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但是,那些基于外在人的感官经验判断一切事物的人几乎无法理解神是一个人。因为感官人只能基于尘世和尘世之物来思想神,因而以思想一个肉体和属世之人的方式来思想一个神性和属灵之人。他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神若是一个人,必和宇宙一样大;若统治天与地,必如世上的国王那样借助许多人来统治。若被告知,天堂不像尘世那样有空间的延伸,他一点也不明白。因为凡仅出于自然界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必照着诸如显现在他眼前的那种延伸来思考。但是,以这种方式思想天堂就大错特错了。天堂的延伸不像尘世的。在尘世,延伸是确定的,因而是可测量的;但在天堂,延伸是不确定的,因而是不可测量的。在下文关于灵界时空的章节,我们会看到天堂的延伸是什么样。
此外,人人都知道肉眼的视觉延伸得有多远,即:能延伸到极其遥远的太阳和恒星那里。凡深入思考的人都知道,属于思维的内在视觉延伸得更广泛,而更内在的视觉必延伸得还要广泛。那么至内和至高的神性视觉又该怎么说呢?由于思维拥有这样的延伸,所以天堂的一切事物与那里的每个人共享,构成并充满天堂的神性也是如此,如前面章节所说明的。
3382.“遵守我的吩咐、诫命、律例、律法”表示通过不断来自祂自己的启示;也就是说,正如通过试探那样,主也通过这些启示将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合一。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遵守吩咐、诫命、律例、律法”这些话暗示了圣言的一切事物,或各个方面;“吩咐”是指总体上圣言的一切事物;“诫命”是指内在事物;“律例”是指外在事物;“律法”是指具体的一切事物,或每个具体细节。由于这一切论及主,主自永恒就是圣言,这一切事物都来自祂,所以内义不可能说祂去遵守这些事,而是说当处于人身或人性与神性合一的状态时,祂把它们显示给自己。
乍一看,这些事似乎的确与字义相距甚远,甚至与最接近文字的内义相距甚远。尽管如此,当世人读到这些话时,这就是它们在天上的含义,因为如前面数次所说明,并从举出的例子(1873-1874节)所看到的,字义在升向天堂的过程中会逐渐脱去,并另有天上的含义取而代之;这天上的含义如此不同,以至于字义几乎无法被认出是它的源头。因为天堂居民脑海里的观念是,圣言的整个内义都与主有关;圣言里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主。他们脑海里还有这样的观念,主在世时出于神性、因而出于祂自己思考,并通过不断来自神性的启示而为自己获得一切聪明和智慧。因此,他们从上面这些话中不会感知到别的。不能说主“遵守吩咐、诫命、律例、律法”,因为祂自己就是圣言,因此祂自己就是吩咐,祂自己就是诫命,祂自己就是律例,祂自己就是律法。事实上,这一切规则都视祂为它们的最初源头和最后目的。所以就至高意义而言,上面这些话只能表示主的神性通过不断来自祂自己的启示而与其人身或人性合一。和其他人不同,主出于神性,因而出于祂自己思考(参看1904, 1914, 1935节),并通过不断来自神性的启示而为自己获得聪明和智慧(1616, 2500, 2523, 2632节)。
从内义观之,许多经文可以说明,从真正意义上说,“遵守吩咐”表示总体上圣言的一切事物;“诫命”表示圣言的内在事物;“律例”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律法”表示具体上圣言的一切事物,或说圣言的每个具体细节。我引用其中一些经文,如诗篇:
在路上完全、行在耶和华律法中的,有福了。遵守祂的法度的,有福一。哦,但愿我的道路是向着遵守你的律例!我必守你的律例,不要完全撇弃我哦。我全心寻求了你,求你不要叫我偏离你的诫命。我将你的话藏在心里,免得我得罪你。耶和华啊,你是赐福的!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我用嘴唇传述你口中的一切典章。我喜悦你法度的道路。我要默想你的法则,看重你的道路。我要以你的律例为乐,我不忘记你的话。求你补偿你的仆人,使我存活,我就遵守你的话。求你开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求你不要向我隐藏你的诫命。求你照你的话将我救活。求你将你的律例教导我;求你使我明白你诫命的路。(诗篇119:1-27)
这整首诗篇论述的主题是圣言和构成圣言的事物;显然,这些事物是“诫命”、“律例”、“典章”、“法度”、“法则”、“道路”。然而,从字义决不能看出它们具体表示什么。从字义上看,它们几乎就是同一个事物的重复;但从内义可以看出,“诫命”的含义完全不同于“律例”的,而“典章”、“法度”、“法则”和“道路”又各自具有不同的含义。
