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84

84.古人持有神性为

84.古人持有神性为人的观念,这一事实从神性向亚伯拉罕、罗得、约书亚、基甸、玛挪亚和他的妻子,以及其他人的显现明显看出来。这些人虽看见神是一个人,但仍将祂拜为宇宙之神,称其为天地之神,耶和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8:56)教导,亚伯拉罕所仰望的,正是主;其他人所仰望的,也是主,这一点从祂的话明显可知:

从来没有人看见父,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像。(约翰福音1:18;5:37)

属天的奥秘 #6717

6717.“娶了一个

6717.“娶了一个利未的女子”表与良善结合。这从“娶了一个女子”的含义和“利未”的代表清楚可知:“娶了一个女子”(即娶为妻)是指结合;“利未”是指良善(参看6716节)。有必要说明当如何理解“源于良善的真理与良善结合”这个观念。主灌输给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真理,其起源可追溯到良善。起初,良善并未显明自己,因为它在内在人中;而真理则显明自己,因为它在外在人中;由于内在作用于外在,反过来不行(6322节),故是良善作用于真理,并使这真理成为它自己的,因为只有良善才承认并接受真理。这一点从存在于正在重生之人里面的对真理的情感变得显而易见。这种情感本身源于良善,因为情感作为爱的标志,不可能来自其它任何源头。但在这初始阶段,也就是重生之前所接受的这真理并非真正的良善之真理,而是教义的真理。事实上,在这个阶段,人没有考虑它是不是真理,而是承认、接受它,因为它是教会教义的一部分。只要他不考虑它是不是真理,并出于这种考虑承认、接受它,它就是他自己的,因而不会归与他。这就是正在重生之人的第一个状态。
  但是,一旦他重生,那么良善就会显明自己,尤其通过他喜欢照着他自愿承认为真理的真理生活来显明。这时,由于他意愿他所承认、接受的真理,并照之行事,所以它就归与他,成了他自己的。这是因为它不再像以前一样只在他的理解力中,还在他的意愿中,只有意愿里的东西才能归与他,成为他自己的。由于这时理解力与意愿合而为一,即理解力承认、接受,意愿则执行,付诸实践,所以才会有这二者的一个结合,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一旦实现这种结合,那么后代就如同从一个婚姻中那样不断出生,这后代就是真理与良善,以及伴随它们的一切祝福和快乐。这两种状态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和与良善结合的真理所表示的。
  但是,此处由“有一个来自利未家的人,去娶了一个利未的女子”所表示的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并不是人在第一个状态所接受的那种真理;因为那时他所接受的东西是他生在其中的教会所教导的教义之真理。确切地说,它是真正的真理本身,因为至高意义上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即祂的人身如何变成神的律法;体现在该律法中的真理就是真理本身所所表示的。这种真理之所以源于良善,是因为正是神性,即主的至内在自我和祂生命的存在,在祂的人身中产生这真理。真理就这样与良善结合,因为神性无非是良善。
  

属天的奥秘 #4731

4731.“流便听见

4731.“流便听见了”表总体上教会的信仰条。这从“流便”的代表清楚可知,“流便”是指在理解或教义上的信仰,也就是重生的第一个阶段,能获得生活的良善所凭借的整体上的教义真理(3861, 3866节);因而在此是指总体上教会的信仰条。流便在此介入的原因是,从信开始的教会不再是一个教会,除非这一神性真理留在其中,即:主的人身是神性,因为这是教会的至高或至内在真理。这就是流便想要救在此代表这一真理的约瑟脱离他哥哥们的手,把他交给他父亲的原因,以此表示他想为教会争取这一真理。此外,当流便回到坑边,发现约瑟不在坑里时,就撕裂衣服,对他的兄弟们说:“孩子不在了!我往哪里去才好呢”(37:29,30),以此表示对主之信,因而教会不复存在。
教会中那些坚持唯信的人否认这一至高或至内在的真理:主的人身是神性;然而,他们因从圣言知道主里面有神性,又不理解这人身如何变成神性,故将这二者都归于主,并在祂的神性和人性之间作了区分。但那些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拥有仁爱的人却拜主为他们的神和救主;当进行敬拜时,他们想到的是没有与这人身分离的主之神性,因而发自内心承认主里面的一切都是神性。但当出于教义思考时,他们因同样不能理解这人身如何变成神性,于是便纯粹照着他们的教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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