。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这捆摇一摇。(利未记23:10, 11)
“庄稼”表示当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存在时的一种状态,因而表示一种良善的状态(参看9295节);“初熟的庄稼一捆”表示集体构成该状态的一切;因此,“祭司摇一摇”表示被赋予生命以接受一种赐福;因为一切赐福若要成为一种赐福,就必须从神拥有生命在里面
民数记:
亚伦要从以色列人中将利未人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使他们事奉耶和华。你也要使利未人站在亚伦和他儿子面前,将他们当作摇祭摇一摇献给耶和华。此后利未人要进会幕服事;你要洁净他们,将他们当作摇祭摇一摇。于是利未人得了洁净,亚伦将他们当作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亚伦又为他们赎罪,洁净他们。(民数记8:11, 13, 15, 21)
由此可见“摇着摇祭或作为摇祭摇一摇”表示什么,即:通过承认赋予生命,承认是信的第一个阶段,因而是与一个人同在的来自神的生命的第一个阶段。诚然,知识先于承认到来,但知识没有丝毫神的生命在自己里面,除非它变成承认,然后变成信。利未人代表服事良善的真理,而亚伦代表它们所服事的良善;这就是为何他们被“摇一摇”,也就是被赋予生命。这也解释为何经上说,他们要“洁净”,因为真理若要服事良善,就必须拥有来自神的生命在自己里面,这生命首先通过承认流入。
在摩西五经中,“金子的摇祭”所表相同:
他们都来,连男带女;各将胸前针、鼻环、戒指和手钏,各样金器都带来;各人摇着金子的摇祭献给耶和华。(出埃及记35:22)
“摇着金子的摇祭献给耶和华”表示通过承认它是耶和华的,也就是说,是主的而赋予生命。“摇着摇祭或作为摇祭摇一摇”具有这种含义凭的是这种行为所对应的东西,因为一切动作皆对应于一种思维状态。因此,在圣言中,行进、旅行和类似移动都表示生命的状态(3335, 4882, 5493, 5605, 8103, 8417, 8420, 8557节)。
约翰福音:
毕士大的池子里面躺着许多病人。因为有天使按时下池子搅动那水。水动之后,谁先浸到里面,无论害什么病就痊愈了。(约翰福音5:2-7)
“搅动那水”在此同样表示通过承认和信而赋予生命,因而也表示通过真理洁净。“移动”表示生命状态(参看2837, 3356, 3387, 4321, 4882, 5605, 7381, 9440, 9967节);“水”表示信之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 4976, 8568, 9323节);一切洁净都通过信之真理实现(参看2799, 5954e, 7044, 7918, 9088节);痊愈代表属灵生命的恢复(参看8365, 9031e节)。
由于“在亚伦的手掌上摇一摇”表示通过对主的承认,以及对一切事物皆来自祂的承认而赋予生命,故必须简要说一说这种承认和由此而来的信。
当病人得医治时,主常说,他们要“有信”、“照着他们的信给他们成全”(如马太福音8:10-13; 9:2, 22, 27-29; 13:57, 58; 15:28; 21:21, 22, 31, 32; 马可福音5:34, 36; 10:49, 52; 路加福音7:9, 48-50; 8:48; 17:19; 18:42, 43)。主之所以说这话,是因为一个人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承认主是世界的救世主;因为没有这种承认,没有人能从天堂接受任何真理或良善,因而能从那里接受信。由于这是首先和最重要的事,所以当主降世时,为叫自己可以得到承认,祂在医治病人时首先会问他们的信,那些有信的人就得了医治。这信就是,祂是那要降世的神的儿子,祂有医治和拯救的能力。此外,主在世时对疾病的一切医治都表示属灵生命的医治,因而表示属于拯救的事物(8364, 9031e, 9086节)。
由于对主的承认是属于属灵生命的一切事当中的第一件事,是教会最基本的特征,还由于没有这种承认,没有人能从天堂接受任何信之真理或爱之良善,所以主也常说,凡信祂的,就有永生,凡不信祂的,没有永生(如约翰福音1:1, 4, 12, 13; 3:14-16, 36; 5:39, 40; 6:28-30, 34, 35, 40, 47, 48; 7:37, 38; 8:24; 11:25, 26; 20:30, 31)。但祂同时也教导说,照祂的诫命生活,以便由此产生的生命构成其信的人拥有对祂的信。阐述这些事是为了说明并证实这一事实:对主的承认和对一切救恩皆来自祂的承认构成与一个人同在的来自神的生命的开始。“在亚伦手掌上摇一摇”就表示生命的这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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