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84

84.古人持有神性为

84.古人持有神性为人的观念,这一事实从神性向亚伯拉罕、罗得、约书亚、基甸、玛挪亚和他的妻子,以及其他人的显现明显看出来。这些人虽看见神是一个人,但仍将祂拜为宇宙之神,称其为天地之神,耶和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8:56)教导,亚伯拉罕所仰望的,正是主;其他人所仰望的,也是主,这一点从祂的话明显可知:

从来没有人看见父,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像。(约翰福音1:18;5:37)

属天的奥秘 #7995

7995.“逾越节的

7995.“逾越节的例是这样”表为那些从诅咒和侵扰中被释放的人所立的秩序律法。这从“例”和“逾越节”的含义清楚可知:“例”是指出于秩序的东西,如下文所述;“逾越节”是指主的同在和从诅咒中所得的释放(参看7093e, 7867节)。至于“例”所表示的出于秩序的东西,要知道,吩咐给以色列人的一切条例都是外在形式上的秩序律法,但它们所代表并表示的那些事物却是内在形式上的秩序律法,而秩序律法是源于良善的真理。一切秩序律法的复合整体就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在天堂,主的神性本身就是秩序,神性良善是秩序的内在本质,而神性真理是它的外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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