在诗篇的别处:
耶和华的律法完美,使灵魂苏醒;耶和华的法度确定,使简单人有智慧;耶和华的法则正直,使心欢喜;耶和华的诫命纯洁,使眼睛明亮;对耶和华的敬畏洁净,立定到永远;耶和华的判断真实。(诗篇19:7-9)
列王纪:
大卫嘱咐他儿子所罗门说,遵守耶和华你神的吩咐,照着摩西律法上所写的行在祂的道上,谨守祂的律例、诫命、典章、法度。(列王纪上2:3)
“遵守吩咐”表示总体上圣言的一切事物或各个方面,因为这个词是首先提到的,并指向接下来不怎么总体的词。实际上,“遵守吩咐”和遵守当要遵守的是一回事。摩西五经:
你要爱耶和华你的神,尽你一切的日子遵守祂的吩咐、律例、典章和诫命。(申命记11:1)
此处“遵守祂的吩咐”或遵守当要遵守的,同样表示总体上圣言的一切事物,或各个方面;“律例”表示圣言的外在事物,如仪式和那些代表并表示内义的事物;而“诫命”表示圣言的内在事物,如那些与生活和教义,尤其与内义有关的事物。蒙主的神性怜悯,“诫命”和“律例”的含义将在别处予以讨论。
8540.“一俄梅珥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表那时良善的量。这从“一俄梅珥”和“一伊法”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俄梅珥”是指足够的量,因为“十”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参看3107节),因此,“十分之一”表示足够的量(8468节);“一伊法”是指良善。“一伊法”之所以表示良善,是因为俄梅珥和伊法用来测量充当食物的干物,如小麦、大麦或细面粉;充当食物的东西表示良善;“罢特”和“欣”用来测量用来喝的液体;因此,这后一种测量单位表示真理。容器从其内容物取得自己的含义。
伊法是一种测量单位,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用公道的伊法和公道的欣。(利未记19:36)
以西结书:
伊法与罢特要一个量度,因为伊法是贺梅珥的十分之一。(以西结书45:11)
又:
同一先知书:
你们要用公道天平、公道伊法、公道罢特。(以西结书45:10节)
在阿摩司书(8:5),经上也是将它作为一个量度使用。
“伊法”表示良善,这层含义从论述“素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因为用于素祭的面粉或细面是用伊法来量的(利未记5:11; 民数记5:15; 28:5; 以西结书45:24; 46:7, 11)。“素祭”也表示良善(4581节)。这层含义也可从以下撒迦利亚书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与我说话的天使对我说,你要举目,这出来的是什么?我说,这是什么呢?他说,这出来的是伊法。他又说,这是是他们的眼目,遍行全地。看哪,有一片圆铅被举起来,同时有一个妇人坐在伊法中间。于是他说,这妇人就是邪恶。他就把妇人扔在伊法中间,将那片铅石扔在它的口上。我又举目观看,看哪,有两个妇人出来,在她们翅膀中有风。每一个都有两个翅膀,如同鹳鸟的翅膀,她们将伊法抬起来,悬在天地之间。我问与我说话的天使说,她们要将伊法抬到哪里去呢?他对我说,要往示拿地去,为她盖造房屋。她要预备好,留在那里,在自己的座位上。(撒迦利亚书5:5-11)
若不藉着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一切表示什么。他永远不会知道,除非他从内义知道“伊法”表示什么,“坐在它中间的妇人”、“伊法口上的铅石”、以及“示拿”分别表示什么。一旦这些细节得到解释,那么明显可知所表示的是那时存在于教会中的亵渎。因为“伊法”表示良善;“妇人”表示邪恶,这一点在上述经文中是明确说明的;“铅石”表示封闭它的邪恶所生的虚假,因为“石”表示外在真理,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643, 1298, 3720, 6426节),“铅”表示邪恶(8298节)。因此,“坐在伊法中间,铅石所扔的口上的妇人”表示被虚假封闭在良善中的邪恶,这等于是亵渎,因为亵渎就是与良善联结的邪恶(6348节)。“将伊法抬起来,悬在天地之间的两个妇人”是指诸教会(252, 253节),亵渎被它们逐出;“在伊法中的妇人被抬往的示拿”是指含有亵渎在里面的外在敬拜(1183, 1292节)。
木星的灵人和居民-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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